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2020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2020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浙江禾城-2020-0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2020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请对照浙政办发[2015]91号文第十条规范修改) 3.2在嘉兴市区设有分支机构,即在嘉兴市区设有总行或分行或支行或营业部,须以嘉兴最高等级机构名义参加投标(若不是嘉兴最高等级机构为投标主体的,需出具嘉兴最高等级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否则投标无效; 3.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4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2019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 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省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可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 |
2 | 报名时间 | 2020年 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0日 | 2020年 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7日 |
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09时30分 | 2020年12月25日09时30分 |
4 | 评分细则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请对照浙政办发[2015]91号文第十条规范修改) 3.2在嘉兴市区设有分支机构,即在嘉兴市区设有总行或分行或支行或营业部,须以嘉兴最高等级机构名义参加投标(若不是嘉兴最高等级机构为投标主体的,需出具嘉兴最高等级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否则投标无效; 3.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4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2019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 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省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可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 |
2 | 报名时间 | 2020年 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0日 | 2020年 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7日 |
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09时30分 | 2020年12月25日09时30分 |
4 | 评分细则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澄清(修改)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
地 址:花园路110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朱宏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嘉兴开发区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010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丽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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