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电动吸引器招标公告

急救中心电动吸引器招标公告



长春急救中心电动吸引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长春急救中心电动吸引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急救中心站 委托,对 长春急救中心电动吸引器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急救中心站
三、项目名称:长春急救中心电动吸引器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04-3372-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04-3372-Z01 480000 480000 0 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12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2 年 11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2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2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2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电动吸引器(允许进口)数量30台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401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15 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如果为进口设备需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4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或者代理此产品的证明原件;3如果为进口设备需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4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或者代理此产品的证明原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十四、售后服务:质保两年免费维修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3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
张鹏翔 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春急救中心
项目负责人:王盛波
联系电话:****-********,138*****800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401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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