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19年度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锦州市2019年度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锦州市2019年度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2019年度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2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700-00009
项目名称:锦州市2019年度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1,240.00
最高限价(元):481,2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验收范围:

对锦州市2019年农村户厕建设进行验收。

二、验收数量及覆盖率要求:

全市9个县(市)区2019年度建设农村户厕7.6万座,现场验收不低于1.52万座,行政村验收比例不低于5%,验收覆盖全市所有承担建设任务的58个美丽示范村和整村推进村(美丽示范村和整村推进村每村均不低于5%)。

三、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社〔2019〕201号)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辽卫发〔2019〕52号)规定要求开展现场验收工作。

  1. 验收内容:

    1.2019年度农村户厕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省下达各市任务数,各市确定的卫生厕所普及率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美丽示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农村户厕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方案、技术培训、宣传动员、检查指导、项目监管、验收结果等情况;

    3.资金筹措及使用情况(含省级以上、市级、县级以下);

    4.厕具(主要是化粪池)采购情况、预制产品质量情况(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5.改厕类型、现场施工、改厕质量情况(计算出市、县验收合格率);

    6.农村户厕建设档案管理情况(项目和技术方案、设计图纸、预制厕具产品生产企业、检测报告、采购文件、施工单位、检查指导、工程验收资料和工程建设图片等);

    7.使用效果及改厕农户满意度情况;

    8.改厕户原有非卫生厕所拆除情况。

    五、验收完成时间:20天(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并形成锦州市2019年农村户厕验收报告,报告必须符合辽农社〔2019〕201号和辽卫发〔2019〕52号文件要求,数据真实、准确,并对验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配(附)件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细内容):报价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验收工作团队的人员条件:需至少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及建筑专业)1名,至少具备注册造价师3名。

    七、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提供验收方案,详细说明验收计划、时间安排、进度进展、保障措施等要件。

       
合同履行期限:20天(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福利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完成此次验收所具备的专业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含)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11至2020-12-17,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22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0-12-22 14:00(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汽配城3-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及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 ggzy.jz.gov.cn)。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必须同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同时报名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保证金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专用账号。
5、因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6、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7、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报名成功后请将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锦州市
联系方式: 138*****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5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jzjgzb@sina.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华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户厕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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