吴江区平望镇智慧便民中心工程吴江区平望镇智慧便民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吴江区平望镇智慧便民中心工程吴江区平望镇智慧便民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苏州平望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吴江区平望镇智慧便民中心工程已经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吴发改行审发[2018] 420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无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苏州建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 2019 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 B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吴江区平望镇北至平梅大道,西至平望派出所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所属地区:吴江区招标金额:10772.499592万元
(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7708.4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1157.15平方米,地下面积6551.32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489.2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19.7米,最大跨度9米,最大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1层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01月11日 至 2022年06月14日
4.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是否网上支付 | 招标文件售价 | |
吴江区平望镇智慧便民中心工程 | 建筑工程 | 公共建筑 | 10772.499592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 / | 是 | 220 | 评定分离法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http://www.szzyjy.com.cn/wjqfzx/035004/********1/********/015a1526-a0d2-4131-9e87-8e97fe666e96.html)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自2017年12月以来须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除外)。类似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备案按吴住建招办〔2016〕7号《关于建立苏州市吴江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库的通知》执行。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2月09日 11:00 时至 2021年12月16日17:00 时,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25日10:00 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
联系人:张喜传真: 电话:****-********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恒业站前广场12楼
联系人:唐婷婷传真: /电话:****-********
邮编: 215200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唐雪锋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
联系电话:****-********注册证号:建[造]********984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12月09日
12. 备注:(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
(5)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6)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2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苏安码”(绿码)申领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苏住建质[2020]36号)、《关于公布逾期未完成“苏安码”申领工作的施工企业名单的通知》
(8)根据苏建建管[2017]236号,中标(开工)后没有办理网上合同归集的,关键岗位人员不予变更,请投标人谨慎考虑,如发生此类情形,招标人不予同意变更人员并将保留追偿的权利,报招标办处理。
(9)本项目全过程代建。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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