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FG808 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 *******元。本项目一招三年,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度服务采购合同。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物业服务范围 1.环境卫生管理,包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范围日常保洁、定期清洁、垃圾收集及转运到采购人指定点(不含建筑垃圾及食堂餐饮垃圾)、公共区域的绿植维护及养护工作。 2.秩序维护管理,包括物业区域内的门岗值守、安防巡逻、消防及停车场管理。 3.包括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报警监控设备、空调、采暖设备、电梯设备、防雷设备、热水器的日常巡查巡检,定期与上述所有维保单位沟通,房屋本体的日常维修工作等。 4.会务及餐饮服务,包括各楼层的公共会议室、接待室、会议厅的清洁,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等相关会务及接待服务,餐厅接待服务。 5.洗衣服务、理发服务及其他物业相关服务。 (二)物业服务内容 1.大楼内外的各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所需的配件、零部件、易损件由采购人承担,低值易耗维修材料及工具由中标人负责如钳子、扳手、改锥、万用表等常用工具及螺丝钉、螺母、生料带、胶布、手套、转头、黄油等;其他有关配电、供热、空调、供水、消防等设备控制间和操作间等需要派专人定期定时巡查,建立并实行专业人员24小时巡查制度,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问题。 2.承担大楼内外的秩序维护工作。中标人负责秩序维护人员的选配、管理、履职和安防监控工作,保证大楼内的工作秩序和安全,以及楼宇周边的秩序维护。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其它突发事件处理、院内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为保障大楼正常运行,值班室、消防控制室须安排相关人员24小时值守。 3.承担大楼内外的保洁及协助采购人进行杀虫灭鼠工作。保洁范围包括:大楼内外所有公共区域和设施,包括采购人允许进入全部区域(限制进入区域须在专人授权后进入,维修、清理、保洁后经允许后离开),物业保洁范围涵盖公共会议室、接待室等每天一次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办公区内玻璃门窗、地面等日常保洁由办公室内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玻璃每季负责刮洗一次;协助采购人做好楼内绿植日常维护工作。 4.承担楼宇的养护、房屋日常维修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维护工作。包括:门窗、玻璃(外墙玻璃除外)、办公家具、桌椅等日常杂修管理;包括: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报警监控设备、空调、采暖设备、电梯设备、防雷设备、热水器的日常巡查巡检,定期与上述所有维保单位沟通,房屋本体的日常维修工作等;上述设施设备维修所需的配件、零部件、易损件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做好协调工作。 5.承担各种会议服务及餐厅接待工作。 6.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 7.负责楼内物品出入,并做好登记,防止资产流失。 8.负责楼外秩序维护,制止乱涂乱画、张贴标语广告和破坏行为等,防止宠物进入楼内。 9.承担办公区域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及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大小垃圾袋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日常更换工作。 10.承担大楼每年1次外墙及玻璃清洗工作。高空及其他定期清洁作业均由中标人承担。 11.承担机关大院内及办公楼内绿植养护工作。 12.承担大楼一层大厅每年一次石材养护、翻新工作。 13.承担大楼卫生保洁日常用品用具(扫帚、拖把、抹布、洗衣粉、香球、清洁剂、垃圾袋)、秩序维护日常用具(对讲机、强光手电)、设备维护日常维修用具;低值易耗品如擦手纸、洗手液、卫生纸等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做好物品摆放工作。 14.协助采购人做好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5.承担其他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临时性服务工作,如大型活动保障、应急保障等。 16.中标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R)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点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4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 2.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管理系统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400-8341-789 3.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51号 联系人:范振新 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C区 联系人:王凯/才贺涛 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此文件仅用于查看,如参与该项目,请及时通过【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文件格式:*.ZC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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