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点及三个单体电梯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置点及三个单体电梯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置点及三个单体电梯维保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JA[2020]-BJ-1203-CG

2、项目名称:安置点及三个单体电梯维保

3、预算金额:480,000.00元

4、最高限价:4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安置点及三个单体电梯维保,1项,采购预算: 480,000.00元,项目概况: 安置点及三个单体电梯维保,服务期3年。,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28 00:00:00至 2023-12-2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授权代表在招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函;(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函;(10)磋商保证金收据或磋商担保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18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4至2020年12月18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购买。2、磋商文件须现场购买,经办人员应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24 14:30:00

地点:宝鸡市新建路西段大转盘嘉信潮州大酒店1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陈仓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杨工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来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3日


标签: 电梯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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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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