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天然湿地生态保护工程的招标公告
饮用水水源地天然湿地生态保护工程的招标公告
通化市哈泥河水源管理办公室关于通化市饮用水水源地天然湿地生态保护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化市饮用水水源地天然湿地生态保护工程 已由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通市发改环资字[2012]6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通化市哈泥河水源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通化市兴林镇,项目总投资约297.3万元,其中90万元为环保专项资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6550亩天然湿地保护区;
(2)建设一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面积7500平方米,日处理生活污水200吨。
(3)建设隔离防护栏7.3公里,艺术围栏300延长米,设立宣传牌、警示牌和界碑等。
(4)对天然湿地内94亩土地进行还林、还草。
(5)建设看护房一座,常年对天然湿地进行看护。
2.3项目计划工期为
2.4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专业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独立完成上述工程,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相应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依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至 2012 年 12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在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北路36号) 持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2 月 26 日 9:00 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化市哈泥河水源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化市东昌北路109号 地 址: 通化市东昌北路36号
邮 编: 134000 邮 编: 134001
联 系 人: 张汉清/曹艳军/张磊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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