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格尔木炼油厂固体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2020年格尔木炼油厂固体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2020年格尔木炼油厂固体废物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504-FW1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格尔木炼油厂固体废物处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直接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分公司,项目承办单位为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0年格尔木炼油厂固体废物处置服务招标,根据国家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及州市有关环保法规标准,对格尔木炼油厂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置。

2.2招标范围:对格尔木炼油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HW06类、HW08类、HW13类、HW35类、HW49类、HW50类,以及一般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置。

(1)干化污泥、催化烟气脱硫泥渣处置:由处置单位负责包装、装卸、运输、清理、收集、贮存、利用及处置等。

(2)其余废物:由处置单位负责装卸、运输、清理、收集、贮存、利用及处置等。

(3)处置过程中所需包装物由处置单位负责提供。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接甲方通知7天内完成单项现场转运处置。2.4服务地点: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

2.5标段划分:此次招标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主。

第一标段:污泥及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计划金额351万元)

序号

废物类别

处置内容

废物子代码

预计处置数量(吨)

1

HW13类

900-015-13动力车间脱盐水装置离子交换器树脂。

900-015-13(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

100

2

HW35类

251-015-35干气液化气脱硫工艺产生的废碱渣

251-015-35(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碱液及碱渣)

100

3

HW49类

900-041-49各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有或沾染毒性的废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900-047-49化验分析及污染源在线产生的废物(但不包括HW03、 900-999-49))

900-999-49过期的、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原材料

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900-047-49(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不包括HW03、 900-999-49))

900-999-49(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有关部门依法收缴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100

4

HW08类

251-003-08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油品车间、动力车间、装运车间工艺废水和冷却废水污泥

251-012-08苯抽提装置白土

900-210-08油品车间各单元产生油泥等

900-222-08干化污泥

251-003-08(石油炼制过程中隔油池产生的含油污泥,以及汽油提炼工艺废水和冷却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251-012-08(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介质)

900-210-08(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900-222-08(石油炼制废水气浮、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和污泥)

550

第二标段:油泥及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计划金额546万元)

序号

废物类别

处置内容

废物子代码

预计处置数量(吨)

1

HW06类

900-405-06炼油生产工艺加氢预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900-405-06(900-401-06 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介质)

100

2

HW08类

251-002-08清理油品储罐、回流罐、高低/分罐、污水井、下水沟等产生的含油污泥、各装置储罐及塔器清理含有油泥等废物

251-004-08动力溶气浮选工艺产生的浮渣

251-002-08(石油初炼过程中储存设施、油-水-固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输送管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生的含油污泥)

251-004-08(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工艺产生的浮渣)

500

3

HW50类

251-016-50汽油醚化加氢废催化剂、柴油加氢精制、改质等不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等

251-017-50催化裂化装置废催化剂

261-170-50 MTBE装置废旧树脂催化剂,催化汽油处理装置醚化单元废旧树脂催化剂

251-016-50(石油产品加氢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

251-017-50(石油产品催化裂化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

261-170-50(异丁烯和甲醇催化生产甲基叔丁基醚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

600

第三标段:一般固体废物(计划金额102万元)

序号

废物类别

固体废物名称

代码

预计处置数量(吨)

1

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

68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含分公司),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具有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收集、贮存、处置等)或者综合经营,废物核准经营规模须满足所投标段危险废物预估数量;

专业资质要求:一标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类别包括HW13(900-015-13)、HW35(251-015-35)、HW49(900-041-49、900-047-49、900-999-49)、HW08(251-003-08、251-012-08、900-210-08、900-222-08)。

二标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类别包括HW06(900-405-06)、HW08(251-002-08、251-004-08)、HW(251-016-50、251-017-50、261-170-50)。

三标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类别应包括固体废物处置资质。

中标方需在1个月之内办理完危废处置转移的相关手续,达到具备合法转移的基本条件,超过一个月不能完成处置手续的,视为投标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3.3设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所投标段危废类货物运输),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并提供第三方运输单位符合所投标段危废类货物运输要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提供省环保厅备案资料),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4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须持有符合准驾要求的有效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品押运员证。

3.5业绩要求:近 3 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从事过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业绩证明至少1项(需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作为验证文件,且每份业绩至少提供一张业绩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询截图)。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列入青海油田“黑名单”及工程、物资、服务“三商”考核评价为“不合格”或“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名单期限内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6日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0年12月30日17:00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本章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人民币2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5.2.1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5.2.2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5.2.3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12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张敏

联系人:宋超、王凤霞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penghuiqh@pe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wangfx_xa@cnpc.com.cn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标签: 处置 固体废物 炼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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