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处置交易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处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处置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12月14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
标的展示地址 | 详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 | ||||||||||||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序号 | 标的所在地区 | 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数量 | 挂牌价格 | 保证金 (万元) | |||||||
(元) | |||||||||||||
包5 | 西藏山南市加查县 | 通风机 | 废旧 | 2套 | 15000 | 0.4 | |||||||
包6 | 湖南省湘西地区 | 摇臂钻床 | 废旧 | 1台 | 7961 | 0.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汇入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帐户 | ||||||||||||
四、主要交易条件 | |||||||||||||
包五:1、本次处置标的切割、运输费用等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拉货期限设定为3日,拉货时间自转受让双方签署进场协议之日算起,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适当延期。 3、本次拟转让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数据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际数量、质量为准。 4、本次处置标的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票。 | |||||||||||||
包六:1、本次处置标的切割、运输费用等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拉货期限设定为3日,拉货时间自转受让双方签署进场协议之日算起,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适当延期。 3、本次拟转让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数据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际数量、质量为准。 4、本次处置标的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所有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转让方与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不保证拆除后的设备质量、数量、品质等,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5)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后再履行进场报名手续。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6)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4、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需上传资料详见附件。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 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挂牌及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标的展示 | 1、时 间: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 ||||||||||||
2、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6*****366 | |||||||||||||
项目图片 | |||||||||||||
报名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以下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 ||||||||||||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法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⑤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服务费的; 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保证金交款账户: 名 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901********83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五、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所属部门 | 国有八部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186*****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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