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高砂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沙县高砂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沙县高砂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委托勘测设计,经沙县高砂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会议纪要(2020)27 号】,决定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沙县高砂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委托勘测设计
2、项目地点:沙县高砂镇
3、项目规模及投资:项目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2500亩,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50万元,项目区涉及冲厚村、渔珠村、端溪村和龙江村等4个行政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拦河坝、渠道、排水沟、护岸、桥涵以及附属工程等,新建田间机耕道路及附属工程等。
4、招标内容:沙县高砂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委托勘测设计。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外业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评审费用)和实施设计方案编制(含评审费用),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以及派出各专业设计人员处理施工中涉及的有关后续设计问题等。
按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闽农建函【2020】89号)要求进行勘察测量和设计,工程测量要求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由设计中标单位自行选择联系),采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依据《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16)及《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197-97)等有关规范进行测量,其中,平面地形测量精度不低于1:1000,沟(路)渠等建筑物断面测量精度不低于1:50。
5、勘测设计费:勘察测量和设计费按项目批复工程施工费的4.5%计取,项目勘测和设计费合计共约15.75万元。
6、工期:2021年01月30日前完成
7、质量要求和规范:达到《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标准。
8、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9、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资料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正常卖标),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沙县商会大厦10楼D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四、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下午15:30,提交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沙县商会大厦10楼D单元)。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送达。递交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注: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以岗位证或近5个月单位社保证明为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沙县人民政府网(WWW.FJSX.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135*****14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商会大厦10楼D单元
联 系 人:小陈
电话:****-*******
附件1: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
附件2: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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