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设备三分公司2021-2022年深圳通信运营商物业日常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公诚设备三分公司2021-2022年深圳通信运营商物业日常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1-2022年深圳通信运营商物业日常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比选人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深圳通信运营商办公场地 (不含信息大厦) 、服务厅、租用机房等场地提供日常维修耗材〈水暖、五金、照明、强弱电、智能家私等) 保障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分包。
1.3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00】元(含税),人民币【945000.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总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项目交货期/项目完成期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深圳市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供应商须具有五金材料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5)供应商须可以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6)尚未通过我方评审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十日内按照我方《合格供应商评审》相关要求制作参评文件,通过我方评审入库成为合格供应商,如拒绝参加评审或超过时限,我方有权另选中标供应商;
2.2参选人在比选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三分公司采购项目的资格:
(1) 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串通参选,损害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三分公司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
(2) 向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3) 以他人名义参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4) 中选人私自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5)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 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 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参选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 量10项强制性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及质量体系的要求。杜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应满足施工要求。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附件“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 12】月【 13日〕,每日上午〔【8】时【 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 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代理机构〔或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 16】时【 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深大电话公寓2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gdcc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选机构:【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深大电话公寓3楼】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77@qq.com】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2020】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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