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地下停下场建设工程代理机构招标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地下停下场建设工程代理机构招标
[2020-12-10]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根据饶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庆丰路31号
3、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17701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设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及有关咨询服务工作(不含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人认为需另行确定咨询代理的项目除外)。
5、代理服务费:以各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发包人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须知):
1、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代理的企业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房建招标代理企业方可参加投标(须提供截图);
2、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代理机构,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提供下述报名资料,未提供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业主单位将不予接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在本次招标活动开标当月前三个月以上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5)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截图;
(6)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延续性和流畅性,出席开标大会的投标人员以及中标后项目具体实施人员必须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中标单位若未按此条款执行,招标人有权终止代理协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为方便项目实施,前来投标代理机构需在上饶市(具体为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有营业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材料:企业在开标前36个月内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工程投资约17701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达到80%即可)。本业绩需提供代理中标通知书原件或代理合同原件,及代理施工项目公告网上截图。
注:开标时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各投标人携带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料(原件),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招标人定于2020年12月18日15时30分,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出席本次招标会。本次招标采取报价承诺法(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随机抽取流程
1、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和开标会有关事项;
2、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
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3、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15个。
4、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5、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6、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排序。
7、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8、招标人考察投标人所有提供的资格条件如有不实时,可以取消中标人资格。
六、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二)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9*****776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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