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沼气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鑫晶生态有限公司沼气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南阳市农业局、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宛农通[2012]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省财政、市县财政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新野县农村能源站,委托招标人为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11月28日—12月4日,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南阳市鑫晶生态有限公司沼气工程,编号:XYGGZY-2012-076;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工程拟建设①100m3预处理池1座,100m3水解酸化池1座,500m3USR反应器2座,300m3湿式气柜1座,贮液池500m3,污泥浓缩池25m3;新建锅炉及管理用房40㎡,肥料生产车间500㎡;铺设沼气输配管道5000米;配套道路、绿化及围墙。②购置离心分离机、污水泵等仪器设备29台(套);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上港乡港南村;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成功典型项目业绩、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成功典型项目业绩。
3.5、具有企业注册地清欠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
3.7、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委托代理人)
3.8、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时间:2012年 12月05日- 12月11日,每日8:00-11:30,14:30-17:00。(不含双休日)
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原农发行2楼)
报名时请提交“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所规定条件的证件、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野县农村能源站
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原农发行二楼)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王鼎国贸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8*****562



新野县农村能源站
2012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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