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网络回溯分析系统集成项目
中电鸿信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网络回溯分析系统集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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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电鸿信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网络回溯分析系统集成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12-10 13:4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12-10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12-11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电鸿信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网络回溯分析系统集成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电鸿信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网络回溯分析系统集成项目 |
标包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鸿信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网络回溯分析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ZWKYZDX*******),比选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中电鸿信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网络回溯分析系统集成,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规模:288200元(含税) 1.3项目地点:扬州市甲方指定。 1.4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1.5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6工程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起3年。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88200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3">2.★参选人资格要求 ********6">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新版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3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须达到2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订单汇总单)+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发票网上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未提供发票查验明细截屏,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2.4参选人须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质保承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参选申请; 2.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12月10日至 2020 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8时 30 分 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参选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177*****123@1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陈工,电话:177*****12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汇款事由:扬州广陵法院标书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7号综合楼南楼9层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7号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凯强 电 话:177*****123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邮 编:210003 比 选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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