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伊犁旅游集散中心(智慧旅游运营指挥中心、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伊宁市伊犁旅游集散中心(智慧旅游运营指挥中心、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宁市伊犁旅游集散中心(智慧旅游运营指挥中心、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伊市发改(2020)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市伊犁旅游集散中心(智慧旅游运营指挥中心、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
2.工程规模:将原陶瓷城改建成集旅游线上线下宣传推广、信息咨询、智慧旅游运营指挥和集散服务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旅游集散中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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