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项目概况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购买2021年-2023年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H********5 。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购买2021年-2023年餐饮服务项目。 1.3项目概况: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目前有警力1150人,其中民警380人、辅警770人。下设14个食堂,分别有(用餐人数):局机关(260人)、昆阳派出所(180人)、晋城派出所(160人)、上蒜派出所(40人)、新街派出所(41人)、古滇派出所(40人)、二街派出所(35人)、宝峰派出所(38人)、六街派出所(16人)、双河派出所(16人)、夕阳派出所(14人)、巡特警大队(140人)、交警大队(150人)、晋城交警中队等食堂(20人)。由于辅警人数不固定,具体就餐人数可能会有变动。 1.4预算金额:297.96万元。 1.4最高限价:297.96万元/年。 1.5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仅设一个包。 1.6采购需求:为民警辅警提供早中晚餐、接待工作餐、外出执勤保障工作餐,餐饮设备、场所的维护和餐具的清洁、保管,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6.2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个月将对中标供应商组织一次考核,评价结果低于85%目标值的计不合格1次,连续2次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3次不合格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6.3服务范围: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涉及的14个食堂。 1.6.4付款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中标供应商服务管理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采购人每月10号之前支付50%,服务考评合格后再支付50%的方式支付管理服务费给中标供应商。 1.6.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服务质量要求:采购人将在每个季度通过随机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服务商的服务进行问询调查,就餐人员满意度应不低于85%; 验收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需求组织验收,并定期对服务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不低于85%目标值,低于目标值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5%的服务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负责为各食堂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3)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保险,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 (4)供应商近三年应提供不少于1个餐饮服务业绩(行业不限、区域不限),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优良服务评价意见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