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冷链仓储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农产品冷链仓储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宜章县农产品冷链仓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已由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批【2020】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宜招标核【2020】44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国拨(债)和自筹,招标人为宜章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宜章县农产品冷链仓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宜章县经济开发区产业承接园。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湖湘商贸2号仓库进行改建,改建仓库的占地面积约10330.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63.20平方米。主要建设变温冷藏库8间约3902.77平方米、气调库15间约4565.36平方米、端头仓库约414.02平方米、建设仓储办公区3层约542.70平方米、卸货月台面积约800.59平方米、通道约467.26平方米、雨棚约370.50平方米,采购相关配套主体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仓储量达约10000吨。
2.4招标范围:宜章县农产品冷链仓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设计单位对本项目施工图进行限额设计。
2.5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3172.54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2519.8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费用2346.31万元;设计费用22.5万元;预备费151.07万元,设计费用、预备费为不可竞争的费用)。投标报价的方式采用招标工程费用下浮率的报价方式(投标总价为:招标工程费用乘以(1-下浮率)+设计费+预备费),工程预算以财政评审审定综合单价为准,最终项目结算以财政评审为依据,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资格机构审计后进行结算(审计结算总价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如审计结论超过投标人中标价按中标价最终结算,如审计结论低于中标价则以审计结论为最终结算价。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设计必须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为基础进行设计。
2.6计划工期:总承包工期150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日)。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8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含国务院令第687、714号修改)规定执行。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具体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
时间前 6个月(2020年 6月-2020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打印版为依据并提供相应的网址、账号及密码以便网上查询网页。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 其他设计岗位人员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 6 个月(2020年 6月-2020 年 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打印版为依据并提供相应的网址、账号及密码以便网上查询网页。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3.2.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同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
力。
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 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 28日 9时 30分,以到账
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1月2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部分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年 12月 06日至 2020年 12月 10日(每天上午 9:00~ 12:00时,14:30~17:00时,节假日休息)自行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 431室进行不记名领取暗标制作材料(限领一份),请领取暗标资料时投入人民币 400 元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逾期不受理。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具体包括:技术标 I(设计文件): ①外包牛皮纸;②封套贴纸、
③封面、封底、硬纸。技术标 II(施工组织设计):①外包牛皮纸、②封套贴纸、③封面、封底、硬纸。
6.4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1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时30分, 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宜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柒万壹仟贰佰壹拾捌元整(¥:71218.00)。
招标人:宜章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郴州市宜章县宜章大道宜投集团联系 人:陈红兰
电话:182*****30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郴州市大华天都 6栋 13楼 1331室联系人:姜玍姝、张翠、周利娟
电 话 :13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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