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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
公开电话:********(9:00-12:00;14:00-18:00)
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116号邮编:408500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工作计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分工
任杰(党委书记、局长)
全面主持工作。
白玉尧(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李德华(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中心,联系第三税务所。
丁鲁(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科、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联系芙蓉税务所。
王鹏(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收入核算科、税收经济分析科、财务管理科,联系仙女山税务所。
王青松(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考核考评科、老干部科,联系凤山税务所。
涂秋丹(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教育科,联系白马税务所.
黎霞(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组,联系第一税务所。
田荣中(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分管所得税科、信息中心,联系第二税务所。
骆容(总会计师)
分管法制科、税收风险管理局。
AB角安排
任杰白玉尧
李德华王青松
丁鲁黎霞
王鹏骆容
涂秋丹田荣中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设20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网站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涉税舆情、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涉税舆情、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法制科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内部财务审计;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参与相关税收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年度退税等工作。
4.所得税科
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有关的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5.财产和行为税科
负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负责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6.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有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7.收入核算科
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8.纳税服务科
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9.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10.税收经济分析科
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辖区内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其他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负责统筹和指导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11.税收风险管理局
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市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有关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单位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12.财务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13.人事科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出国境政审和证件管理。
14.考核考评科
负责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局机关和下一级税务机关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
15.教育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指导、检查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
16.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
组织实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统战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群团工作。
17.老干部科
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负责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18.纪检组
待下一步有关事项确定后另行明确。
19.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本单位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本单位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
20.信息中心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所
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所
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高风险事项应对。
3.第三税务所
主要负责全区建筑安装企业(报验户),全区除仙女山所管辖范围以外的房地产企业管理。
4.芙蓉税务所
负责芙蓉街道、羊角街道、桐梓镇、火炉镇、沧沟乡、接龙乡、后坪乡、土地乡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5.凤山税务所
负责凤山街道、江口镇、石桥乡、浩口乡、文复乡、黄莺乡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6.白马税务所
负责白马镇、长坝镇、和顺镇、鸭江镇、平桥镇、凤来镇、赵家乡、白云乡、大洞河乡、庙垭乡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7.仙女山税务所
负责仙女山镇、双河镇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标签: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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