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第二批结余资金招标公告

县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第二批结余资金招标公告

  1. 盐山县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第二批结余资金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第二批结余资金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盐山县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结余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边务水厂、大刘牛水厂、刘集水厂、韩集水厂、望树水厂、常金水厂、孟店水厂、小营水厂、杨集水厂、玉皇崔水厂、庆云水厂、千童水厂、常庄水厂、小庄水厂、曾庄水厂等15座水厂通村输水管网的维修改造。2.计划工期:60日历天。3.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4.工程地点:盐山县境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4 09:00至2020-12-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0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山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昌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海泊路12号地址:沧州市颐和大厦
    邮编:

    061000

    邮编:061000
    联系人:

    左之军

    联系人:姜文静
    电话:

    ****-*******

    电话:155*****1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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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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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用水 农村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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