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总部2021年度新闻宣传公关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总部2021年度新闻宣传公关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总部2021年度新闻宣传公关服务采购项目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总部2021年度新闻宣传公关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ZB********),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总部2021年度新闻宣传公关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供应商须按照中国电信宣传重点,完成相应的宣传服务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日常新闻发布的支撑及落地监测工作;传播效果统计分析工作;媒体分层管理,建立并维护媒体资源;媒体活动摄影摄像、速记服务、媒体采访调研的组织及资金垫付;新闻发布会活动现场接待工作;协助媒体采访的支撑工作;协助中国电信建立并维护媒体关系等工作。
1.2.2项目规模:约50万元人民币(含税)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评估服务效果好,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自动延续一年,最多可续两次,合同每年一签。
1.2.4服务地点:北京及服务涉及的其他地区
1.2.5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6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0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所显示的查询截图。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新闻宣传公关服务经验,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合同标的物所在页、合同金额所在页)。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团队负责人须具备5年及以上经验,须提供团队负责人社保证明文件及个人工作简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6号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2602。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3.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
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
3 | 参选人信函邮寄地址 | |
4 | 参选人注册登记电话 | |
5 | 纳税人识别号 | |
6 | 开户银行 | |
7 | 户名 | |
8 | 银行账号 | |
9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10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注: 1.本表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3.4 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4.4上述文件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注:税务信息登记表单独列一份WORD一并发送),并发送至比选代理邮箱,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确认)
4.5比选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本项目编号“JSZBZB********”,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6号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2602。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适用。
7.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通 信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2602室 |
邮编: | 100033 | 邮编: | 100071 |
联 系 人: | 李嘉嘉 | 联 系 人: | 张峰、张松、史继祥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lijj@chinatelecom.cn | 电子邮件: | 189*****507@chinaccs.cn、 |
开户银行: | 工行草场门支行 | ||
账号: |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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