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兴安县“天网”三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兴安县“天网”三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兴安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兴安县“天网”三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并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LZC2020-G1-250059-GXXP

2.项目名称:兴安县“天网”三期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柒佰柒拾陆万元整(¥*******.00)

5.采购需求: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400万黑光球机

129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球机支架

129

3

400W黑光护罩一体机

159

4

枪机支架

159

5

微卡口

82

6

补光灯

82

7

微卡口支架

82

8

平台扩容授权

1

9

平台扩容服务器

2

10

存储服务器

2

11

解码拼控一体机

1

12

DVI编码输入板

1

13

DVI解码输出板

6

14

会议平板

1

15

会议平板支架

1

16

TF卡

370

17

无线投屏器

1

18

UPS

1

19

设备箱

100

20

新建杆

16

21

抱杆横臂

51

22

机柜

1

23

二合一防雷器

370

24

设备箱防雷器

62

25

电源线

3170

26

网线

3170

27

水晶头

1488

28

辅材

370

29

电费

1

30

天网专线

132

31

中心点联网专线

2

32

机房托管服务

1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交付正常使用;如安装点位不具备施工条件(例如雨季或洪涝灾害等可能导致室外危险施工的不可抗拒因素),可经双方协商将交付期顺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29日

2.地点:潜在供应商登陆http://glggzy.org.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注: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还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6)本项目不是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http://glggzy.org.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公安局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518号

联系方式:黄华波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洁

电 话:****-*******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招标文件-兴安县“天网”三期升级改造(GLZC2020-G1-250059-GXXP).pdf

标签: 天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