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勤务装备招标公告
省公安厅勤务装备招标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省公安厅勤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青海省公安厅勤务装备(青政采公招字(QC)2012-116)
二、招标内容:共20个包
A组:办公设备(包1至包7)
包1:录音笔、扫描仪 预算控制额度:119.52万元
包2:打印机 预算控制额度:135.8万元
包3:传真、打印、扫描一体机 预算控制额度:157.52万元
包4:复印机 预算控制额度:984.6万元
包5:台式计算机 预算控制额度:477.5万元
包6:笔记本电脑 预算控制额度:481万元
包7:摄像机 预算控制额度:183万元
B组:警用设备(包8至包14)
包8:隐蔽取证设备(软管窥镜)等 预算控制额度:434.2万元
包9:微光夜视仪等 预算控制额度:381.4万元
包10:望远镜 预算控制额度:72.3万元
包11:灭火毯 预算控制额度:19.35万元
包12:自卫防护器 预算控制额度:167.508万元
包13:切割工具 预算控制额度:130万元
包14:350兆车台 预算控制额度:200.9万元
C组:警务装备(包15至包20)
包15:急救箱、救生圈 预算控制额度:69.16万元
包16: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预算控制额度:216万元
包17:手持喊话器、警用棉帐篷 预算控制额度:52.86万元
包18:警用强光手电等 预算控制额度:109.5675万元
包19:防弹衣、防弹头盔 预算控制额度:244.86万元
包20:防爆毯 预算控制额度:742万元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可对该项目各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就一个包中项目拆分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投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按需方实际要求。
4、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具体要求详见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
3. 投标企业的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所投产品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或单位介绍信。
七.招标文件发售及截止时间: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信息科(西宁市黄河路30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A组:2012年12月26日上午9:00开标;
B组、C组:2012年12月27日上午9:00开标;
2.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开标大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海省公安厅 ****-*******
招标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购买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及传真:****-*******
邮编:810001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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