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关于看守所体检中心协作医院配套服务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关于看守所体检中心协作医院配套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看守所体检中心协作医院配套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HC2020-WJ-G-013-A
项目名称:看守所体检中心协作医院配套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00元)
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吴江区看守所体检中心(以下简称体检中心)是为办案单位送押、送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人员提供“入所五项体检”而设立。体检中心由协作医院负责派遣医务人员、专业技师维持日常运作。协作医院应提供下述医疗服务:
1、体检中心每日运行时间为13:00-22:00,双休日、国定假日正常运行。运行时间内,协作医院必须派驻体检中心医务技术人员5人。其中主检医师1人,X光机操作医务技术人员1人,B超机操作医务技术人员1人,心电图操作医生技术人员1人,血常规检验化验医务技术人员1人。上述医务技术人员均应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2、“入所五项体检”包括X光、B超、血常规、心电图、血压。上述五项体检均应当场出具检测结果,并由主检医师对体检结果进行汇总评定,并按照看守所(拘留所)相关规定,在制式体检表上给予书面意见。
3、X光检测可在体检中心进行现场操作,通过网络将检测数据传至协作医院进行远程读片,并将结果反馈至主检医师处。为保证“入所五项体检”工作的高效,方便基层办案单位。协作医院应有专业值班人员及时开展远程读片,并尽快将结果反馈体检中心。结果反馈时间自X光机拍片完成并远程传输开始不得超过20分钟。
4、体检中心所需要的体检信息系统、仪器的客户端软件、仪器或系统的接口软件等,应当由协作医院提供。协作医院提供的上述软件应当是其当前正在使用的成熟系统、软件,能无障碍地接入协作医院的系统内,便于体检数据的记录、整合、打印以及远程数据传输和共享。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考虑到体检中心与协作医院存在远程读片等需要远程数据传输的操作,因此协作医院应当提供切实可行的网络连接方案,包括网络连接方式(网络性质、是否需要专网、专网所需运营商等)、接口接入许可等。若额外产生定期支出的相关费用(如租用专网费等),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明,由采购方另行拨款实施。
6、协作医院应保证派驻体检中心的医务技术人员有责任心,并了解“入所五项体检”相关制度规定和流程,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派驻体检中心的主检医师可实行轮岗,但轮岗频率不宜太过频繁,每名医技人员派驻时间一般不得低于3个月,以避免因对相关规章制度不熟悉造成工作失误。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更换医技人员的,协作医院应及时与吴江区公安局或吴江区看守所联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更换。
7、协作医院应保证派驻体检中心的医务技术人员有严格的保密纪律意识,不私自为被体检的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人传递物品、信息,不和被体检的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人交谈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做其他危害监管安全或违反体检中心规定的行为。
8、当被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人有特殊健康状况,体检中心因设备等原因导致主检医师无法当场作出准确判断的,可由主检医师出具书面报告,建议办案单位将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人送至协作医院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治疗。协作医院应有相应的绿色通道机制,对上述办案单位送医院检查的人员给予优先检查,并尽快出具检查结果。
9、因体检中心主要服务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办案部门,用于开展被送押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罪犯的入所五项体检。为方便执法部门的工作,协作医院在上述体检中心正常运行的时间(每日13:00-22:00)外,必须保证能提供24小时五项体检服务(X光、B超、血常规、心电图、血压),并在30分钟内根据体检结果由持有医师资格证的专业人员出具相关体检报告。若协作医院在本地区没有专业医疗机构,但与本地第三方专业医疗机构签署有可提供类似服务的合作协议的,亦予以认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211.143.240.34: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188*****920, QQ号:********5。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或者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五)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3.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988号华邦国际1幢1209号
联系人:朱思薇联系电话:****-********
4.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2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须知: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66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988号华邦国际1幢120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思薇、疏超
电 话:****-********
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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