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博物展览馆建筑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科技博物展览馆建筑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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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科技博物展览馆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融资,现对本工程的建筑照明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
工程建筑用地25400m2,总建筑面积61000m2,其中地上面积44693m2,地下面积16307m2(含人防面积1687m2);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地下一层,檐口高度39.6m,局部高度42m。
3、招标范围:科技博物展览馆建筑照明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保修服务及服从主体施工单位的正确管理、协调配合服务等内容,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计划2013年7月20日科技博物展览馆建筑照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或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的等值外币);
5.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5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6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
5.7提供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及广场亮化照明工程业绩;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本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的照明工程主要业绩一览表 [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2年 11 月 6 日至2012年 11 月 10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黄文红 电 话:****-*******
代建单位: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 萍 电 话:****-*******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胜亮 马中丽 电 话:****-**************(传真)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2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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