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垣史博物馆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明城垣史博物馆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委托,就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NJZC-2012H211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物业服务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njzc.gov.cn免费下载,OFFICE请用2003以上版本。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2-12-13 9:10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12-13 9:30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区)一楼1229号房间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白强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
采购文件编制:陆樱
编制人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顾澄珊
接收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区)二楼2252号房间
邮政编码:210019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本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七、备注: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njzc.gov.cn ,OFFICE请用2003以上版本。在投标截止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NJZC—2012H211项目名称: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物业服务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物业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1、项目编号:NJZC-2012H2112、项目内容: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物业服务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具有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管理员(含)以上上岗证;(3)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秩序维护主管及所有秩序维护员的《保安员证》承诺(格式自拟)。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供应商必须于2012年12月11日上午9:30(过时不候),到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南京市玄武区解放门8号)参加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只接受参加集中现场考察答疑(以现场签到为准)的供应商报价。5、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元整;交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如果以现金形式交纳,应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复印件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原件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政府采购中心。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25—********,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09990。会员供应商免交,但应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出示原件。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6、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B区1229号房间,时间:2012年12月13日9:10至9: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白强联系电话:***-********9、采购中心联系方式采购文件编制:陆樱联系电话:025—6850591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顾澄珊联系电话:025—68505922联系传真:***-********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52房间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 “供应商”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 “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3、政策功能3.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谈判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我中心网站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谈判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二、响应性文件编制5、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5.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元”。5.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5.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6.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6.2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6.3 谈判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谈判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4)*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6.4 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实施方案;(2)*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6.5 谈判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除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年度工资预算(员工工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南京市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最高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在内的社会保险)、物业管理法定税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管理、劳务、服装(工作服、工号牌)、教育培训、身体检查、保修、通讯、安全保卫、宣传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物业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用于物业服务的劳动用品、清洁用品、用具、耗材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费用,报价中考虑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由供应商承担。电梯系统的维保及年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的服务,须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总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第一年合同期内,即使遇南京市最低工资上调,合同总额也不得变动)。如果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续签合同时,南京市最低工资上调,采购人将补足报价时人员工资的差额部分,以及测算的社会保障资金差额部分。(5)下列项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此次采购的报价中:①安保监控、消防、自动门、中央空调的年度大型维保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材料费费用。电梯系统的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材料费费用。②报警器具、监控器的维修保养费用及消防器材的更换费用。③用于物业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用等。④院落及办公室绿化租摆费用。⑤公共照明光源摊销,由采购人另行配置,中标供应商领用。⑥会务接待耗材费用等(如鲜花、水果、茶水、横幅、水牌等等)。⑦大楼内的地毯清洗、桌椅打蜡、地面打蜡,公共区域大理石等石材保养等按实际产生费用,不在采购范围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6)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6.6 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7、谈判保证金7.1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2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争性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对入选南京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且在培养期内的科技创业家免交履约保证金。7.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等。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8、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8.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9、诚实信用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谈判10、谈判组织10.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10.2 谈判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1、谈判程序11.1 谈判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11.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服务、商务和价格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11.3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1.4 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1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2、成交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其标准详见第三章。13、确定成交供应商13.1 经评审后,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确定价格最低、服务指标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参与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1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13.6 采购中心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7 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中心均不退回。14、编写谈判(评审)报告14.1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过程和结果编写谈判(评审)报告。五、签订合同15、签订合同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5.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5.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和投诉16、质疑1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6.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16.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16.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6.5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6.6 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7、投诉1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三章 成交标准1、所有要求不接受负偏离。2、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扣除。特别说明,按照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扣除和加价。第四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明城垣史博物馆物业服务。二、服务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至台城至神策门段城墙。三、服务时间:暂定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4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管期,试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合同,但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各项正常服务,直至下一供应商到位方可撤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试用期合同支付。如出现试用期解除服务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将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供应商递补,不再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四、服务办公用房:采购人免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五、服务费的结算:采购人依据采购文件、合同及相关考核标准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按季度支付服务费。六、项目概况:南京明城垣史博物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服务面积约39000㎡。七、具体岗位要求(一)24小时值班(4个岗位)。(二)展厅值班及巡视(3个岗位)。(三)卫生保洁(3个岗位)。(四)绿化养护、水电工(1个岗位)。八、服务内容与职责(一)清扫博物馆区域内垃圾,保持博物馆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二)清除博物馆区域内的城墙顶面排水沟杂物,保持排水沟畅通。(三)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垃圾,做好废弃物和垃圾的收集、分类和清除外运。(四)开馆前各项保洁工作应完成,而后实施巡回保洁,全年节假日的卫生保障。(五)看管博物馆区域内的财产、器材、设备,对日常巡查时发现墙体、设备等损坏、遗失的应及时向馆办公室报告。(六)负责博物馆展厅(3处:解放门、临湖厅、神策门)、贵宾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区域(不包括办公室内)、卫生间(4处)的环境卫生。(七)展厅值班:负责博物馆开放期间展厅内展品及设施和游客安全,闭馆后,对展厅内展品及设施进行清点,并确保安全;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馆办公室报告,同时妥善处理,缓解事态发展。(八)台城、太平门、神策门票口24小时值班:博物馆开放期间负责检票,维护门口秩序;闭馆后,对馆区进行清场,并确保馆区安全;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馆办公室报告,同时妥善处理,缓解事态发展。(九)协助做好馆区水电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对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馆办公室报告,同时妥善处理。(十)根据不同季节做好台城广场及办公区域的绿化树木管理养护,及时清除城墙顶面杂草。九、服务要求(一)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接受过物业技能培训,年龄55岁下;穿戴统一服装、标志,仪容仪表规范,友善待人、文明办事,服从管理,配合博物馆做好其他临时性任务。(二)加强《文物法》、《南京市城墙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文物保护、安全消防理念,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及设备的使用。(三)日常物业管理运作要切合博物馆特点和活动规律,并建立与之相适合的物业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作为保障和保证,日后能够接受第三方质量审核和检查,纠错率100%。十、人员配置及说明(一)结合采购人物业工作的实际要求,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二)绿化管养和水电工不做正常工作时间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两项工作人员配置可合并为一人。(三)绿化管养和耗材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十一、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内容(一)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开展二次满意度调查,员工满意度不低于90%,每低1%扣减服务费200元,对员工满意度低于80%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巡查,对保安、保洁、客服等人员,不在岗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扣50元。十二、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一)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具体见文件第四章),说明所提供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二)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服务标准和保障承诺,使谈判小组相信替代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需求,特别对于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参数值。(三)供应商能承诺安全责任,包括人身伤害、火灾、物品失窃等,违约承担相应责任。十三、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NJZC-2012H211政府采购计划号:宁财购(2012)738号0829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三、服务时间:暂定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4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管期,试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合同,但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各项正常服务,直至下一供应商到位方可撤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试用期合同支付。如出现试用期解除服务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将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供应商递补,不再另行采购。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 NJZC—2012H211号采购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 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 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第六条 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XX天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验收费用等。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八条 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第九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编制:陆樱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和合同签订:顾澄珊日期: 年月日第六章附件附件一:谈判申请及声明格式谈判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NJZC—2012H211(项目编号)谈判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谈判。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服务项目名称: ,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元人民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本身提出质疑。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谈判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 址: 电 话: 传 真: 7、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帐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章): 日期: 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NJZC-2012H211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报价表格式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NJZC-2012H211分包号名 称报价(元)其中,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元)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是 否说明:在“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四:分项报价及费用测算表格式分项报价及费用测算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月)分项小计(元/年)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小计(元)1员工工资及福利(1)管理人员工资(2)保洁人员工资(3)安保人员工资(4)工程(水、电工)人员工资(5)其他人员工资(6)员工福利(7)加班工资2法定计提的费用(1)养老保险(2)医疗统筹(3)失业(4)工伤(5)生育(6)住房公积金(7)工会经费(8)职工教育基金3行政办公费(1)办公用品费(2)交通费(3)房租(4)水电费(5)取暖费(6)通讯费(7)书报费(8)员工服装、标识等费用4管理费分摊5卫生清洁材料费(1)购置工具费(2)消杀防疫费(3)化粪池清理费(4)管理疏通费(5)清洁用品费6安保器械装备费7绿化养护费(1)工具购置费(2)用水费(3)购苗费(4)农药化肥费8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养护费用9固定资产折旧费10公众责任险11合理利润12税金13其他支出……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在“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五: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表格式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NJZC-2012H211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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