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教育新城教师公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嘉禾县教育新城教师公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教育新城教师公寓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嘉发改投资【2020】314号文批准建设,并由嘉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嘉行审招核【2020】003号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嘉禾县教育新城教师公寓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嘉禾县新城区(嘉禾县纵十五路以东,和谐路以北,嘉宾路以南,滨江大道以西)。

2.3 建设规模和总投资额:在嘉禾县教育新城西面新建两栋地上17层的教师公寓918套,总建筑面积32042.56?O,建筑占地面积2082.8?O,其中1#教师公寓建筑面积16021.28?O,2#教师公寓建筑面积16021.28?O;对教育新城地块地下室进行二次装修及设备购置,装饰面积14443.77?O,购置给排水、通风、配电、人防等设备。项目计划投资额:11332.36万元。

2.4监理服务期要求:从工程建设的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并提交完整的工程备案资料。

2.5监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并协助业主方工程结算审计。

2.7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控制价84.6万元(招标控制价按财评价下浮12%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企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60分。(注:适用于单次招标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在8000万元以上15000万元以下的监理服务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项目,列入资格条件的信用评价分值原则上不低于60分)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郴州市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72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承诺)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承诺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年12月1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因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 月4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 1 月4 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

7.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7.4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0.其它

10.1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0.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10.3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纸质标书评审方式或电子U盘的方式或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0.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0。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6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10.7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和关于印发《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6】3号)等文件执行;服务费中标人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嘉禾县珠泉镇(原钟水乡人民政府院内)

联 系 人:李先生黄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

联 系 人:刘哲

电 话:137*****220/****-*******

项目组成员,专职人员证号:

刘 哲:湘建招专证字4841号

曹俊卿:湘建招专证字4840号

李秀娟:湘建招专证字3734号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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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寓 教师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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