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中洲圩2020年灾后水毁项目应急处理工程施工招标

鄱阳县中洲圩2020年灾后水毁项目应急处理工程施工招标


[鄱阳县]鄱阳县中洲圩2020年灾后水毁项目应急处理工程施工招标

[2020-12-11]


鄱阳县中洲圩2020年灾后水毁项目应急处理工程

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中洲圩2020年灾后水毁项目应急处理工程招标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鄱阳县中洲圩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洲圩位于鄱阳县县城东北的昌江主支(北支)及其南支所围区域。圩堤起自刘凤嘴,沿昌江主支而下,经坑口陈家、七甲、马湖徐家、小渡村,然后绕昌江南支而上,经孙家咀、董家坪、麒麟岸,再至刘凤嘴,全长 33.6km,为一四周环水的封闭圩堤。

2.1 建设地点:鄱阳县境内;

工期:120个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1年01月20日,预计竣工日期:2021年 05月20日

2.3招标金额:施工标段:招标要约价********.21元,招标控制价********.21元;

监理标段:490000元(招标控制价);

2.4 标段划分: 1 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

2.5 招标内容:中洲圩位于上饶市的鄱阳县境内,饶河支流昌江下游,由昌江南北两支流所围成的。昌江流经刘凤嘴处,分为南北两支,在下游曹家嘴滩下村附近汇合。圩堤起自刘凤嘴,沿昌江北支而下,经坑刘、南湖、北丰,至曹家嘴总长 33.724 km。 (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

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1.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1.8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本次施工监理标要求投标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注:(1)至(4)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3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及监理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行在新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之前,地点为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签到。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及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如中标候选人遭到否决,则项目重新招标。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增加对国外工程业绩的认可。参与工程投标的监理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7.5鄱府办字【2016】134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管理按饶水字【2018】101 号文件规定执行。

7.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8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9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鄱阳县中洲圩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鄱阳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188*****073

监督部门: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鄱阳县新天地2区8栋3单元608室

联 系 人:小杨

电 话:********286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支行

2、户名: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鄱阳支行


********/*******d-1702-4fa2-bf59-97f9df62a8f5.html">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应急 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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