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段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废料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南安段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废料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南安段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废料清运工程,招标人为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丰泽区西华洋滞洪片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废料清运建筑面积470000㎡;具体以实际委托的工作任务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南安段房屋拆除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建筑废料清运,具体以实际委托的工作任务为准。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建筑物、附属物拆除后产生的废料,包括未拆除的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建筑废料清运(不含道路路面);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10CM以下;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
注:基站、管线等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变压器不属于招标范围。
2.4工期要求:中标人应按拆迁指挥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投标人应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场地堆放,不得随意卸倒,同时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具体详见标段划分范围图示),投标人可同时参与3个标段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 月09 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3日18时00分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中泉建筑公司经营核算部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需分别对3个标段进行报名。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贰 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伍 万元人民币,第三标段捌 万元人民币。以基本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的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全称: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注明中泉施招字[2020]051号。于投标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出示缴纳凭证,未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未中标单位在定标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14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中泉建筑公司开标室 ,逾期将不予接受。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 ,
邮编:36200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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