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城部分街道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资中县城部分街道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11 17:45
资中县城部分街道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
采购项目
需
求
论
证
四川·内江
2020年12月11日
目录
*******f939e0cea.html_Toc26601">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论证方式1
*******f939e0cea.html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xqlz/2c9240ae764e66fc*******f939e0cea.html_Toc20958">二、论证地点和论证专家组名单2
*******f939e0cea.html_Toc13052">三、采购需求论证事项3
*******f939e0cea.html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xqlz/2c9240ae764e66fc*******f939e0cea.html_Toc861">(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3
*******f939e0cea.html_Toc1274">(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3
*******f939e0cea.html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xqlz/2c9240ae764e66fc*******f939e0cea.html_Toc32278">(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
*******f939e0cea.html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xqlz/2c9240ae764e66fc*******f939e0cea.html_Toc22112">(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3
*******f939e0cea.html_Toc2647">(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3
*******f939e0cea.html_Toc24799">(六)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4
*******f939e0cea.html_Toc19241">附件一5
*******f939e0cea.html_Toc13080">附件二24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论证方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经资中县财政局备案后,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资中县城部分街道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拟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二)采购项目行政级别及预算情况
1、采购人: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本项目行政级别属:省级()、市级()、县(区)级(√ );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4,000,000.00元/年(大写:壹仟肆佰万元整每年)。
(三)论证方式:
本项目论证采用第3方式进行。
序号 | 论证方式 |
1 |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需求论证 |
2 | 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
3 | 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
备注:
1、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小于 300 万元、市级小于 100 万元、县级小于 50 万元的采购项目,适用第 1 种论证方式。
2、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 300万元以上、小于 1000 万元,市级 100 万元以上、小于 500 万元,县级 50 万元以上,小于 300 万元的采购项目,适用第 2 种论证方式。
3、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 1000 万元以上、市级 500 万元以上、县级 300 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适用第 3 种论证方式,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 3 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论证事项、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人等。
二、论证地点和论证专家组名单
(一)论证地点: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新城板仓九期安居房(天海苑)商业用房2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xqlz/2c9240ae764e66fc*******f939e0cea.html楼2号;
(二)论证专家组名单,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论证专家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论证工作;
(三)论证专家组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备注 |
李超 | 自贡市住房保障中心 | / |
苏光权 | 自贡市飞鱼职业学校 | / |
葛杰 | 贡井电教站 | / |
赵星 | 市卫健委 | / |
丁德辉 | 四川振鹏外贸有限公司 | / |
三、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1、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t是、□否;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t是、□否;
3、本项目是否属采购进口产品项目:□是、t否。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采购需求及技术清单:详见附件一。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拟采用采购方式:t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其他:;
2、拟采用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3、拟采用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二。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履行合同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
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无。
附件一采购需求及技术清单
(一)项目概述
项目包括资中县城区凤翔中路、资州大道、抚琴路、春岚北路、和鸣大道、40米大道等主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机械洗扫、城市家具清洁服务。具体包括:1.市场化范围内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公园、节点、绿化带、花台、树池、沟渠、景观水池的清扫保洁;2.市场化范围内桥面栏杆、车行道隔离栏、人行道隔离护栏、景观台面、路沿石、公交站牌、地名牌、街面的电力设备箱、通讯箱、杆、果皮箱、垃圾桶等城市家具和市政环卫设施的清洗保洁;3.市场化范围内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节点、公园、绿化带的机械洗扫降尘作业;4.市场化地域范围内所有垃圾收集清运。总面积 84.51万平方米。
1标段(第1包):评审金额650万元,面积389024㎡。包括凤翔中路、红绿灯坝子、学府北路、学府路北段、资州大道(1段)、抚琴路、祥云路、丹珠街、长河路、KA支路、KB支路、新南路南延线、新南路、高速路转盘、苌弘路、人和巷、福星巷、商贸街、花圃街、学府雅苑旁道路、李五街、成渝上街、一丝厂巷道、汽车站背后巷道、种子公司坡道、西旺街、四通社区巷子、寿音街、608市场背后巷子、土地庙街、泰安巷、和平巷、祥龙街、永盛街、凤凰街、东大道一段、国税巷、砚台巷、胜利巷、劳动巷等。
2标段(第2包):评审金额750万元,面积456100㎡。包括资州大道(2段)、资州大道F路、资州大道(3段)、松山路、东大道三段、砚台社区支巷、春岚北路、和鸣大道、和鸣东路、春岚南路、竹花路、翡翠园一期道路、和鸣东路、丹珠东路、东大道二段、桂花路、政府广场、东大道南三巷、气象局巷子、锦绣家园支路、桂花南街、北一巷至北五巷、和鸣公园、春岚公园、奉安公园等。
项目测算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洗扫消耗件、停车费、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车辆折旧、工具、制服、管理费、利闰、税金等等。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1、项目清单
作业面积:389024㎡ | |||||
作业面积:389024㎡ | 地 段 | 街道面积(㎡) | |||
凤翔中路 | 铁马-三和 | 10693 | |||
红绿灯坝子 | 红绿灯+天茂+铁马坝子 | 8807 | |||
学府北路 | / | 30760 | |||
学府路北段 | 二中 | 9000 | |||
资州大道(1段) | 加油站斑马线至红绿灯斑马线 | 59612 | |||
抚琴路 | A支路 | 9541 | |||
祥云路 | B支路 | 7581 | |||
丹珠街 | C支路 | 18860 | |||
长河路 | 长河路+E1+E2 | 32208 | |||
KA支路 | 返乡创业街 | 5520 | |||
KB支路 | 四通社区新办公点 | 3624 | |||
新南路南延线 | 高速路转盘至天然气公司 | 17642 | |||
新南路 | 桥洞至入城260米处佳禾公司 | 8760 | |||
高速路转盘 | 包括高速路进出口 | 9714 | |||
苌弘路 | 汇源至龙都酒店 | 46230 | |||
人和巷 | 水南镇政府楼所在地 | 935 | |||
福星巷 | / | 1410 | |||
商贸街 | 鹰坡巷,东岩巷,利民巷1、长堰巷 | 4780 | |||
花圃街 | 比比超市至皮鞋店 | 11200 | |||
学府雅苑旁道路 | 洗车店至二中梯步 | 6644 | |||
李五街 | 李五上街至垃圾库 | 1820 | |||
成渝上街 | / | 15000 | |||
一丝厂巷道 | / | 4275 | |||
汽车站背后巷道 | / | 1400 | |||
种子公司坡道 | / | 160 | |||
西旺街 | / | 1820 | |||
四通社区巷子 | 老四通社区办公室 | 1820 | |||
寿音街 | 红绿灯至沙琪公司 | 6480 | |||
608市场背后巷子 | 寿音街与土地庙夹巷 | 2400 | |||
土地庙街 | 周边3巷道 | 5542 | |||
泰安巷 | / | 1630 | |||
和平巷 | / | 1438 | |||
祥龙街 | / | 763 | |||
永盛街 | / | 1335 | |||
凤凰街 | / | 426 | |||
东大道一段 | / | 30800 | |||
国税巷 | / | 1224 | |||
砚台巷 | / | 828 | |||
胜利巷 | 国土局四周巷道 | 4358 | |||
劳动巷 | 劳动局至真诚饲料 | 1985 | |||
环卫作业市场化 2标段(第2包) 面积明细表 | |||||
作业面积统计:456100㎡ | |||||
街 道 | 地 段 | 街道面积(㎡) | |||
资州大道(2段) | 红绿灯至车管所红绿灯 | 90694 | |||
资州大道F路 | 城南一号东苑西苑中间道路 | 3600 | |||
资州大道(3段) | 车管所红绿灯至二桥 | 46540 | |||
松山路 | 二桥下面的过道、二桥至污水处理厂 | 10560 | |||
东大道三段 | 大道、凤凰城周边2道路 | 50245 | |||
砚台社区支巷 | 社区管辖4道路 | 17021 | |||
春岚北路 | / | 29818 | |||
和鸣大道 | / | 42620 | |||
东大道二段 | / | 43300 | |||
桂花路 | / | 14450 | |||
政府广场 | 包括政府广场左右道路 | 14504 | |||
东大道南三巷 | / | 7202 | |||
气象局巷子 | / | 395 | |||
锦绣家园支路 | 小区左侧道路 | 3146 | |||
桂花南街 | 消防队 | 3200 | |||
北一巷 | / | 2741 | |||
北二巷 | / | 7502 | |||
北三巷 | / | 2120 | |||
北四巷 | / | 1318 | |||
北五巷 | / | 1150 | |||
春岚南路 | / | 13040 | |||
竹花路 | / | 17232 | |||
翡翠园一期道路 | / | 5890 | |||
和鸣东路 | / | 11252 | |||
丹珠东路 | / | 16560 |
2、项目要求(各包要求相同)
2.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标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
2.2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或上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满足采购人的突击性工作及迎检活动的需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优质完成服务工作。
2.3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格、清扫保洁服务方案中所列人员、设备机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清扫保洁的服务达不到规定标准时,向中标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后,中标人必须在3日内整改。
2.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环卫质量变差状况,中标人应在事发12小时内或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恢复正常管理状况。
2.5中标人除完成“服务要求”的内容外,还需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工具及物资,随时无偿接受采购人的安排调动作业。
2.6中标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公室,项目相关运行、安全、考勤、应急等管理制度措施以及项目管理人员构架统一上墙公示。
2.7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附页的《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标准及规范》、《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检查评分标准》、《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及考核。
2.8本项目合同以内,因县政府规划建设需要调减环卫作业面积的,扣除相应的服务经费。
★3、其他要求:
3.1以下要求投标人须逐条承诺,且一旦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兑现承诺: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在资中县工商部门注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开标以前已在资中县设立分公司的无需提供承诺,但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置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办公室,配置固定人员,涉及本项目税金在资中县缴纳。(各包要求相同)
(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包要求相同)
(3)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收采购人在项目范围内现有的209人环卫作业人员(其中,1标段<1包>100人;2标段<2包>109人)。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中标后三个月内不得解聘采购人移交的环卫作业人员。三个月后,也不得集中成批的辞退移交的环卫作业人员。确需辞退的,必须经县综合执法局同意。移交后,作业人员的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劳动工具、服装及安全、社会保障、责任事故等均由中标方承担。(各包要求相同)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实施该项目前,按以下要求提供环卫作业车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第1包:
①清洗车(清洗洒水车、高压清洗车):数量2辆,总质量不低于16吨;
②洒水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6吨;
③洗扫车(清扫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6吨;
④路面养护车(小型清洗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8吨;
⑤自压压缩垃圾车:数量2辆,每台总质量不低于8吨;
⑥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钩臂式垃圾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9吨。
注:可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购买,承诺有效。
第2包:
①清洗车(清洗洒水车、高压清洗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6吨;
②洒水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6吨;
③洗扫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6吨;
④路面养护车(小型清洗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8吨;
⑤自压压缩垃圾车:数量2辆,每台总质量不低于8吨;
⑥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钩臂式垃圾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9吨。
注:可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购买,承诺有效。
用于环卫作业的车辆及其他环卫设施设备均需保持完好、整洁、干净,并按采购人的要求统一喷涂标识;需要跨越合同约定服务区域调配作业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4、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质量标准》、《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检查评分标准》、《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及考核。(详见附页)(各包要求相同)
注:★号内容为实质性内容,不允许有负偏离。
(三)商务要求(各包要求相同)
1、履约要求:
1.1服务期限为3年(36个月),合同每年一签。
1.2项目考核验收标准及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标准及规范》、《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检查评分标准》、《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考核验收。
2、支付条件与方式:
2.1环卫作业市场化全年经费按月平均支付,即采购人对中标人当月的服务作业进行考核结算,次月支付服务费用。
2.2合同期间,所有环卫作业人员的工资随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所有环卫作业人员的保险随内江市保险政策调整而调整(仅限招标文件中认定的保险种类)。
2.3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未能及时拨付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否则将视同违约。(投标人需对本条承诺)
2.4具体支付办法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2.5中标人必须将每月工资发放情况相关凭证报采购人备案。
2.6中标人履约期间未被采购人扣罚履约保证金,项目合同期满后30日内采购人退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详见《政府采购合同》。
附页:
《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标准及规范》
《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考核办法》
《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检查评分标准》
一、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规范
1.清扫保洁作业由三次大清扫和巡回保洁组成。首次大清扫在7:00以前完成。第二次大清扫从12:00开始至13:00前结束,第三次大清扫从19:00开始至21:00前结束,其余时间为巡回保洁。
2.实行错时交接班,两个班交接时作业人员必须同时在岗15分钟。
3.保洁作业应达到无成片垃圾、污渍、积水。人(车)行道、公共广场(场所)、桥面、车行隧道、人行天桥等较重要地段以及周围的公共绿地、花坛、树穴,其卫生质量应达到硬性指标:每200㎡的果皮、纸屑、塑膜少于等于4件,每200㎡的烟蒂、痰(涕)、地面口香糖≤4件,每200㎡的垃圾(袋)及其它污垢(集中堆放点除外)≤1处。
4.雨天或冲洒水形成的路面积水应及时扫排,路面散落的枯枝树叶要及时清理干净。
5.清扫保洁作业形成的垃圾堆子必须在30分钟以内清理干净。
6.垃圾倾倒在指定的收集点或转运站,不得倾倒和扫入下水道、绿地内、边坡等处,不得焚烧垃圾和树叶。
7.垃圾箱桶应摆放有序整齐,关好门上好锁。针对装得过满的箱桶,应作分流处理将过多的垃圾转移至其它箱桶。
8.保持下水道水箅子畅通,表面无堵塞≤1处。
9.扬尘控制不能超标,路面每平方米积尘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克/㎡。
10.每天完成一次对全区域绿化带和行道树的冲洗。
二、道路清洗吸尘作业及城市家具清洗保洁标准及规范
1.道路机械化清(冲)洗除尘作业应达到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油迹、无灰带、人行道地板现本色、道路交通线现本色。
2.作业区域内实施全面机械化冲洗作业每天不低于1次,实施全面机械化洗扫每天不低于2次。局部区域冲洗不限次数,以冲洗干净为标准。
3.人行道、城市2米以下市政设施清洗每天不少于2次。
4.步行街、广场、人行天桥清洗每天清洗不少于1次。
5.洒水除尘:每天不少于4次。8:30前完成1次、12:00前完成1次、14:30前完成1次、18:00前完成1次。
6.机械化作业尽量错开交通高峰期,遵守交通法规,并保持车容整洁,作业不扰民。
7.城市家具每天要按时擦洗保洁,达到无积尘、蛛网、污迹的观瞻形象,灯杆路牌、垃圾箱桶等市政环卫设施以及隔离栏、路沿石边、交通双实线等城市家具的清洁冲洗,每天不少于2次。
三、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标准及规范
1.清运时应加盖密闭运输,遮盖严实,不得抛、冒、滴、漏,垃圾必须按照规定行车路线倾倒在指定的垃圾场(站),不得乱倾乱倒。
2.车容整洁,无污物、灰垢,无乱堆乱挂,乱停乱放,并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况良好,礼貌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
3.垃圾箱桶定位设置,便于使用和清运,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摆放整齐。
4.每日早上7:30前必须清运完毕,及时清扫场地,并将箱体复位,收集点及周围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做到车走地净。
5.垃圾箱桶清掏应及时彻底,确保不出现同一条街上连续几个垃圾箱桶爆满的情况。
6.在实施日常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的同时,还须完成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时安排的清运交通事故现场垃圾、建筑渣土、无主垃圾、落叶、其他废弃物等工作及各类突发应急保障任务。接各种投诉和应急突发事故需处理的通知后,需立即安排人员及车辆进行处置。
7.作业车辆要按时到达收集点,不得迟到、早退,换班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垃圾清理要彻底,箱桶或收集点周围应做到车走地净,覆盖运输。
8.清运作业必须遵守垃圾站点管理制度,服从垃圾站管理人员调度。
四、环卫作业服务公司规范化管理标准
1.作业公司在资中城区有固定办公地点集中管理,办公场地不低于30平方米。
2.按标书和作业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及环卫作业人员。
3.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上墙,作业示意图上墙,作业示意图标明各标段人员及人数。
4.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到位,人员考勤、检查日记完整。
5.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从业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
6.必须服从比选人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标准及规范》、《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营运考核办法》、《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营运考核评分标准》的各项要求。
7.管理人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工作时间内中标人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视,并定期不定期对环卫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五、其它标准及规范
1.所有人员作业期间应规范穿戴环卫工作服(帽)和劳动护具。工作期间不迟到、早退、打堆、串岗、离岗、久坐、闲聊等;不拾捡废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作业工具摆放应规范整齐,不得影响交通和有碍观瞻。
2.所有环卫车辆(含三轮车、电瓶车)应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无乱堆乱挂。安全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应对环境卫生污染突发事件,应在30分钟内组织人员机具实施清理工作,尽快恢复原貌。重大检查、接待、节假日期间须做好相关准备应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因工作需要,各服务公司须无条件服从县综合执法局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4.遇自然灾害、疫情等特殊事件必须无偿、无条件服从政府的统一调度和安排。
《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考核办法》
为加强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健全检查考评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有序的监督检查考评体系,进一步提高主城区环卫作业质量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城区环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清扫作业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一、原则
清扫清洗作业质量管理考评工作,实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明查、暗访、全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二、主体及对象
主体为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对象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公司。
三、方式及质量要求
具体方式为:每次检查在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区域内随机抽查主干道一段(1000 ㎡)、次干道1段(1000㎡)、背街小巷1段(1000㎡),检查人员两至三人一组徒步现场检查,并随机抽查积尘的控制情况,对实地检查情况做好登记和摄像,作为考评依据(包含道路、人行道、人行天桥、公共绿地、花坛、树穴等所有作业内容)。
四、组织形式
以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及其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检查考核。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管理部门组织,每周循环检查,侧重于检查作业片区整体效果、作业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到位等情况。采取车行、徒步检查。每次检查做好文字记录、影像资料做为评定分数的依据,发现问题按照《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检查评分标准》扣除相应分数。
(二)综合检查考核。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采取随机检查,综合评定。
(三)其它检查考核。将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列为其它检查内容。经核实后作为考核内容记入考核结果。
1.群众举报、投诉作业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相同作业问题在整改时间内重复发生的,按2倍扣分。
2.县级领导及其他部门检查发现作业问题的,按3倍扣分。
3.新闻媒体曝光存在作业问题经核查属实的,按4倍扣分。
4.市级领导及部门检查发现作业问题的,按4倍进行扣分。
5.省级领导及部门检查发现作业问题的,按5倍进行扣分。
五、考核办法
检查考核实行周考评、季考评。
(一)周考评。每周实行车巡和徒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服务公司整改,并按考评标准扣分。每月汇总并抄送县财政局作为扣款依据。
(二)季考评。每季进行考核一次,作业考评总分均为100分,采取百分制倒扣分形式,考核成绩≥90分为作业质量达标,低于90分为作业质量不达标。季度将考评汇总成绩通报各作业部门,并抄送县财政局作为扣款依据。
六、考评成绩处罚
(一)周考评考核扣分,按1000元/分扣款。
(二)季考评成绩≥90分为达标,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下为不达标。月考评成绩低于90分≥85分,按3000元/分扣款。月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按4000元/分扣款,县综合执法局业务股室将找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连续季度考评成绩不达标的,给予承包公司5万元罚款。县综合执法局分管领导将找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按时进行整改的将再加倍进行处罚。
(四)连续两个季度考评成绩不达标的给予承包公司10万元罚款。县综合执法局主要领导将找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按时进行整改的将取消承包公司作业片区承包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一年中累计三个季度考评成绩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取消承包公司作业片区承包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资中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检查评分标准》一、清扫保洁作业评分标准
1.清扫保洁作业由三次大清扫和巡回保洁组成。首次大清扫在7:00以前完成。第二次大清扫从12:00开始至13:00前结束,第三次大清扫从19:00开始至21:00前结束。未按时完成大清扫每处每次扣0.1分。
2.实行错时交接班,两个班交接时作业人员必须同时在岗15分钟。实施不到位每次扣2分。
3.保洁作业应达到无成片垃圾、污渍、积水。人(车)行道、公共广场(场所)、桥面、车行隧道、人行天桥等较重要地段以及周围的公共绿地、花坛、树穴,其卫生质量应达到硬性指标:每200㎡的果皮、纸屑、塑膜少于等于4件,每200㎡的烟蒂、痰(涕)、地面口香糖≤4件,每200㎡的垃圾(袋)及其它污垢(集中堆放点除外)≤1处。未达标每处扣0.1分。
4.雨天或冲洒水形成的路面积水应及时扫排,路面散落的枯枝树叶要及时清理干净。积水不扫或扫不净以及季节性落叶清扫不及时每次每处扣0.1分。
5.清扫保洁作业形成的垃圾堆子必须在30分钟以内清理干净,久堆不撮每处扣0.1分。
6.垃圾倾倒在指定的收集点或转运站,不得倾倒和扫入下水道、绿地内、边坡等处,不得焚烧垃圾和树叶。未按要求作业每次扣0.1分。
7.垃圾箱桶应摆放有序整齐,关好门上好锁。针对装得过满的箱桶,应作分流处理将过多的垃圾转移至其它箱桶。未达标每次扣0.1分。
8.保持下水道水箅子畅通,表面无堵塞≤1处。未达标每次扣0.1分。
9.人行道扬尘控制不能超标,路面积尘严重的扣0.1分。
二、道路清洗吸尘作业及城市家具清洗保洁评分标准
1.道路机械化清(冲)洗除尘作业应达到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油迹、无灰带、人行道地板现本色、道路交通线现本色。未达标每处扣0.1分。
2.作业区域内实施全面机械化冲洗作业每天不低于1次,实施全面机械化洗扫每天不低于2次。人行道、城市2米以下市政设施清洗每天不少于1次。步行街、广场、人行天桥清洗每天清洗不少于1次。 洒水除尘每天不少于4次。8:30前完成1次、12:00前完成1次、14:30前完成1次、18:00前完成1次。以上机械化作业次数不够,少1次扣5分,当月再次发生翻倍扣罚,以此类推。作业未达到全面覆盖,每次扣3分,当月再次发生翻倍扣罚,以此类推。
3.机械化作业尽量错开交通高峰期,遵守交通法规,并保持车容整洁,作业不扰民。
4.城市家具每天要按时擦洗保洁,达到无积尘、蛛网、污迹的观瞻形象,灯杆路牌、垃圾箱桶等市政环卫设施以及隔离栏、路沿石边、交通双实线等城市家具的清洁冲洗,每天不少于2次。作业次数不够,少1次扣1分,当月再次发生翻倍扣罚,以此类推。作业未达到全面覆盖,每次扣0.5分,当月再次发生翻倍扣罚,以此类推。作业质量不达标每处扣0.1分。
三、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评分标准
(一)垃圾收集和清运
1.清运时应加盖密闭运输,遮盖严实,不得抛、冒、滴、漏,垃圾必须按照规定行车路线倾倒在指定的垃圾场(站),不得乱倾乱倒。违反规定每次(辆)扣1分。
2.垃圾箱桶定位设置,便于使用和清运,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摆放整齐。违反规定每次每处扣0.1分。
3.每日早上7:30前必须清运完毕,及时清扫场地,并将箱体复位,收集点及周围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做到车走地净。违反规定每次每处扣0.1分。
4.垃圾箱桶清掏应及时彻底,确保不出现同一条街上连续几个垃圾箱桶爆满的情况。违反规定每次每处扣0.1分。
5.在实施日常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的同时,还须完成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时安排的清运交通事故现场垃圾、建筑渣土、无主垃圾、落叶、其他废弃物等工作及各类突发应急保障任务。接各种投诉和应急突发事故需处理的通知后,需立即安排人员及车辆进行处置。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0分。
6.作业车辆要按时到达收集点,不得迟到、早退,换班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垃圾清理要彻底,箱桶或收集点周围应做到车走地净,覆盖运输。未按规定每项每次扣1分。
7.清运作业必须遵守垃圾站点管理制度,服从垃圾站管理人员调度。违反一次扣2分。
四、环卫作业服务公司规范化管理评分标准
1.设立分公司或项目部,配备分公司或项目经理,其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集中管理。未达要求每月扣5分。
2.作业岗位示意图上墙,未达要求每月扣1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未达要求每月扣1分;制度执行情况在每月月报表上体现,无奖惩体现,每月扣1分。
3.服务公司巡查记录、值班记录不完整,未明确值班经理及管理人员,每发现1次扣1分。
4.服务公司管理人员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每次检查未达要求,每人扣0.1分。
5.服务公司未按合同要求给从业人员购买保险,人员工资低于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一经查实,扣服务公司10分,且服务公司需在限期内补齐相应保险和工资。
6.作业质量受到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每次扣0.2分。
7.作业质量受到媒体发表批评性报道,则每次扣2分。
8.环卫作业公司擅自收取道路污染冲洗清扫保洁费用的,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
9.不按规定汇报、延迟汇报、不按规定填报报表,每次扣2分。
10.环卫作业公司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拒不接受和服从管理单位的指令和安排,每次扣10分。
11.管理人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工作时间内中标人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视,并定期不定期对环卫人员进行检查考核。违反每次扣1分。
五、其它标准评分标准
1.所有人员作业期间应规范穿戴环卫工作服(帽)和劳动护具。工作期间不迟到、早退、打堆、串岗、离岗、久坐、闲聊等;不拾捡废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作业工具摆放应规范整齐,不得影响交通和有碍观瞻。未按要求每次扣0.1分。
2.所有环卫车辆(含三轮车、电瓶车)应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无乱堆乱挂。安全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未按要求每次扣0.1分。
3.应对环境卫生污染突发事件,应在30分钟内组织人员机具实施清理工作,尽快恢复原貌。重大检查、接待、节假日期间须做好相关准备应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因工作需要,各服务公司须无条件服从县综合执法局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未按要求每次扣5-10分。
4.遇自然灾害、疫情等特殊事件,必须无偿、无条件服从政府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未按要求扣10-30分。
附件二评审标准(各包要求相同)
序号 | 评分项目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依据 | |
1 | 报价 30%(共同类评分因素)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计算过程与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 |
2 | 服务方案 49%(技术类评分因素) | 项目概况分析 | 10分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概况分析包含本项目①当前情况重点分析②当前情况难点分析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项分析充分契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加3分,最多加6分。 | 以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为依据。 |
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管理制度 | 15分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组织架构方案包含①组织构架②职责分工③管理制度④人员配置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在此基础上,配备参与项目人员岗位分工及数量和管理制度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每有一项加2分,最多加8分。 | 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管理制度、人员配置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方案为依据。 | ||
环卫作业实施方案 | 15分 | 投标人提供的环卫作业实施方案包含①作业管理、作业流程、作业时间、安全生产、文明作业②环境卫生质量管理③质量控制措施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在此基础上,环卫作业实施方案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每有一项加4分,最多加12分。 | 以投标人提供的作业实施方案为依据。 | ||
应急预案 | 6分 | 投标人应急预案包括①重大活动和迎检②特殊天气③交通事故④撒漏事故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的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在此基础上,应急预案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4分。 | 以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为依据。 | ||
安全及文明 | 3分 | 投标人提供安全及文明作业管理方案及承诺包括①安全作业②文明作业制度③安全保障设施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在此基础上,安全及文明作业管理方案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每有一项加0.5分,最多加1.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及文明作业管理方案及承诺进行审查。 | ||
3 | 企业荣誉 4%(共同类评分因素) | 4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由区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查。(原件备查) | |
4 | 综合实力10%(共同类评分因素) | 10分 | 1、提供近三年类似环卫项目案列,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每提供一台“电动三轮车”(用于快速保洁)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未提供不得分。 | 1、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资金支付的银行票据复印件(如合同资金为分期付款的,至少应提供一次合同款项支付的银行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备查。 | |
5 | 体系认证5%(共同类评分因素) | 5分 | 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认证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A或3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
6 | 投标文件规范性2%(共同类评分因素)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以投标文件为依据。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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