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枣庄高新区交通影响区域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枣庄市】枣庄高新区交通影响区域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枣庄高新区交通影响区域评估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服务能力;4、具备良好的信用、信誉和质量保证;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2.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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