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历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档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历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档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教育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天和采招字[2020]001号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历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档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泉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历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档加工服务采购项目1项。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具有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5.1款规定。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至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1306-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人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21年1月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1306室开标大厅)。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3*****516,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人:泉州市教育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
十二、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00 0085 9668 7012
收款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
招标服务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泉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历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档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 份 | 1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50000 | 1000 |
备注: 1、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服务周期:2021 年2月28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4、交付地点:采购人办公地点。 5、报价说明:档案整理数量暂定为2.8万份,投标人按暂定数量一次性填报单价及总价,最终以中标的单价及实际完成的数量办理服务价款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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