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门支行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清凉门支行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MNJ121018-01SG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清凉门支行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非国有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清凉门支行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内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5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装饰装修及水电改造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241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9时25分,到2012年12月12日9时25分截止。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88%~100%。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附有项目经理的最近6个月(2012年6月至2012年11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人事合同,否则将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3.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所指定的人员,否则将导致其资审不合格;
5.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及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6.情况声明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不满足要求的将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在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及原发包人同意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递交纸质申请书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及原发包人申请人公章。
7.本工程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毕业证书等,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审时均须交验原件备查),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申请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资审时不予认可。
8.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审计报告原件,四者有一即可;
9.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银行保函,做为履约保证金。
11.投标单位需提供一正一负两份纸质资审文件。
12.资格审查文件提交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下午14:00——14:30,地点:南京工程交易中心1232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年12月5日9时25分到 2012年12月12日9时25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高新区高新路11号邮局3楼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61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许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伟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911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wsummer@163.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服务指南-信息部》,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