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评估机构,对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咨询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名称。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服务。
(二)评估项目概况。
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辖区南渡江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龙塘坝,在龙塘坝下游70m重建南渡江引水枢纽工程,拆除左岸电站厂房,改造右岸电站,新建鱼道工程、上下游通航船闸,对灵山干渠进行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100174万元。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咨询评估费用控制价为24万元(含专家评审费)。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水利工程或综合经济专业;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组成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3.近三年承担过同类或类似相当规模以上工程项目咨询评估,在业内具备较高知名度;
4.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有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团队;
5.资信等级不得低于编制单位的资信等级;
6.项目拟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评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咨询评估编评分离符合《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5名参加项目评审的包含规划、环保、造价、水利等相关专业评估组专家组成团队,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业绩。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各位评估组专家近三年参与同类或类似行业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每人业绩限最多3项,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853室(材料封面需注明“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将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农经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电话:****-********)。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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