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石镇道路及排水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板石镇道路及排水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珲春市板石镇道路及排水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珲春市板石镇道路及排水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JJY2012-SZ17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板石镇道路及排水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已由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州发改审批字【2012】178号文件《延边州发改委关于珲春市板石镇道路及排水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珲春市板石镇道路及排水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工程规模: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总长2181.24米(15859.12平方米),敷设污水管网1215.3米,敷设边沟1579.9米;标段划分:1个;总投资额:506.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比例:中央预算内资金59.25% 地方自筹40.7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2. 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板石村、孟岭村。
1.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2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7月30日,工期 216 日历天。
1.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外埠施工企业还须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2.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投标报名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联系人:徐莹,联系电话:****-*******
3.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劳保取费证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施工企业还须出示《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否则不予受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上述证件及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1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地址: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账户名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009415;联系人:杨英珠,联系电话:****-*******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国斌
联系电话:136*****7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联 系 人:赵光春、高雨楠 电 子 邮 件:yjsjy8543@163.com
2012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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