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美丽乡村建设(休闲农业配套)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美丽乡村建设(休闲农业配套)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美丽乡村建设(休闲农业配套)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中和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
2)工程建设规模:休闲长廊、栏亭、绿化、围栏;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另发的邀请函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0年12月14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24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村民委员会;地址: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
电话: 138*****538 ,联系人:李金宣。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和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电话:****-*******联系人:小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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