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招标公告
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招标公告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美丽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48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06月-2020年11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收其保证金,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1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1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1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八、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1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美丽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瞿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602
联系人:陆语石 联系电话:****-********;
邮 箱:********68@qq.com
十一、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附件:招标文件(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采购项目)(2).doc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美丽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48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06月-2020年11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收其保证金,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1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1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1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八、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1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美丽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瞿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602
联系人:陆语石 联系电话:****-********;
邮 箱:********68@qq.com
十一、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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