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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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项目招标概况1.招标人名称: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3.项目地点:机荷高速东段4.项目资金来源:□政府,□国有,□私有,□外资,? 企业自筹5.招标类型:? 施工,□监理,□设计,□咨询服务,□其他6.招标方式:内部公开招标7.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8.招标控制价(估价):2,821,065.42 元9.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定标法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1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15:00 时12.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15 :00 时13.招标公告发布方式和地址:http://www.sz-expressway.com、https://www.szygcgpt.com/。14.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获取资格:所有投标人。(2)招标文件发布方式:http://www.sz-expressway.com、https://www.szygcgpt.com/网站发布。(3)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15:00 时(4)招标文件发送(领取)地址:http://www.sz-expressway.com、https://www.szygcgpt.com 网站下载。(5)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 17 :00 时(6)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17:00 时15.招标内容和范围:(简要描述)对白泥坑养护基地原有 5 栋活动板房、食堂、卫生间、危险品存储仓库、材料存放车间、维修车间等附属设施进行重建改造。备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如有内容与招标文件相冲突,请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二、投标人相关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其他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4)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前 1 年内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查处;(5)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6)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15:00 时(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15 :00 时(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5)投标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三、资格审查文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文件目录:1、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备查);2、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备查);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4、拟派项目经理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原件备查);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6、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7、其他。投标人应按下述要求提供综合实力证明材料,此项不作为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的内容,但作为招标人进行票决本工程可入围家数 Q(15-20 家)及定标的参考之一,表格填报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7.1 投标人基本情况;7.2 投标人近 3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提供的证明资料应包括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施工内容和甲乙双方签章等);7.3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 3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深圳本地纳税的纳税证明(不接受发票、不接受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7.4 拟派项目管理团队(除项目经理以外);提示投标人:1、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均不予受理。2、开标时投标人须带齐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四、招标人联系方式1.招标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3.联系人:方工4.联系方式:135*****344 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工 程 名 称: 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工 程 地 点: 机荷高速公路招 标 人: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须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须知前附件 1......................................................................................................................................... 6投标须知前附件 2......................................................................................................................................... 7一、总则........................................................................................................................................................ 81.1 项目概况............................................................................................................................................. 8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8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81.5 费用承担............................................................................................................................................ 81.6 保密.................................................................................................................................................... 81.7 语言文字............................................................................................................................................ 81.8 计量单位............................................................................................................................................ 91.9 踏勘现场............................................................................................................................................ 91.10 投标预备会...................................................................................................................................... 91.11 分包.................................................................................................................................................. 91.12 联合体.............................................................................................................................................. 91.12.1 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9二、招标文件................................................................................................................................................ 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三、投标文件.............................................................................................................................................. 10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3.2 投标报价........................................................................................................................................... 103.3 投标有效期....................................................................................................................................... 103.4 投标保证金........................................................................................................................................113.5 资格审查资料....................................................................................................................................113.6 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 1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五、开标与定标.......................................................................................................................................... 125.1 标底与中标价................................................................................................................................... 125.2 开标与定标....................................................................................................................................... 125.3 澄清与核实....................................................................................................................................... 155.4 资格后审........................................................................................................................................... 15六、合同的授予.......................................................................................................................................... 156.1 合同授予的条件.............................................................................................................................. 156.2 中标通知.......................................................................................................................................... 156.3 履约担保........................................................................................................................................... 156.4 签订合同........................................................................................................................................... 166.5 纪律和监督....................................................................................................................................... 16附件一:投标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17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8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9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56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8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99第四章技术规范.............................................................................................................................................. 9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24第六章图纸(另册).................................................................................................................................... 1371第一章投标须知2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本前附表应与投标须知一并阅读并理解。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竹村福民收费站联系人:方工电话:135*****344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 项目名称 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1.1.5 建设地点 机荷高速公路1.2.1 资金来源 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1.3.3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4.2 其他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4)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前 1 年内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查处;(5)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6)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不允许1.12 联合体 不允许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 天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2.1 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方式招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上限为 *******.42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费用为 65659.84 元。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3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不超过投标总价的 2%且不超过 8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无需提供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6.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签字并在封面加盖公章3.6.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套,副本 1 套,电子版投标文件 U 盘 1 个。3.6.4 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以示区别,并加盖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其中正本封套内含装载投标文件电子版的 U 盘 1 个。4.1.1 封套上写明(1)招标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竹村福民收费站 2 楼会议室(3)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4)在20204.2.1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5)投标人详细地址及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竹村福民收费站 2 楼会议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5.2.1 定标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定标会议召开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定标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竹村福民收费站 2 楼会议室。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6.3.1 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担保形式: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现金担保的递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1)履约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或发包人事先同意的格式,提供履约银行保函的机构应经招标人认可,且开具银行必须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其中之一的地市级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保函的正本由发包人保存,执行上述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履约现金担保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存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或经发包人同意的截止日期前到账,经发包人确认到帐后,发包人将开具收款收据。6投标须知前附件 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否决性条款包括:招标文件不予受理,无效标、废标条款以及技术标不合格情形。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按投标须知须知第 4.1.1 条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4.1.12.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具体时间、地点以 http://www.sz-expressway.com、https://www.szygcgpt.com/网站上的招标公告为准;4.2.13.参加开标人员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查验后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和盖章的;3.6.22、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5.2.43、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5.2.44、投标人派出参加定标会的代表经招标人三次呼叫不到场,或未按投标须知第 5.2.3 条的规定提供身份证明;5.2.35、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5.1 报价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的;5.2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5.3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5.4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5.5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5.6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5.7 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5.8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7投标须知前附件 2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工程招标投标各阶段的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投诉”原则进行。投诉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 10 日内未提出书面投诉或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可以不受理该投诉。一、对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五日内。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时限:招标文件发布后五日内;补遗或答疑文件发出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三、对资格后审结果的投诉时限: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后审结果公示结束之时;没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的,会议结束前当场向现场监督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四、对开标结果的投诉时限:会议结束前当场向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五、对评标结果投诉时限: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时。六、对合同签订过程的投诉时限:合同签订前。8投标须知特别提示:本须知应与“投标须知资料表”一并阅读。一、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1.7.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91.8 计量单位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考察的可自行安排,费用自理。1.9.2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1.10.2 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查阅招标文件后,可将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送交招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致函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以书面答复(补遗书)发给所有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收到。1.11 分包1.11.1 本工程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再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12 联合体1.12.1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须知;(2)合同条款及格式;(3)投标文件格式;(4)计量与支付法则;(5)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10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 http://www.sz-expressway.com 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截标时间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 在http://www.sz-expressway.com、https://www.szygcgpt.com/网站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内容的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即中标价格和合同签订价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填写投标承诺函中的投标总价,该投标总价包含了本项目施工所需全部费用。3.2.2 承包人施工机械装备保险、施工的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其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认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工程承包合同签署后 14 天内,承包人应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报发包人备案。3.2.3 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3.2.4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占地租用费用(含拆迁、补偿、恢复整治等)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总价内。3.2.5 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安全防护费及文明施工费,根据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和工程实际需要,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作为保证合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所需的所有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11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材料,若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承担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代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并在需要盖章的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封面为硬包装过胶制作或其它不适合签署盖章的纸张,投标人应在次封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签署,需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是代理人签署,除需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外,还必须附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3 投标文件正本, 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四、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开密封,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以示区别,并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封口处应贴封条,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1)招标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竹村福民收费站 2 楼会议室(3)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12(4)在20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年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5)投标人详细地址及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开标与定标5.1 标底与中标价5.1.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公布。5.2 开标与定标5.2.1 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会议。5.2.2 开标、定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持。5.2.3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只能委派一名代表参加,且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投标员参加开标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5.2.4 开标、定标:1.定标委员会及监督小组组建规则招标人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同时由招标人纪检部门组织 3 人或 3 人以上的监督小组,对开标、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定标委员会组成后,以抽签的方式抽取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定标的各个议程。定标委员会成13员不得与投标人有直接利益关系,对招标工程定标结果负有责任。2.符合性审查招标人公开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资格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4.1 条的规定密封和标记;2)按招标文件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签署和盖章;3)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承诺书》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一致, 承诺函中报价不超过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报价上限。3.资格审查定标委员会公开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入围定标程序。通过资格审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5)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6)其他。投标人应按下述要求提供综合实力证明材料,此项不作为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的内容,但作为招标人进行票决本工程可入围家数 Q(15-20 家)及定标的参考之一,表格填报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a、投标人基本情况b、投标申请人有房屋建筑施工经验(提供不少于 1 项业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资料应包括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施工内容和甲乙双方签章等)。c、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 3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深圳本地纳税的纳税证明(不接受发票、不接受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d、拟派项目管理团队(除项目经理以外);4.入围1)当 3 名≤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20 名,全部入围定评标环节;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名时,重新招标。2)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20 名时,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 Q(具14体数值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 15 至 20 数值中随机抽签确定)名投标人入围定标环节。票选步骤如下:步骤一:票选资质较高的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全部入围,若入围投标人数量1.05,则:C 增=Q 总×Pt×[∑Qi×Pi/(Q 总×P0)-1.05]②若 Pt≥P0,且∑Qi×Pi/(Q 总×Pt)>1.05,则:C 增=Q 总×Pt×[∑Qi×Pi/(Q 总×Pt)-1.05]⑵当材料价格下跌,且∑Qi×Pi/(Q 总×P0)<0.95 时:①若 Pt>∑Qi×Pi/Q 总,则:40C 减=Q 总×Pt×[0.95-∑Qi×Pi/(Q 总×P0)]②若 Pt≤∑Qi×Pi/Q 总,则不予调减,即:C 减=0式中:C 增-调增合同价款;C 减-调减合同价款;Q 总-某材料到第 i 个月的实际总用量;Qi-施工期第 i 个月的某材料实际用量Pt-承包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某材料的投标单价;Pi-施工期第 i 个月《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某材料价格;P0-投标期(商务标的编制日期)《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某材料价格。如投标报价中无法确认某材料的单价时,可用 P0 替换 Pt,参考上述方法调整合同价款。人工、机械使用的价格波动时,按照上述公式,将公式中的材料价格替换为人工或机械使用价格,调整合同价款。29.6 承包人应在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 14 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书面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并报发包人同意后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14 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合同价款调整。当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的,视为该调整情况的发生不涉及合同价款的的调整。29.7 对于在招标阶段预见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使用的,但标准尚未确定的材料、设备或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的专业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就上述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的名称、暂估价、或规格、或单位进行约定。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29.8 (1)第 29.7 款所述暂估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如属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设备单价或专业工程价款。(2)若材料设备不属于依法招标的,材料设备价格已在《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根据价格信息并按本工程净下浮率进行下浮调整确定;材料设备价格未在《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由发包人、承包人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确定。(3)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招标的,结算价款按照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根据施工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价格信息等计算,并按本工程净下浮率进行下浮调整确定。4129.9 签订合同时对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1)材料、设备、服务采购;(2)工程变更;(3)依约对合同价款所作的调整;(4)索赔;(5)现场签证等事件,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暂定一笔为应对上述事件发生的价款。暂列金额不作为结算的依据。29.10 暂列金额的使用应当经过发包人的批准。第 29.9 款第一项的采购应当由发包人完成,并向承包人支付材料、设备保管费。其他事件由发包人、承包人依合同约定办理。29.11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对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责任事件应当共同通过现场签证的形式在工作完成后 7 天内予以书面确认,并抄送工程师一份。若责任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确认,非责任方应就责任方此行为发出催促确认通知,并抄送工程师一份。责任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天内仍不予确认,视为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29.12 承包人应依据工程量清单中有关计日工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综合单价,以及发、承包人实际确认的工程量结算。29.13 第 29 条中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的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30 工程量确认30.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一种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30.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30.3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就已完工程量向工程师提交计量报告,工程师应在收到计量报告后 7 天内对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并在计量前 24 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时参加并提供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协助。30.4 需要使用记录和图纸进行计量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工作过程中准备好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并提交给工程师,然后按约定的时间与工程师一起审查和确认有关记录和图纸。如双方均同意时,则双方应在上述记录和图纸上签字确认,并据此进行计量。如承包人不出席对上述图纸和记录的审查确认,则应认为工程师对这些记录和图纸通过计量核实后确定的工程量是正确无误的。30.5 计量的结果:⑴如承包人未按 30.4 款的约定参加计量,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对工程的正确计量。⑵如工程师未在 30.3 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计量,则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⑶如工程师未按 30.3 款约定的时间内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结果无效。42⑷对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增加工程量及返工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⑸如承包人对工程师计量的结果不予同意,应在收到上述结果后 7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申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结果中不正确的内容。工程师收到上述申辩后,应重新检查其对有关工程量或有关记录、图纸的计量,或予以确认,或将其修改。30.6 第 30 条中有关工程量计量的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31 工程款支付31.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一定比例的工程预付款,用于施工准备,金额一般为合同价款的 10~30%。其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金额,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 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 30%。31.2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的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人应在约定预付时间到期后 7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 14 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31.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和扣回比例。在未达到起扣点之前,预付款不予扣回;达到起扣点之后,预付款按约定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分期从期中支付款中扣回。31.4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办理期中结算的时间间隔和要求,并按此约定办理期中结算;无时间间隔约定的,则按月办理期中结算。31.5 承包人应按 31.4 款约定向工程师提交由其项目经理签署的期中结算书,期中结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⑴本付款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⑵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⑶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⑷本周期已完成的计日工金额;⑸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⑹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⑺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⑻应扣减的质量缺陷保修金;⑼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43⑽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31.6 工程师应在收到期中结算书后 14 天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他认为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价款并报发包人批准。如该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款额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则工程师可不签发支付证书,该期工程价款将按期结转,直到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为止。累计期中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款和追加(减)合同价款总额的 90%时暂停支付。若承包人未按照 31.4 款约定的时间提交期中结算书,工程师可自行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编制期中结算书,报发包人批准后签发期中支付证书,承包人对此应予以认可。31.7 发包人应在期中支付证书签发之日起 7 天内将期中支付证书上列明的款项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时间不支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约定办理期中支付,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1.8 第 31 条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十一、工程变更32 工程变更32.1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视为工程变更:⑴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⑵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征的改变;⑶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改变;⑷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约定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⑸为进行工程变更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材料或设备。32.2 工程变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并由工程师提前 14 天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⑴发包人提出变更建议,经工程师审核,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⑵设计人提出变更建议,应提交相应变更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⑶工程师提出变更建议,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报发包人同意;⑷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以上变更建议涉及到结构、外墙等影响本工程及公众安全的,必须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44更设计。以上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提供由设计人出具的相应变更设计图纸和说明。32.3 如工程师在发出变更指令前要求承包人提出一份有关该项变更的建议书,承包人应在 7天内(尽快)做出书面回应,并在建议书中说明该项变更可能对本工程造成的影响。32.4 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发出的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工作。没有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对本工程进行任何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所有这类变更的结果应该根据第 33 条有关约定进行估价。32.5 如任何工程量的增减并非执行工程师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数量,则该项增减不需任何指令。如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须得到工程师的批准外,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发出本工程变更指令是因为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等造成的,则由此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6 施工中承包人可随时提出其认为可满足下列要求的合理化建议:(1)加快竣工;(2)降低发包人的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行的费用;(3)提高发包人工程的价值;(4)为发包人带来其它利益。该合理化建议应按照 32.3 款提出对建议完成的工作的说明及相应进度计划,应根据竣工时间及进度计划的要求对进度计划作出必要的修改,并说明该建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工程师收到此类建议后,应尽快提出针对性的回复,在此期间,承包商应继续按照承包商的责任进行相应工作。若该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审查并报经发包人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若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32.7 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与实际不符时,发包人应参照第33.1 款给予承包人补偿。33 变更价款确定4533.1 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确定: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按合同已有的项目单价确定变更价款。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可以参照类似项目单价确定变更价款。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工程变更资料、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价格信息及本工程净下浮率等资料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⑷当变更工程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15%或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幅度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工程变更资料、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价格信息及本工程净下浮率或上年度同类工程平均下浮率(取二者下降幅度小者)等资料,对增加部分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33.2 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⑴承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变更指令后 14 天内将变更工程价款和(或)顺延工期报告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及时予以确认,并报发包人批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 14 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⑵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变更指令后 14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报告的,发包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变更工程价款和(或)顺延工期。发包人应在发出变更指令 28 天内将不变更工程价款和(或)顺延工期的决定书面通知承包人;或将变更工程价款和(或)顺延工期报告提交给承包人确认。承包人收到报告 14 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⑶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或)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和(或)工期的调整。⑷发包人与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变更工程价款和(或)顺延工期报告发出和确认的时限。33.3 发包人承包人对变更价款的确定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按通用条款第 38 条关于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处理。33.4 确认增(减)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33.5 第 33 条中有关变更价款的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33.6 本工程中累计变更价款超过 30 万元(合同价款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时)或超过 50 万元(合同价款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时)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在变更款确定后 7 日内,将变更内容、量价确定办法、变更价款预算书等报政府制定审定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变更,不得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十二、竣工验收和结算4634 竣工验收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21 天内,承包人应按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供竣工资料(如项目经理任命通知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质量技术交底、施工日志、各种验收记录表和检测报告、工程变更资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竣工图纸等)。发包人应在收到该申请及竣工资料后 21 天内,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通知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34.2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人应在验收工作完毕后 7 天内向承包人签发交接证书,同时办理工程的移交工作。交接证书上应写明本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交接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再承担对工程的照管责任。34.3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可留置与预计未结算工程价款相近的标的物,或者要求发包人提供追加支付担保。追加支付担保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预计未结算工程价款款额、发包人支付担保金额情况另行约定,追加支付担保的办理及索赔程序同支付担保。34.4 在签发交接证书后,承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竣工使用状态。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或工程师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所有的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运走,则发包人可以:⑴委托他人将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及承包人的其他财产觅地存放;⑵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34.5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工程师应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意见,在验收工作完毕后 7 天内向承包人发出不予验收的指令,要求承包人对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工程返工或修复。承包人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应按照 34.1 款的约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发包人应按 34.2 款的约定签发交接证书。交接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重新验收合格之日。34.6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 21 天内,不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工作完毕后 7 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均视为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为本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应承担此后本工程的一切保管责任。34.7 本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如发包人擅自使用,以转移占有本工程之日为本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承担此后本工程的一切保管责任。34.8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甩项竣工,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734.9 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须单独进行竣工验收,按专用条款中约定和上述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办理。34.10 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评价奖励及优质工程奖励办法。34.11 如本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除按 34.5 款约定进行返工或修复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处罚办法。34.12 除发包人同意降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接收工程(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外,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不签发工程交接证书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将此质量争议共同委托专用条款约定的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若质量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质量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同时负责无偿修复此质量缺陷。若一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共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承担方式依据本款确定。若对方不同意再次鉴定,发包人、承包人可依通用条款第 38 条关于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处理。35 竣工结算35.1 承包人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和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包括提前竣工奖励费及延期损失赔偿费等)编制竣工结算书,并汇总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料一般包括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和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与竣工结算有关的资料。35.2 除专用条款明确约定核对人及核对次数,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对竣工结算仅需核对一次,但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修改重新提交核对的除外。本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应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重复核对发承包双方已确认的竣工结算。但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的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需向政府指定审计机构提交审查的,该审查行为不视为核对。35.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35.4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后 28 天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应按合同的有关约定,依据结算资料,在工程师的协助下,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进行核对:⑴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并确认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或⑵提出核对意见或要求补充结算资料。35.5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 14 天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48经修改的竣工结算书或补充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 天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核对,经与承包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认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提交经修改的竣工结算书或补充结算资料后,发包人在上述约定期限内仍有异议的,可按通用条款第 38 条关于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处理。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 14 天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没有明确答复的,视为发包人的核对意见被承包人认可且接受,竣工结算至此办理完毕。35.6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承包人未提交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包括经修改的竣工结算书或补充结算资料),工程师应通知其要求提交,通知后 14 天内仍不提交的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依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确定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书面提交承包人,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价款支付依据。若承包人不予接受的,发承包双方依第 38 条关于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处理。35.7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后 60 天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或在收到经修改的竣工结算书或补充结算资料后 14 天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既不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包括经修改的竣工结算书),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承包人依此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发包人拒不支付的,发承包双方依第 38 条关于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处理。35.8 在按 35.3、35.4、35.5、35.6 款发承包双方确认竣工结算价款后 7 天内,发包人应当将经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的竣工结算书报政府指定审查机构审查。未经审查的竣工结算,不得作为工程价款支付及产权登记的依据。35.9 在按 35.7 款竣工结算审定完毕后 7 天内,工程师应签发竣工支付证书,报发包人批准后送交承包人。竣工支付证书中应载明按照经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根据合同约定最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35.10 发包人应在确认竣工支付证书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除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约定扣留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以外的本工程竣工结算价款。35.11 发包人在确认竣工支付证书后 14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 15 天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双方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双方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在收到催告后 14 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对留置的标的物进行处理,或者向保证人提出支付担保索赔,或者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5.12 第 35 条中有关本工程竣工结算的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36 违约36.1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49包人造成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⑴通用条款 19.4 款所指发包人暂停工程施工持续 63 天以上;⑵通用条款 31.2 款所指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⑶通用条款 31.7 款所指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⑷通用条款 35.9 款所指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36.2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应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⑴通用条款 20.4 款所指承包人未按时竣工;⑵通用条款 24.1 款所指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36.3 除非另有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7 索赔3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中,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37.2 提出索赔的一方在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应保存好当时记录,以便证明提出的索赔,并应允许另一方或工程师查阅全部记录。37.3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⑴索赔的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⑵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赔偿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⑶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⑸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该事件终了后 28天内,向工程提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⑶、⑷的约定相同。37.4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发50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⑴索赔的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⑵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向承包人提出赔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⑶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⑷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⑸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该事件终了后 28天内,向承包人提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⑶、⑷约定相同。37.5 工程师对承包人根据第 37.3 款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进行核实,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赔偿的费用并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确定延误的工期并顺延工期。37.6 承包人对发包人根据第 37.4 款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进行核实,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赔偿的费用并在工程师签发给承包人的支付证书中予以扣除。37.7 第 37 条中有关本工程索赔的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38 争议38.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发承包双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广东调解中心在深圳进行调解。和解或调解成功的,发承包双方应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并可将该和解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请求依照仲裁规则并根据该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方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争议。3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⑴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⑵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⑶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⑷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四、工程质量缺陷保修39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5139.1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39.2 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发交接证书前,应签订《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的合同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质量缺陷保修范围;⑵质量缺陷保修期;⑶质量缺陷保修责任;⑷质量缺陷保修费用;⑸质量缺陷保证方式。39.3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质量缺陷保修事项有争议的,按通用条款第 38 条关于争议解决程序处理。十五、不可抗力40 不可抗力40.1 不可抗力包括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洪涝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大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4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以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 7 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4 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40.3 本工程的有关各方均应始终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本工程及履行本合同造成的损失减至最小。40.4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⑴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⑵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⑶承包人装备损坏、用于本工程的周转材料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装备发生损坏,由发包人承担;⑷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或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2⑸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⑹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0.5 因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责任。十六、保险和担保41 工程保险41.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为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依 21.1 款和 22.1 款提供并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在保管期间,以及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期间发生的丢失、盗失、毁损等各种行为,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可以将上述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1.2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41.3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不受约束的条件下,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保险事项。41.4 当发生本工程承保项目的损失或损害时,被保险人应在风险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报告,如损失继续发生,被保险人在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 7 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发包人和承包人中一方应协助另一方做好向保险公司的报告和索赔工作。41.5 发包人和承包人中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按本合同要求其投保的各项保险已经生效的证明。41.6 当工程施工的性质、规模或计划发生变更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在整个期间按本合同条款保证足够的保险额。在发生上述通知前,发包人和承包人中一方如需对各项保险做任何变动时,应事先与另一方协商并达成一致。41.7 如承包人或发包人未能遵守根据本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未能遵守保险单的条件的一方应保障另一方不受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索赔。42 工程担保42.1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由保证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42.2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应由保证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42.3 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的担保金额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体金额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342.4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发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后 14 天内将此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5 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承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后 14 天内将此担保退还发包人。42.6 如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在履约担保书的有效期内,发包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保证人提出索赔文件,保证人应无条件就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支付索赔款项,无须征得承包人的同意。42.7 如发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由于资金不足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时,在支付担保书的有效期内,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保证人提出索赔文件,保证人应无条件就担保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索赔款项,无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2.8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担保方式和其他事项,并提供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43 合同的生效、终止43.1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本合同生效的方式。43.2 除第 38 条有关争议及第 39 条有关缺陷责任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交付完毕,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43.3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4 合同的解除44.1 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44.2 发生通用条款第 13 条和第 14 条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任何部分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分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⑵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4.4 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依据 44.1、44.2、44.3 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后本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4.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54人要求将承包人装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但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4.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45 合同份数45.1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45.2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副本的份数及保存单位,本合同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效力。46 合同备案46.1 发包人应在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 7 天内,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5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二、合同文件4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4.1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承诺函(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或合约澄清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专用合同条款;(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10)其他合同文件。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这些记录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时间先后顺序,之后的优于之前的。5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5.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5.2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566 适用标准、规范6.1 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当国家、住建部、行业及深圳市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存在不一致时,优先顺序如下:(1)深圳市现行标准及规范(2)行业标准、规范(3)国家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选用标准、规范的时间:无。6.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可另附):以设计文件、产品说明书、相关试验检验或经专家论证且由监理人和发包人认可的适用于本工程的规定。7 图纸7.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一套(不包括标准图),承包人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由承包人自行复制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后 7 天内。7.2 发包人对工程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任何时候均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应将其他全部图纸退还发包人。因此发生的保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支付。7.3 图纸提供延误如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提前发现图纸、资料问题,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发包人补充完整的图纸资料。承包人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申请,具体指在工程开工前 30 日内(分部/分项工程应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 20 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发包人提供补充的图纸、资料。承包人如不能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申请的,不得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图纸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或顺延工期。增加第 7.7 款7.7 图纸审查承包人发现施工图纸内存在设计错误、严重不合理或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应57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协调设计单位作出复核。若上述问题属于按承包人的专业经验和水平所应能提出而没有提出的,承包人须承担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及工期延长,包括但不限于:(1)后续工程与已施工的工程存有矛盾、但未及时修正所导致的拆改;(2)施工图纸的内容不满足深圳市、国家规范及发包人书面要求之行业规范规定所导致的拆改。(3)建筑标高错误或偏差所导致的拆改;(4)预埋位置偏差或错误导致的拆改;(5)管线排水方向、路面平曲线或竖曲线偏差或错误导致的拆改;(6)建筑图与结构施工图不一致、建筑图与结构施工图轴线偏位导致的拆改。增加第 7.8 款7.8 图纸变化如承包人未按时将旧版施工图作废或承包人未及时按变更后的施工图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或发包人对合同图纸或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内的矛盾、不一致的地方,发出指示作出的澄清不被视为工程变更指示,而承包人也不会因此获得工期延长及费用补偿。三、发包人和承包人9 发包人9.3(1)施工场地水电接驳:a、施工场地红线内临时水电接驳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b、施工场地红线外临时水电接驳费用采取总价包干形式已在本合同段措施费中列项计价。c、承包人应考虑由于附属建筑物及管线位置设计修改及其他施工可能引起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拆除另建的风险,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和工程师的协调处理,且不能因此提出任何变更、费用索赔等请求。同时承包人还应考虑部分站点不具备临时用水接入条件下安排车辆送水或采用其他方法保证工程用水,或不具备临时用电接入条件下配置发电机发电供本工程使用的情况,以上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2)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通讯的接驳地点:58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接驳并承担一切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发包人不保障所提供的地勘报告、地下管线探测成果图及坐标高程控制点全部准确适用于整个工程,承包人在正式施工前须仔细探测(包括设备探查或人工探明)和核对后方可施工,因承包人未仔细探测或核对造成的任何损坏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合同生效后 7 天内。(5)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和要求:无。9.4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10 承包人10.2(1)由承包人完成设计的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的名称及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20 天内,承包人须提交设计方案、计算资料以及所有本工程相关图纸(包括制配图纸、大样图纸、深化图纸),经监理人审核且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执行本款规定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变更、调价、索赔等请求。(2)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及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的责任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须提供和维修封闭施工使用的照明、标志、标牌和围护设施,并负责交通协管工作;②承包人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施工劳务人员的管理应遵守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对进出施工场地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阻止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在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报告监理人、发包人和政府相关部门。若承包人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停工,期间承包人均仍须按正常施工的标准管理施工现场,并承担安全、防盗及其他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执行本项规定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变更、调价、索赔等请求。(3)需承包人按规定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名称:①承包人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负责办理完成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含周边环境的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工地临时出入口、污水排放、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并且承包人在施工中必59须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以上所需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索赔、诉讼和任何其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发包人有权认为承包人在投标前已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并已结合现场及施工要求拟定了合理的交通疏导方案,设置必要的温馨提示牌、交通安全设施及进出现场所需的通道口,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交通疏导方案需符合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因交通疏导引起的索赔、罚款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发包人有权认为承包人在投标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发包人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或非发包人原因而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概不负责。④安排专人负责各种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每天必须清理干净,对施工场地内及周边环境进行保护(包括临时道路的修建及日常养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人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4)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要求和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充分考察现场,并在整个施工期间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确保各种(包括现场周边)地下管线、市政配套和临近建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安全,必要时承包人还应采取经监理人批准的加固措施,若由于承包人的疏忽或野蛮施工造成上述建、构筑物或设施的损坏,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未进行认真排查,或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未能合理预见等原因导致现有管线破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红线内外与工程有关的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临时水电管线的维修及拆除费用;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施工组织中包括的所有施工措施发生的费用(如材料、设备、构件等的二次搬运、吊装、余土外运、可能发生的地下管线故障、障碍物排除等);因承包人防护不力而发生的事故,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的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监理人、发包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工前清理、清除施工场地及临时占用场地的余土、垃圾、生产生活设施、剩余材料等;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除发包人要求或同意保留的临时设施外)应拆除清理干净,恢复原状,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在颁发任何接收证书时,承包人应从该接收证书涉及的60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全部承包人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满意的使用状态。如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或拒绝完成场地清理的工作,发包人可予以出售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清理,发包人有权从此类收益中扣留足够的款额,以支付出售或处理及整理现场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此类收益的所有余额归还承包人,若出售所得不足以补偿发包人的支出,则发包人可以从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回不足部分的款额。承包人须充分及妥善保护所有完成的工程,包括机电设备管线、卫生器具、固定装置、金属、玻璃、磁砖及其它墙和地板饰面等,并须负责修复由于不小心或疏忽造成的损坏。本工程完成时:a.承包人须清洁所有工程项目,包括除去一切临时标志、污斑、指印和其它的油污和脏物;调校所有门、窗、抽屉等,检查及为所有五金上油;修复抹面裂痕,清洁所有内外墙身、地板、玻璃,完善所有油漆及磨光工程,以及清理所有的沟渠和下水道。b.按照生产厂家要求的清洁方法清洁工程单元的每一面,达到建筑清洁及维修的一流水平。预期的清洁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c.拆除非永久使用的标志。d.清洁透明的材料至光亮的程度,清除碍眼的物体,更换破烂的玻璃及损坏了的透明材料。e.清理外露的室内外的硬面饰面至无污程度,没有尘埃、污点、污膜、或其它类似的显眼的物体。除另有说明外,避免干扰室外自然风化面。恢复反光面至原来的反光程度。f.清抹机电设备面,清除多余的润滑剂及其它物体(包括升降机及其它设备)。g.清洁卫生洁具至干净程度,保证没有污渍水渍。e.清除工地内(包括绿化地)垃圾及杂物、清除污渍、石油化学物品渍等。f.除非另有说明或监理人要求,在完工时,拆除已安装在工程上的临时保护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执行本款规定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变更、调价、索赔等请求。(8)工程施工期间的垃圾清除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经常地从工地上清除一切垃圾、不用的支撑、板条箱、多余材料等,使通道不受阻碍且方便检查所有工程。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满意情况下,筑起垃圾下滑道,连结所有楼层,并须在工地提供足够容量的适当的大型垃圾筒、垃圾堆放池以储存垃圾,垃圾须按有关政府的规定移往合法的弃置地点。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工地,以确保工地内没有堆积垃圾及废料,并须按政府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而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执行本款规定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变更、调价、索赔等请求。如承包人未按照以上标准竣工清洁,发包人有61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场进行竣工清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另加收 20%的管理费。(9)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费用承担:①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生活区临设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建造。②施工场地内、外为满足施工期间需要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电、通讯、道路的接驳、开通;清理、清除(含外运)与恢复有关构筑物和障碍物。为开通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路口所需押金由承包人自行缴纳。③供电部门报装及入网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临时用电所产生的电费及其它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④外接用水、用电、消防的接通、验收、检测等工作由承包人完成。⑤办理施工许可证,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方案报批手续。⑥办理施工报建(含消防等专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资料移交档案馆等相关手续。⑦承包人应在投标前对施工场地进行考察,自行确定合理的借土区、建筑废弃物(包括外运土石方、建(构)筑物(含基础)垃圾、清表废弃物、砍伐的树木以及挖除的树根等)场所的位置,提出切实可行的取土、建筑废弃物弃置方案,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防止污染的措施,并对此负责。承包人应将选定借土、建筑废弃物场所位置及方案报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给与协助)向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借土区、建筑废弃物场所使用手续。⑧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组织有关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⑨承包人须随时保持现场排水的明渠和沟渠内没有污泥、泥土等,以确保通畅。任何因现场污水淤塞的沟渠均应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的指示自费清理,若承包人不适时清理此等沟渠,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分包单位完成清理,由此引致的所有费用从按合同应付工程款中全部扣除。⑩负责协调工程施工中各种关系,包括与政府部门、地方管理机构的关系,施工涉及的有关商户、住户的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因周边环境的环保要求所引起的施工降效、不能连续施工或延误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 承包人要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和克扣。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和赔偿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和处理。○12 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或整改的事项,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否则承包人应按违约条款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3 本工程永久给水、排水的接通、碰口等与之相关的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14 承包人作为一个有长期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认真履行协62议,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管理,积极与发包人及其他施工单位配合,保质、准时、安全地按照协议约定、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包括完成本协议中虽未提及但由发包人及监理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章及规范合理推论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是必要的工作○15 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和损坏,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16 负责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等的配合。具体包括:a、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地及时整改。承包人未及时整改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处理,由此导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b、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工作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c、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汇报材料包括项目后评价报告,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10)完工本工程须在合同要求的工期或按合同条款延长的工期内完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施工时间包含白天和夜间施工,承包人需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对具体施工时间的安排。除不可抗力以及非承包人原因或政府明令要求本项目停工外,合同工期不会因施工企业放假惯例等理由而得到任何顺延。承包人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条件,若监理人或发包人发现本工程已不可能在规定的节点工期和工程总工期内完工,监理人可随时发出指令,要求总承包人采取一切赶工措施确保本工程能如期完成,总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指令。此等指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总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发生的赶工费用全部由总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会给予任何补偿。承包人中标的工期应被理解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时间,即便承包人在投标工期时自行考虑了节假日加班因素,那么所需的加班费用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及其他赶工所需的费用均被认为在报价中予以考虑,承包人的员工加班和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组织施工。同时,本合同价款内亦包括承包人施工期间的所有额外工作及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①工程进度受干扰所引起的不便及导致的损失及费用。②为符合监理人、发包人及有关政府的要求所需的拆卸及重新架设脚手架、围墙、围板、屏网、与红线相邻的人行通道防护棚盖、临时仓库、工地办公室、出入口通道、临时支撑等63工程的费用。③因工程分期交付使用所需的额外清洁费用及所有额外的工作、费用。④对任何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提供、架设及维持临时保护围墙、围板、屏网等,并在监理人指示下或在不需要时拆除。⑤增加任何临时及额外设施,并在监理人指示下或在不需要时拆除。⑥提供一切临时措施以保障已完成的工程在后期工程施工期间同时能安全地使用。(11)台风和暴风雨的预防、应急措施:承包人应制定预防台风和暴风雨的措施,提供泥袋或沙包堤坝、其它临时设施和所有必需的临时排水道来保护本工程、邻近建筑以免在台风或暴风雨期间遭到破坏,并提供紧急备用的机械和人员来清除冲出来的泥浆、废物。(12)特种设备对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承包人在上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时须特别注明,并按《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等工作,并报监理人批准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维护与定期检验,并将相关维护记录报监理人备案。另如果承包人没有遵守关于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须立即改正并报监理人及相关主管部门检验,同时,视为承包人违约,按相关约定进行处罚。(13)临时承力工程和钢结构工程的报审工作临时承力工程(如脚手架、桁架、作业平台等)实行计算、检查验收制,在制作前承包人应进行设计计算并报监理人审批,在使用前应经监理人检查验收。临时承力工程的计算一律应有力学计算依据并考虑疲劳验算,安全系数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使用前应做承载及超载试验。以上临时设施的力学计算资料、图纸和安全质量措施应报送监理人审查,在使用前应得到监理人验收批准。对重要的临时设施和临时承力工程,承包人在使用前需聘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以上工作均视为承包人充分考虑并承担的风险,涉及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细目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对于钢结构工程,除制定项目总体安全技术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14)临时设施要求64①机械、工具和脚手架提供、维修工程施工和保护所需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梯子、防水油布和其它物品。提供、架设、在需要时改动和维修一切必需和符合监理人要求的脚手架,并在工程完成时拆除和修复受影响的地方。脚手架或机械的固定方法须取得监理人同意。承包人须经常性的进行机械的维修,提供足够数量的各类备用机械以保证工程不会因为机械故障而中断。架设并维修适当的安全梯和通道使监理人和发包人可以绝对安全地彻底检查工程的任何部份。②围墙、围板、屏网等承包人须提供、架设及在需要时改动和维修工地一切必需的围板、屏网、闸门、廊道、人行道、过道、项目周边与红线相邻的人行通道双层防护棚盖、临时围墙和护栏等以符合政府和发包人的要求,并须在完工时拆除及修复受影响的地方。承包人须在合同期间维修围墙、围板等且在完工时拆除,并在需要时架设任何额外的围墙、围板及屏网等。所有的围墙、围板、护栏等要在开挖土方前架设。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在围墙、围板、廊道、护栏等处提供足够的照明。上述围墙、围板、廊道、护栏等表面油漆,颜色、图案设计由发包人和监理人选择或提供。③承包人的贮存仓、加工车间和办公室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满意的情况下提供、架设和维修一切必需的加工车间、食堂、办公室、物料储存仓库和临时生活设施,并在完工时拆除和修复受影响的地方。只要材料设备重量不超过设计的荷载力,并且不会妨碍工程的进展或施工道路,亦不妨碍工程按规定的分部完成,材料设备也可以贮存在工程已完成的部份,但必须经监理人认可。所有工地上或建筑物内的材料设备必须整齐存放,易燃物品贮藏库必须分别建在许可的地区。易燃物品如油漆、煤油、稀释剂、硝化纤维清漆、沥青或沥青类的产品等不允许贮藏在建造中的建筑物内。在基坑边堆放物料及搭设临建必须考虑基坑的安全。④临时支撑承包人须提供一切施工所需的斜撑、顶撑、支撑、挡板、钢板桩等。所有此类支撑须由承包人设计,交监理人批准。在整个工程中承包人须对上述设施的安全负责,监理人的批准或不批准不会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四、工程管理人员11 工程师11.3 删除通用条款中本款内容,代之以:监理人行使下列权力时,应先取得发包人的批准:(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向设计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议且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误工期;65(3)对本工程任何形式、数量、质量、价款和内容上的变动;(4)对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和义务进行变更;(5)提出或批准索赔;(6)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7)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应取得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权力;(8)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其他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力。(9)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0)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11)确定暂估价金额;监理人在取得发包人的专门批准后行使本款规定的职权时所做出的确定或决定均为暂时确定或决定,最终的确定或决定以发包人审批、签发的交工支付证书及竣工结算证书为准。监理人在行使监理合同和本合同规定的或必然暗示的相应的职权时,应符合《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及《施工监理服务合同》中对其职责和权限的规定。12 项目经理12.3 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发生变更的(不包含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更换的)而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的发包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对承包人进行处罚:详见附件《工程施工违约处理办法》。五、转让、分包、专业工程发包15 专业工程发包15.1 发包人将以下工程发包给专业承包人施工:无。六、施工准备工作16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16.1 单项工程名称:需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单项工程,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施工期间提出要求。16.2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后 14 天内,承包人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交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具有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监理人及发包人的认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说明整个工66程进度计划、人员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计划、质量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优化布置、需要配合的事项、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及相应的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及工期索赔。监理人确认的时间: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后 7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监理人同意。承包人根据监理人的合理意见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要求:收到监理人的合理意见后 7 天内,承包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视为同意监理人的修改意见。发包人对合同签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属承包人自身的施工措施。补充 16.8 款:16.8 如因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等投入不足导致可施工的作业面不能施工(开工)或工程进度满足不了合同工期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加大施工机械、模板、人员等方面投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按专用条款 36.2 款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发包人也可接管本合同工程,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承包。17 施工准备17.9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工地范围、时间及次序约定: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调查,自行判断其对施工的影响程度。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并完全承担有可能存在的施工组织不连续对施工的影响及费用增加带来的风险。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调价、索赔等费用请求。七、开工、竣工、工期和暂时停工18 开工及延期6718.1 开工: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18.3 删除通用条款中本款内容,代之以:发包人造成的开工延期的约定:承包人应充分考察现场,在投标中考虑一切风险因素,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只能要求工期顺延,不得因此提出其它变更、调价、费用索赔等请求。20 工期及延误20.1 工期约定:本合同工程工期为 60 日历天。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和质量缺陷保修期,其中: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质量保修期:以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上规定的日期为准。20.4 提前竣工奖励费及限额约定:无。20.7 发包人要求压缩工期时补偿费用的约定:无。八、材料、设备供应2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清单:无。21.4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不适用。22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2.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图纸、材料规范、封存的样品、规定的品牌范围、规格及质量的要求采购本合同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按材料验收标准提供该产品相关的合格证明。具体要求如下:(1)合同清单中部分材料与设备指定了品牌范围或规格,承包人必须在此范围内采购,并在采购前向监理人提供样品或样板,监理人审核同意后报发包人批准,只有在取得发包人的认可同意后,承包人方可采购材料与设备,如发包人不满意承包人所提供的样品或样板,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发包人也有权自行采购材料,承包人不得拒绝,68并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加价、索赔及工期延长的要求。为了预留足够的批准时间,以防如果无法获得指定的品种或需要其他的替代品,承包人必须在收悉中标通知书后的两个月内提交该样品或测试件,最终的使用必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2)清单中未指定品牌范围或规格的材料,承包人采购前必须提供样品或样板,经发包人认可同意后方可采购,承包人不得拒绝且不得提出任何加价、索赔或工期延长的要求。发包人对任何样品、样本的认可,并不解除或减轻承包人应履行的合同责任。若因承包人的原因不能及时提交样品、样本而导致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及相关合同条款的要求,提供该材料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质保书、产地证、合格证、样品、规划型号、技术参数、资质证书、使用工程的介绍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在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经发包人许可投入本工程使用后,如经有关质量、环保检测部门检验认定不符合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验收规范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返工、更换合格材料的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如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延期的违约责任。(3)承包人应单独设置一间材料储存室,将拟用于本工程的样品或样板在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共同验收确认后封存其中,作为材料采购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样品及其包装,由承包人无偿提供。(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到货 24 小时内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如监理人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任何时候发现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5)承包人采购的产品与设计图纸、材料规范、留存样品或样板、合同规定的品牌范围、规格及质量要求不符,监理人应禁止使用,并要求承包人运出场外,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承包人不执行监理人或发包人的指令,发包人有权自行从建材市场确定材料样品或样本,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并采购,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3 材料设备的检验23.3 检验费用的约定:(1)发包人承担检验费用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承担材料、设备的检验费用。69(2)承包人承担检验费用的材料、设备: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合同范围内执行工程及材料、设备的检验。所有检验测试必须在合格的试验室或质监站指定试验室进行,其检验费用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了解到部分测试可能不在深圳市内,监理人及设计人亦须见证测试,承包人须承担监理人等前往见证测试的交通及住宿等所有费用;该部分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若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提出异议,要求重新检验,送国家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验,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重新检验合格,则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24 工程质量和检测增加第 24.9 款24.9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增加第 24.10 款24.10 工程质量和检测其它要求(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并书面报送监理人及发包人。(2)承包人须对整体工程的工程质量负全责,包括全面负责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及安全性,但属于非承包人负责的设计错误所造成的本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3)承包人须严格遵循发包人要求的停止点检查管理的要求而执行及完成本工程。停止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防水基层处理、防水施工、屋面瓦基层以及监理、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停止点。(4)若承包人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判断依据有关的设计文件执行施工将产生质量缺陷,承包人有责任将真实情况及时报告给发包人,承包人如未报告给发包人将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执行施工,则承包人应予以70执行,但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质量缺陷责任。(5)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和措施经监理人确认后方可施工。(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关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鉴定,如 7 天内双方不能就选择鉴定机构达成一致意见,由发包人指定具有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鉴定,承包人认可鉴定结果。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工程质量鉴定为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工程质量鉴定为不合格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责任。(7)承包人在提交过程验收时,需按照技术方案的标准提交完备的自检记录、材料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等资料,任何资料的缺失均可能导致监理人拒绝到场检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8)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此外,还应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拒绝或未在监理人规定的时限内按监理人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的,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不能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责任和其他相应责任。(9)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要求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前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进行检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检验报告,但并不免除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必须保证本工程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的有关规定,承包人组织检测并提交完整的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报告(不含精装房部分),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0)为维修方便,承包人应在工程隐蔽前,向发包人提交每户的水电管路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隐蔽后的实体工程结构上标注。26 安全文明施工增加第 26.9 款26.9 安全管理一般要求(1)驻地和临时场地的建设参照《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化标准指南图集》标准执行。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决策部署精神,落实“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项目严格执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十项标准(试行)》、《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十项禁令》的通知中有关要求。(2)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等方案的及时落实;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活动记录等动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主要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工作的每月检查;参加省、市交通(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其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①承包人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定期对各部门及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②承包人应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并予以落实;③经审批的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专门的安全措施计划,且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措施计划全面、有针对性,并得到充分落实;④承包人应进行书面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交底全面、有针对性且履行签字手续;⑤承包人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⑥承包人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承包人人员变换工种时应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所有承包人人员了解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通过年度培训考核;⑦承包人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⑧从事特种作业的承包人人员应首先通过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⑨工伤事故应按规定报告,并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建立工伤事故档案;⑩承包人应布置施工场地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增加第 26.10 款28 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28.4 承包人违反通用条款第 28.4 款约定时,应按下列标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 万元整。28.5 在承包人具备营运资格时,其安排的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专职司机姓名和对应车牌号码:承包人安排的车辆不符合通用条款第 28.5 款规定的证件要求,或未依程序自行改变车辆72和专职司机名单,应按下列标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 元/车·次。28.6 承包人指定专职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查项目。28.7 承包人违反通用条款第 28.7 款约定,对发现问题拒不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其应按下列标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 万元整。28.8 承包人指定的专职检查人员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检查纠正职责,承包人应按下列标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 万元整。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29 合同价款29.4 删除通用条款中本款内容,代之以: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并完全承担合同在执行期间(包括工期延期期间)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合同价款不会因此而调整。29.5 删除通用条款本款内容,代之以: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对于由承包人使用的主要材料((商品)水泥混凝土、钢材、电缆),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时需调整材料价差,调整方式如下:⑴当材料价格上涨时①若 Pt<P0,且∑Qi×Pi/(Q 总×P0)>1.05,则:C 增=Q 总×Pt×[∑Qi×Pi/(Q 总×P0)-1.05]②若 Pt≥P0,且∑Qi×Pi/(Q 总×Pt)>1.05,则:C 增=Q 总×Pt×[∑Qi×Pi/(Q 总×Pt)-1.05]⑵当材料价格下跌,且∑Qi×Pi/(Q 总×P0)<0.95 时:①若 Pt>∑Qi×Pi/Q 总,则:C 减=Q 总×Pt×[0.95-∑Qi×Pi/(Q 总×P0)]②若 Pt≤∑Qi×Pi/Q 总,则不予调减,即:C 减=0式中:C 增-调增合同价款;73C 减-调减合同价款;Q 总-某材料到第 i 个月的实际总用量;Qi-施工期第 i 个月的某材料实际用量Pt-承包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某材料的投标单价;Pi-施工期第 i 个月《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某材料价格;P0-投标期(商务标的编制日期)《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某材料价格。如投标报价中无法确认某材料的单价时,可用 P0替换 Pt,参考上述方法调整合同价款。上述价格的调整,应按每个月进行累计,从开工日期算起(以开工通知书上的开工日期为准),每半年进行一次调价结算(已调整过的部分材料不再参与下一个半年度的调价),最后一期调价起算日期至工程交工时如不足半年,则累计至工程交工日作最后一期调价。按本条款规定进行价格调整时,不计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税金另行计算,并计入最终结算金额。本合同工程如需审计,最终的材料调价金额,以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29.7 暂估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名称、规格、单位及暂估价:详见工程量清单。29.9 暂列金额名称及暂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30 工程量确认30.1 本工程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深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计价规范》;2、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3、本工程的计量原则:①根据图纸、联测资料以及清单计量规则计算完成的工程数量,经承包人申请,监理人审查,发包人批准,可以根据施工图纸标注的设计尺寸进行准确计量的项目及不需联测的包干项目除外;②分项工程未经工序检验,不得进行中间(期中)计量;未经完工验收,不得进行完工计量;③计量不解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4、计量程序根据计量的性质和作用不同,工程的计量分为控制计量、中间计量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是交工支付和竣工结算的依据。74(1)控制计量程序控制计量由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承包人配合,经发包人审定后下发给承包人使用,作为承包人中间计量的依据。(2)中间计量程序中间计量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根据已完成的工程实体形象进度和审定的当期控制计量成果中相应计量单元的控制数量,直接按比例计量。中间计量的截算日期为每月的 20 日。承包人应在每月 25 日前完成中间计量申请书的编制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监理人在 7 天内完成中间计量申请书的审查,发包人在 3 天内完成中间计量申请书的审定。分项工程的中间计量数量的总和, 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前不得超过该分项工程计量控制数量的 85%。(3)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程序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提交的分项工程资料经监理人审查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承包人应在接到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后 7 天内提交准确的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使用。分项工程完工且分项工程资料全部整理完成提交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可计量至该分项工程全部工程量的 90%,该合同段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承包人提交了全部合格的竣工文件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计量至分项完工计量数量的 100%,支付至合同交工结算金额的 97%,预留 3%的质量保证金。31 工程款支付31.2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协议书 14 天内按下述条件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金额:本合同预付款为签约合同总价的 10%。本合同预付款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14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预付款。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已付开工预付款额 10%的违约罚金,可立即在期中支付证书中将已付开工预付款扣回,直至通过向银行发出通知收回银行履约保函的方式,将该款收回。31.3 工程预付款扣回与还清:本项约定为:预付款加上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 60%时一次性扣回。7531.4 办理期中支付与结算的时间间隔和要求:(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该付款证书包括以下栏目:① 自开工截至本月末止已完成的工程价款;② 自开工截至上月末已完成的工程价款;③ 本月完成的工程价款,即①-②;④ 本月应支付的暂定金额价款;⑤ 根据合同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⑥ 本月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和扣回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款及预付款。⑦ 根据合同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⑧ 本月最终应支付的金额。(2)如果承包人对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有异议,可及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及发包人,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在次月支付中予以修正。(3)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4)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5)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深圳市财政拨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增加 31.9 款质量保证金:扣留合同价格 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十一、工程变更33 变更价款的确定33.1 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首先应遵循合同文件的有关变更单价的合同条件。合同没有特殊规定,在遵循公平合理前提下,一般情况下应按以下原则(次序在先者优先):(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的,直接采用合同单价;(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但有工作内容相似、工作性质相同的项目,可直接参照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单价,或在原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基础上,根据造价分析原理和变更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调整、修正后作为变更工程单价;76(3)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已不适用,且无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的,应按批准的变更图纸采用国标清单计价格式,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建市场[2016]14 号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6)、《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2014)、《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推荐费率,通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变更令发出当月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材料价格等有关资料编制,在此基础上按本合同段中标下浮率下浮确定,确定作为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目的结算单价。《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采用询价或相关造价网站查询方式确定。33.2 变更工程价款和(或)调整工期报告发出和确认的时限:本合同工程的变更程序按照发包人编制的《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中的工程变更管理程序执行。工程变更按以下程序执行:(1)对于工程变更,发包人应在 3 天内组织监理人、设计代表,召开现场办公会,共同确定变更方案。发包人负责主持现场办公会,并负责整理工程变更现场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阐明变更方案、预估费用及变更设计时间安排等。(2)发包人应在变更方案确定后按照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时间安排,组织完成变更设计,并填写工程变更单,同时附上工程量变化的计算表,下发至监理人。(3)监理人根据审批后的工程变更单向承包人下达工程变更令,并抄送发包人。监理人在下达工程变更令的同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图纸、计算资料交承包人。承包人根据工程变更令组织工程施工。(4)、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工程变更令后的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工程预算申请书》。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提交《变更工程预算申请书》的 7 天内编制《变更工程预算审查意见书》报发包人审批,在发包人审批后下发承包人。(5)、如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即在收到书面工程变更令后 7 天内)提交《变更工程预算申请书》,应视为承包人已自动放弃变更单价的申请权利,发包人将不受理承包人有关申诉意见,工程计价以发包人下发的《变更工程预算审批单》为准,发包人不再对已审批的单价进行修订,同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77(6)、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下发的《变更工程预算审批单》,认为不合理的,应在 7 天内提出申诉意见(附有关证明材料),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给予研究、协商,并可对《变更工程预算审批单》进行修订。如果对变更工程单价不能议定,则以发包人审批的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暂定单价及期中支付的计价依据,待单价协商确定后在其后的期中支付证书及结算文件中调整。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的,视为其接受《变更工程预算审批单》,发包人不再受理。增加第 33.7 款33.7 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十二、竣工验收和结算34 竣工验收34.1 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应按国家、深圳市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 14 天内,按《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完成工程竣工资料文件一式四份(含电子文件,除通用条款 34.1要求的相关资料外,需包括照片、录像等资料)提交给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图应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监理人审查。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地反映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2、竣工资料在深圳市档案馆验收合格后,除交档案馆一份外,应向发包人提交三份。34.3 删除通用条款中本款内容,代之以:34.3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34.11 如本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承包人的处罚方式如下: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返工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己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复,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从应付工程款中抵扣,工期不予顺延。支付数额不低于合同价 10%的损失赔偿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34.12 发承包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委托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为: / 。35 竣工结算35.2 发包人指派的竣工结算核对人及核对次数: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核对人及核对次78数。35.3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和结算资料的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35.4 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书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和结算资料后 45 天。35.5 承包人提交修改竣工结算书或补充结算资料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结算资料要求后 10 天;发包人核对经修改的竣工结算书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交修改竣工结算书或补充结算资料后 60 天;承包人被视为接受发包人核对意见的期限为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 45 天。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36 违约36.1 通用条款 19.4 款所指发包人暂停工程施工持续 63 天以上发包人违约责任约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察现场,考虑一切风险和因素,如发生发包人暂停施工持续 63 天以上情况,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顺延的赔偿,且不得因此提出变更、调价、索赔等其它补偿。通用条款 31.2 款所指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约定:无。发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通用条款 18.3 及 19.3 不适用本工程。发包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实际开工、中间停工、复工及竣工日期做出调整的权力,承包人须承担该项风险并服从安排。因发包人原因(包括政策的原因)导致的任何停工和延期,将顺延工期,但发包人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此项约定适用于通用条款有关工期的所有约定(补充条款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通用条款 35.11 款不适用本工程。修改为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承包人不得留置工程项目,也不得要求将工程折价或拍卖。承包人明确放弃法律规定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36.2 通用条款 20.4 款所指承包人未按时竣工承包人违约责任约定:按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办理。通用条款 24.1 款所指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违约责任约定: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担保金;并由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缺陷或不合格之处负责自费修复,直至合格,由此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须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见附件《工程施工违约处理办法》38 争议7938.1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不可抗力40 不可抗力40.1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1)平均风力 10 级以上的大风;(2)3 个小时内降雨量为 80mm 以上的暴雨;(3)39 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4)其它: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十六、保险和担保41 工程保险41.3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工程保险事项:(1)发包人投保内容: /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本合同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按实际合同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含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选择的保险公司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市级分公司;②必须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③必须是设立在深圳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在工程承包合同签署后 14 天内,承包人应根据上述要求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在签署保险合同前还应得到监理人及发包人的认可。承包人将保险合同及保单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备案后,再由发包人支付保险费用。实际发生的保险费不能超过承包人的报价金额,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支付超额部分。保险合同或保单中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将发包人融资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发生保险理赔时保险赔付款需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帐号。承包人购买保险的要求如下:工程一切险投保内容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以及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所增加建筑工程一切险附80加险中的其他各项附加险;第三者责任险内容为: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保险期限从合同段开工通知书上载明的开工时间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虽然承包人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但由于承包人的责任,而造成对本工程的损害,无论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均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的修复和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保险事件发生后,无论保险公司最终的赔付金额是否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均不会向承包人额外支付费用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按上述要求产生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因此提出变更、延期、索赔等要求。虽然承包人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但由于承包人的责任,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无论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按上述要求产生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因此提出变更、延期、索赔等要求。(3)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团体险,要求对每个雇员的保险额不低于 40 万元),并应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在工程承包合同签署后 28 天内,承包人应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报发包人备案。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发包人对承包人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发包人也不对承包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在涉及上述事故的索赔及诉讼费用方面,承包人或其雇员也对伤害或损坏应负有部分责任时,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对上述伤害或损坏应负的相应责任,应公正合理地界定。办理本款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保险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单独支付。42 工程担保8142.3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担保形式: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现金担保的递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42.8 担保方式和其他担保事项约定:(1)履约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或发包人事先同意的格式,提供履约银行保函的机构应经招标人认可,且开具银行必须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其中之一的地市级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保函的正本由发包人保存,执行上述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履约现金担保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存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或经发包人同意的截止日期前到账,经发包人确认到帐后,发包人将开具收款收据。履约现金担保其义务与履约银行保函的义务相同,即发包人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或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的 14 天内,有权优先从上述履约现金担保或履约银行保函的限额内予以支付民工工资或扣除任何数量的金额,且无须发包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也无须发包人事先办理法律或行政手续。发包人不承担履约现金担保担保期内的利息,执行上述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证书之日止。发包人应在交工证书签发后的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因工期延期导致履约担保有效期延长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及费用补偿要求。82附件:工程施工违约处理办法序号 类别 分项 编号 违约行为 单位 违约处理1 人员项目经理1.1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一致发生变更的(不包含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更换的)而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的次 处以 10000 元违约金1.2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限期更换的次 处以 10000 元违约金1.3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限期更换逾期不按要求更换的天 逾期每天处以1000 元违约金1.4项目经理无故不在现场(离开现场未获监理人批准)天 处以 1000 元/天违约金1.5 项目经理缺席各种工程会议而未获监理人批准 次 处以 1000 元/次违约金1.6 项目经理未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 人 处以 10000 元违约金项目总工1.7项目总工与投标承诺不一致发生变更的(不包含项目总工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更换的)而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的次 处以 10000 元违约金1.8项目总工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限期更换的次 处以 10000 元违约金1.9项目总工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限期更换逾期不按要求更换的天 逾期每天处以1000 元违约金1.10项目总工无故不在现场(离开现场未获监理人批准)天 处以 1000 元/天违约金1.11 项目总工缺席各种工程会议而未获监理人批准 次 处以 1000 元/次违约金安全工程师 1.12安全工程师与投标承诺不一致发生变更的(不包含工程师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更换的)而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的人·次 处以 10000 元违约金831.13安全工程师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限期更换的人·次 处以 5000 元违约 金1.14安全工程师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限期更换逾期不按要求更换的人·次 逾期每天处以1000 元违约金1.15安全工程师无故不在现场(离开现场未获监理人批准)天 处以 1000元/天违约金1.16 安全工程师缺席各种工程会议而未获监理人批准 人·次 处以 1000元/次违约金1.17 安全工程师未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 人·次处以 10000 元违约金并应更换符合要求的安全工程师其他主要人员(指各专业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等)1.18与投标承诺人员不一致发生变更(不包含工程师不称职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更换的)而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的人·次 处以 5000 元违约 金1.19 因人员不称职监理工程师要求限期更换的 人·次 处以 1000 元违约 金1.20因人员不称职监理工程师要求限期更换逾期不按要求更换的天 逾期每天处以 500元违约金1.21 无故不在现场(离开现场未获监理人批准) 人·天 处以 500元/人·天违约金特种作业人员 1.22对于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持证上岗或特种作业的岗位使用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上岗的人·次 处以 1000元/人·次违约金2机械设备及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及临时设施2.1 机械或仪器设备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投入台处以 5000 元违约金,并提请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扣分2.2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限期增加或更换施工机械或仪器设备设备,逾期未按要求增加或更换台·天 处以 1000元/台·天违约金2.3投入的机械或仪器设备设备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标定或进场前未按程序向监理人申报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进场台·次 处以 1000元/台·次违约金842.4 未按合同要求投入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设施项 处以 5000元/项违约金2.5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限期增加或更换临时设施,逾期未按要求增加或更换项·天 处以 1000元/项·天违约金2.6 临时设施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项 处以 5000 元违约 金3 质量质量管理3.1承包人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进行施工的次 处以 20000元/次违约金3.2施工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限期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整改的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次 处以 10000元/次违约金3.3施工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伪造记录的,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不执行工艺要求的次 处以 20000元/次违约金3.4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按规定对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送检的次 处以 10000元/次违约金3.5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需经监理人检查,并按规定在监理的见证下送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查或试验便擅自用于工程的。次 处以 10000元/次违约金工程质量事故3.6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 号)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标准的相关规定,出现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的次 处以 30000元/次违约金3.7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 号)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标准的相关规定,出现二级及以上一般质量事故的次 处以 50000元/次违约金853.8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 号)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标准的相关规定,出现三级重大质量事故的次 处以 80000元/次违约金3.9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 号)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标准的相关规定,出现二级及以上重大质量事故的次 处以 100000元/次违约金保修责任 3.10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的次 处以 10000元/次违约金4 安全 安全管理4.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台 处以 10000元/台违约金4.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次 处以 20000元/次违约金4.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次 处以 20000元/次违约金4.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或贬值方案但未按经监理人审批通过方案执行的次 处以 10000元/次违约金4.5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或者缺乏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的次 处以 10000元/次违约金4.6现场作业人员未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装备的人?次 处以 500元/人·次违约金4.7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项 处以 1000元/项违约金864.8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 的次 处以 5000元/次违约金4.9承包人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人?次 处以 2000元/次违约金4.10发生伤亡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调查、拖延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次 处以 20000元/次违约金4.11施工作业区域未设置围挡、警示标志等,以及由于施工承包人现场管理缺失导致第三方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发生伤亡事故次 处以 30000元/次违约金安全事故4.1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 号)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出现特别重大事故的次 处以 100000元/次违约金4.1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 号)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出现重大事故的次 处以 80000元/次违约金4.1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 号)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出现较大事故的次 处以 50000元/次违约金4.1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 号)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出现一般事故的次 处以 30000元/次违约金5 文明施工文明施工 5.1未按规定布置施工现场的,或施工现场场容、施工作业环境不整洁、不卫生的,或材料堆放无序、现场脏乱差的次 处以 2000元/次违约金876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6.1未按规定配置生活设施的,或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投诉或环境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地方居民投诉的次 处以 2000 元/次罚款6.2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受到水土保持部门通报或地方居民投诉的次 处以 2000 元/次违约金7 其他转包7.1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发生转包的 次 处以 20000 元/次违约金7.2承包人有转包行为,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整改而未予整改的次 处以 10000 元/次违约金分包 7.3发生违反本合同关于分包的约定,或分包行为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次 处以 10000 元/次违约金农民工权益 7.4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此造成劳务人员上访或劳动纠纷的次 处以 10000 元/次违约金指令执行 7.5 拒不执行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 次 处以 5000 元/次违约金88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 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1、鉴于发包人为修建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书,现由(下称“发包人”)为一方和(下称“承包人”)为另一方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2、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1)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承诺函(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或合约澄清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专用合同条款;(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其他合同文件。4、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5、根据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6、由于发包人按本协议书第 5 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7、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发包人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本合同工程的工期为天,工期从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899、本合同纠纷解决办法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发包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且合同各项费用结清后失效。11、本协议书一式八份,发包人执五份,承包人执三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承包人:(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90附件 二:廉政合同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政合同。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廉政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91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可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支持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接到实名举报,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受理权限和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并向举报人进行回复。6、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加,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时效。7、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双方监督单位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92附件 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93(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一式八份,发包人执五份,承包人执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94(本页无正文)发包人:承包人:(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95附件 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下称“发包人”)与施工单位(以下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施工现场设置举报箱,有权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及农民工对欠薪或克扣工资等投诉进行调查核实。(2)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核查属实的,发包人有权先行从未结清的工程款垫付农民工工资,同时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3)农民工对无故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的投诉一旦被确定为有效投诉时,出现一次则发包人有权给予承包人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10 万元,出现二次则发包人给予承包人严重警告并处以罚款 20 万元,情节严重者可移交深圳市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理。(4)发包人应按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及时完成相关工程中间计量支付证书的审批及应付款项的支付。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雇用农民工,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中间计量支付申请书的编制和申报。(3)承包人应按照《市交通运输委转发市住房建设局关于切实推进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工作落地的通知》(深交字〔2017〕290 号)的要求,落实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4)承包人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也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5)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96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备查。(6)承包人必须为所雇用农民工办理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的规定缴纳欠薪保障费,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3、若承包人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克扣工资,一旦被确定核实后,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含履约现金担保)直接将拖欠的各种款项支付给农民工。4、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5、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加,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6、本合同壹式八份,发包人执五份,承包人执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以下无正文)发包人:承包人:(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97附件 五:(承包人全称)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委任书致: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为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 (身份证号)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 月 日98附件 六:履约保函致:(发包人全称)鉴于(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全称)银行地址:(下称“发包人”)签订修建的合同协议书,并保证按合同规定承担该合同段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我行愿意出具保函为承包人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RMB:)。本保函的义务是:本行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的 14 天内,在上述担保金的限额内向发包人支付任何数量的金额,无须发包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也无须发包人事先办理法律或行政手续。在向我行提出付款要求之前,本行并不坚持要求发包人应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欠款,我行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义务。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失效。邮编:电话:传真:担保银行: (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时期: 年 月 日99附件七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为保证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工程所在地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合同价款(包括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甲方、乙方双方或多方约定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实际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工程整体保修期为 2 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2 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处理结果由甲方签字认可即行生效,处理结果不再经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如排水管漏水、爆裂、管道堵塞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向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 3 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并且该项目的保修期自动延长 3 个月。5、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应恢复原状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四、其它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本保修书一式 8 份,发包人执 5 份,承包人执 3 份。100(本页无正文)发包人: 承包人:(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101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02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103资格审查文件目录1、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备查);2、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备查);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4、拟派项目经理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原件备查);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6、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7、其他。投标人应按下述要求提供综合实力证明材料,此项不作为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的内容,但作为招标人进行票决本工程可入围家数 Q(15-20 家)及定标的参考之一,表格填报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7.1 投标人基本情况7.2 投标人近 3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提供的证明资料应包括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施工内容和甲乙双方签章等)7.3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 3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深圳本地纳税的纳税证明(不接受发票、不接受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7.4 拟派项目管理团队(除项目经理以外);注:投标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予认可。1041、投标人营业执照(粘帖)注:企业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1052、投标人资质证书(粘帖)注:企业资质证书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106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粘帖)1074、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粘帖)108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粘帖)1096、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职称 学历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建造师)年限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注:1、需附项目经理截标前 6 个月的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如有业绩的,需后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包括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有明确写明项目经理的合同或能证明其为该项目经理的其它材料的扫描件; 1107、其他(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全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注册资金(万元)111(2)投标业绩情况近 3 年完成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情况表格填报格式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业主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备注1...累计注:1、投标人近 3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提供的证明资料应包括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施工内容和甲乙双方签章等);2、投标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予认可。112(3)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 3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深圳本地纳税的纳税证明(不接受发票、不接受税收完税证明)扫描件投标单位名称:序号 纳税年度 纳税金额(万元) 备注113(4)拟派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外)(格式自定)(项目团队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和合约工程师,需提供职称、资格证明及截标前 6 个月的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114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部分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115目录一、投标承诺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投标报价表格116一、投标承诺书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确保本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保证优质高效、文明施工,我方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完全接受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为此作出如下承诺:1、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会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并愿以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小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元【投标总报价大、小写均由投标人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任何风险。并同意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格式及内容与贵方签订固定单价的工程承包合同。2、我方保证按期完成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达到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要求。3、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委派合格的主要管理人员到场,组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并投入合同要求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4、我方保证在开工后 3 天内编制完成本工程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含人员组织架构),并得到贵方的认可。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需调整施工组织设计,我方保证在经发包人批准、并取得贵方认可后,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6、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7、为全体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手续。8、我方保证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根据需要增减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材料采购等),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减的所有工程内容。9、如果违反本承诺书中任何条款,我方愿意接受:(1)视作我方单方面违约,并按照合同规定向贵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2)履约评价评定为良好及以下;(3)本项目招标人今后可拒绝我方参与投标。117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 月 日11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119(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白泥坑养护基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20三、投标报价表格(工程量清单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 5 章)投标报价表格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表121第四章技术规范一、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1.1 本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2.1 根据设计要求,本招标工程中下列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相应符合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列出特殊的材料、设备、施工及相应标准和技术规范名称):无三、工程技术要求如果设计图纸内的技术要求与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不一致,应当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技术要求和规范为准。12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建筑与装饰工程1 ********1001地面硬化(1)基础面层:150mmC20 混凝土,并收光,内配φ8@250×250钢筋网(2)垫层:100mm 厚砾石混合砂浆垫层(3)备注:土方夯实m2 1553.772 ********1001板房地面(1)找平层:M15 水泥砂浆抹平,最薄处 20mm 厚m2 1385.033 ********3001板房楼面(1)型材品种、规格:15mm 厚木夹板m2 771.244 ********1001板房墙面(1)型材品种、规格:50mm 厚 A级防火夹芯板(2)备注:含支撑m2 3304.145 ********2001板房屋面(1)型材品种、规格:50mm 厚 A级防火夹芯板(2)压顶:钢管组合压顶,端部钢丝绳下拉锚固至地面埋件处,作为防台风措施(3)备注:含屋架m2 1590.376 ********3001独立卫生间地面(1)找平层厚度、砂浆配合比:M15 水泥砂浆抹平,最薄处20mm 厚(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300×300 防滑地砖m2 168.747 ********3001独立卫生间墙面(1)墙裙高度:1.8m(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300×600 白色墙砖m2 266.34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23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8 ********8001 板 房楼梯(1)钢材品种、规格:厂家定制(2)钢梯形式:踏步式t 3.9309 ********1001板 房扶手、栏杆、栏板(1)材料种类、规格:厂家定制 t 0.23510 ********1001 板 房立柱 (1)材料:厂家定制 t 7.43011 ********2001 板 房门 (1)材质:厂家定制 m2 135.6612 ********8001 板 房窗 (1)材质:厂家定制 m2 259.2013 ********2002 板 房门(1)材质:门窗利旧(2)部位:拆除重建建筑、改造建筑m2 7.1414 ********8002 板 房窗(1)材质:门窗利旧(2)部位:拆除重建建筑、改造建筑m2 28.8015 ********7001出 入口 大门(1)底座:蓝色砖砌底座(2)钢架:钢龙骨(3)装饰:白色装饰板(4)横梁:蓝色金属漆(5)广告字:深圳养护、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白泥坑基地个 1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24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电气工程16 ********4001挖 基坑 土方(1)土壤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1m(3)部位:强弱电手孔井m3 23.0417 ********3001挖 沟槽 土方(1)土壤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0.8m(3)部位:电缆沟m3 188.2118 ********1001回 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 m3 199.1719 ********2001余 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基坑土、沟槽土(2)运距:综合考虑m3 12.0820 ********1001人(手)孔井(1)名称:强弱电手孔井(2) 规格尺寸 :1000 × 1000 ×1000mm(3)备注:含垫层、盖板座 921 ********1001 配管(1)名称:配管(2)规格:SC50(3)配置形式:电缆沟内(4)备注:防腐处理m 410.6822 ********1002 配管(1)名称:配管(弱电线管)(2)规格:SC50(3)配置形式:电缆沟内(4)备注:防腐处理m 179.8823 ********1003 配管(1)名称:配管(2)规格:SC80(3)配置形式:电缆沟内(4)备注:防腐处理m 202.7124 ********1004 配管(1)名称:配管(预留)(2)规格:SC80(3)配置形式:电缆沟内(4)备注:防腐处理m 133.6125 ********1005 配管(1)名称:配管(2)规格:SC100(3)配置形式:电缆沟内(4)备注:防腐处理m 41.82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25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26 ********4001 配线(1)名称:电力电缆(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ZRYJV5×6(4)备注:防腐处理m 1200.0027 ********4002 配线(1)名称:电力电缆(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ZRYJV5×16(4)备注:防腐处理m 300.0028 ********4003 配线(1)名称:电力电缆(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ZRYJV4×35+16(4)备注:防腐处理m 70.1129 ********4004 配线(1)名称:电力电缆(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ZRYJV4×50+25(4)备注:防腐处理m 152.6030 ********4005 配线(1)名称:电力电缆(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ZRYJV4×95+50(4)备注:防腐处理m 47.8231 ********7001配 电箱(1)名称:ZZAL1(2)规格:325KW,290A(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32 ********7002配 电箱(1)名称:1ZAL1(2)规格:60KW,86A(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33 ********7003配 电箱(1)名称:2ZAL1(2)规格:5KW,10A(3)安装方式:墙上 1.8m 明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26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34 ********7004配 电箱(1)名称:3ZAL1(2)规格:20KW,38A(3)安装方式:墙上 1.8m 明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435 ********7005配 电箱(1)名称:4ZAL1(2)规格:104KW,130A(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236 ********7006配 电箱(1)名称:5ZAL1(2)规格:40KW,57A(3)安装方式:落地安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37 ********7007配 电箱(1)名称:6ZAL1(2)规格:5KW,10A(3)安装方式:墙上 1.8m 明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38 ********7008配 电箱(1)名称:7ZAL1(2)规格:66KW,94A(3)安装方式:墙上 1.8m 明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39 ********7009配 电箱(1)名称:8ZAL1(2)规格:20KW,38A(3)安装方式:墙上 1.8m 明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40 ********7010配 电箱(1)名称:9ZAL1(2)规格:5KW,10A(3)安装方式:墙上 1.8m 明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27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41 ********7011配 电箱(1)名称:SSAL1(2)规格:2KW,10A(3)安装方式:墙上 1.8m 明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2042 ********7012配 电箱(1)名称:4AL1(2)规格:60KW,86A(3)安装方式:墙上 1.8m 明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43 ********7013配 电箱(1)名称:4AL2(2)规格:4KW,20A(3)安装方式:墙上 1.8m 明装(4)备注:含空气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台 144 ********5001 插座(1)名称:单相二极三极插座(安全型)(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0.3m/工位上(4)备注:一般用途套 29445 ********5002 插座(1)名称:单相二极三极插座(安全型)(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0.3m(4)备注:弱电机柜插座套 246 ********5003 插座(1)名称:带开关单相三极暗插座(安全型)(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1.3m(4)备注:洗手间用/防溅型套 2647 ********5004 插座(1)名称:单相二极三极插座(安全型)(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地面(4)备注:一般用途套 4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28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48 ********5005 插座(1)名称:带开关单相三极暗插座(安全型)(2)规格:250V,16A(3)安装高度:1.8m(4)备注:空调用套 7449 ********5006 插座(1)名称:带开关单相三极暗插座(安全型)(2)规格:250V,32A(3)安装高度:2.2m(4)备注:热水器用/防溅型套 2450 ********5007 插座(1)名称:带开关单相三极暗插座(安全型)(2)规格:250V,16A(3)安装高度:0.3m(4)备注:立式空调用套 151 ********5008 插座(1)名称:单相二极三极插座(安全型)(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1.3m(4)备注:厨房用套 352 ********5009 插座(1)名称:单相二极三极插座(安全型)(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1.8m(4)备注:排油烟插座套 253 ********1001节 能壁灯(1)名称:节能壁灯(2)规格:220V,11W(3)安装高度:2.5m套 7254 ********1003防 水吸 顶灯(1)名称:防水吸顶灯(2)规格:220V,11W(3)安装形式:吸顶安装套 37455 ********4001照 明开关(1)名称:单相一极跷板暗装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1.3m套 5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29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56 ********4003照 明开关(1)名称:单相二极跷板暗装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1.3m套 7257 ********4004照 明开关(1)名称:单相三极跷板暗装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1.3m套 1958 ********4006照 明开关(1)名称:单相四极跷板暗装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高度:1.3m套 1659 ********3001安 全出 口标 志灯(1)名称:安全出口标志灯(2)规格:220V,8W(3)安装高度:门上方 0.2m(4)备注:应急灯,含蓄电池,带不燃或玻璃防护罩,应急时间≥30min套 860 ********3002疏 散方 向指 示标 志灯(1)名称:疏散方向指示标志灯(2)规格:220V,3W(3)安装高度:2.2m/0.5m(4)备注:应急灯,含蓄电池,带不燃或玻璃防护罩,应急时间≥30min套 1761 ********3003应 急壁灯(1)名称:应急壁灯(2)规格:220V,2×3W(3)安装高度:2.4m(4)备注:应急灯,含蓄电池,带不燃或玻璃防护罩,应急时间≥90min套 2062 ********8001等 电位 端子箱、测 试板(1)名称:局部等电位箱 LEB(2)安装高度:0.5m套 3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30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63 ********3001 风扇 (1)名称:排气扇 套 1264 ********6001接 线盒 (1)名称:接线盒 个 39565 ********1006 配管 (1)名称:配管(2)规格:PC20 m 3330.5066 ********1007 配管 (1)名称:配管(2)规格:PC25 m 1602.2067 ********1008 配管 (1)名称:配管(2)规格:PC40 m 150.0068 ********4006 配线(1)名称:配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BV-2.5m 5492.8569 ********4007 配线(1)名称:配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BV-4m 15833.7070 ********4008 配线(1)名称:配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BV-6m 965.7071 ********4009 配线(1)名称:配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BV-16m 261.0072 ********3001 桥架 (1)名称:强电金属桥架(2)规格:200×100 m 96.8773 ********3002 桥架 (1)名称:强电金属桥架(2)规格:100×100 m 212.4374 ********3003 桥架 (1)名称:弱电金属桥架(2)规格:200×100 m 86.8475 ********3004 桥架 (1)名称:弱电金属桥架(2)规格:100×100 m 17.14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31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76 ********1001弱 电机柜(1)名称:弱电机柜(2)备注:含光连接单元、交换机、配线架台 277 ********4001网 络 /电 话插座(1)名称:网络/电话插座(2)安装高度:0.3m个 7678 030502012001网 络插座(1)名称:网络插座(2)安装高度:0.3m/工位上 个 7679 ********4010 配线(1)名称:网络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UTP5m 2831.6080 ********4011 配线(1)名称:电话线(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3)规格:RVS-2×0.5m 2629.1081 031006012004危 险品 储存间(1)包括防爆柜、防爆罐等 间 1.000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32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给排水工程82 030901013001 灭火器 (1)型号:MF/ABC3 灭火器 具 160.00083 040504009001 雨水斗 (1) 型 号 :87 型雨水斗DN100个 2484 040504009002室内 PVC 排污管 DN50(1) 型 号 :PVC 排污管DN50 m 76.0085 040504009003室内 PVC 排污管 DN75(1) 型 号 :PVC 排污管DN75 m 40.0086 040504009004室内 PVC 排污管 DN100(1) 型 号 :PVC 排污管DN100 m 166.6987 040504009005室内 PVC 排污管 DN150(1) 型 号 :PVC 排污管DN150 m 117.4588 040504009006HDPE 双壁波纹排水管DN100(1)型号:HDPE 双壁波纹排水管 DN100 m 174.9189 040504009007聚丙烯管(PPR)DN15(1)型号:聚丙烯管(PPR)DN15 m 65.5890 040504009008聚丙烯管(PPR)DN20(1)型号:聚丙烯管(PPR)DN20 m 15.0991 040504009009聚丙烯管(PPR)DN25(1)型号:聚丙烯管(PPR)DN25 m 43.4292 040504009010聚丙烯管(PPR)DN32(1)型号:聚丙烯管(PPR)DN32 m 38.7893 040504009011聚丙烯管(PPR)DN40(1)型号:聚丙烯管(PPR)DN40 m 48.78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33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94 040504009012聚丙烯管(PPR)DN50(1)型号:聚丙烯管(PPR)DN50 m 39.7695 040504009013聚丙烯管(PPR)DN65(1)型号:聚丙烯管(PPR)DN65 m 8.8196 031004006001 蹲便器 (1)类型:蹲便器 套 2897 031004007001 小便器 (1)类型:小便器 套 1198 031004007002 卫生间地漏 (1)类型:卫生间地漏 个 1299 031004007003 脸盆 (1)类型:脸盆 组 20100 040504009014环形通气立管 DN100(1)型号:环形通气立管DN100 m 12.87101 031004007004 真空破坏器 (1)类型:真空破坏器 个 2102 031004007005卫生间隔断(含门)、小便器挡板(1)类型:卫生间隔断(含门)、小便器挡板m2 231.90拆除工程103 011616B003001拆除板房墙面m2 3110.61104 011616B002001拆除板房屋面m2 1338.75105 011616B004001 拆除地面 m2 1342.43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34工程名称:白泥坑基地改造项目 单位:元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106 011616B003002 拆除板房门 m2 133.87107 011616B003003 拆除板房窗 m2 255.60108 011616B003004拆除卫生间隔板m2 231.90措施项目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10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项 1 65659.84 65659.84110 工程保险费 项 1投标报价合计投 标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35第六章图纸(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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