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有机肥和生物菌剂采购招标公告
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有机肥和生物菌剂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苑区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有机肥和生物菌剂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苑区农业局(系统) | ||
行政区域 | 清苑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10日15: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04日09:00 | ||
开标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预算金额 | ¥181.56933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靖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清苑区农业局(系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17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有机肥和生物菌剂采购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GCC********8
项目名称:清苑区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有机肥和生物菌剂采购
预算金额:*******.3
最高限价(如有):A包:933340.80元;B包:882352.5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2个包,A包:农用微生物菌剂采购555.56吨,B包:生物有机肥采购1176.47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微生物菌剂肥料登记证,B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投标人可就本项目A、B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段,按包段顺序先后为原则。评标时应按A包至B包的顺序依次进行。如果某一包段投标人已经在之前的包段中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在其后包段正常参与评标过程,但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线下办理:地址朝阳大街899号同美酒店B座1116,电话166*****209/177*****662。线上办理:登录“河北CA”管网进行在线办理。线上办理有一个对应的审核时间以及邮寄时间,一般河北省内4-5天,线下当下可以做出U盾,同时绑定。建议第一次办理来线下)。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苑区农业局(系统)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17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靖伟
电 话:****-*******
招标
|
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