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志中学--塔吊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青海明志中学--塔吊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海东市明志中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CEHMC-FW-2020-03)

1.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海东市明志中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CNCEHMC-FW-2020-03)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现进行塔吊租赁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海东市平安区河湟新区龙潭路与铁北路交汇十字路口西北角,总占地面积40297.80㎡(60.5亩),总建筑面积:42442.5㎡,总投资1.16亿元,平均2733.1元/㎡。拟建场地建筑物有教学楼、多功能教室、男生宿舍、女生宿舍、教师公寓楼、食堂、风雨操场、门卫、300米标准运动场、主席台、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该工程均为新建项目。其中教师公寓楼为高层建筑,其它建筑物均为单层或多层建筑,竣工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公司所属项目提供的投标设备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接收中化工程集团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服务商名单”、“不合格服务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服务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是。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办理CA数字证书:线上投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注册及CA办理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3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1日12时00分至2020年12月15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1、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

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账户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海东市明志中学建设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南大街支行

开户帐号:********956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人应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均需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使用CA加盖公章加密。(投标客户端及操作手册请于平台“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开标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制纸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网上开标解密时间:120分钟(注意:解密时需要使用CA或文件加密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下午17时30分,澄清联系人:王加虎。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租赁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加虎

联系电话:138*****355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一、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CNCEHMC-FW-2020-03

包件号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履约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1

塔吊起重机

63型号

3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海东市明志中学项目部

0

0


2

塔吊起重机

80型号

2

3

龙门架

SSE160

5

合计


10





备注:以上数据为预计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结算完成后货款分批支付,支付方式:转账或中化工程集团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标签: 租赁 起重机 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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