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排涝站及周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排涝站及周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020-12-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排涝站及周边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景德镇市昌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发改批字〔2020〕3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村排涝站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鑫鸿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枫街道三河排涝站及周边建设工程是小(1型)防洪排涝工程,排涝区域面积1.70km2,保护0.8万余人、耕地(棉地)80亩,保护景德镇汽车站、三河小学、嘉和迎宾城等重要建筑和周边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本项目拟建三河排涝站及结合现状地形使三河排涝站至西河桥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进水前池、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压力水箱、穿堤箱涵、出口控制闸及自排闸等。
2.2 招标范围: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排涝站及周边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至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3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381.89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约26万,建安费(含设备采购)约1152.74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检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施工方资质:施工方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方资质: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 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
3.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且无在建工程。
3.6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7本项目需提供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员、资料员具有岗位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及五大员,需提供近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兼费证明等复印性: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3.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成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9本次招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并签到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委托本单位的代理人)。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陈结,破产状态。
3.1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施工企业、水利设计企业)的交易主体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拟投入的人员、业绩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且登记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否则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0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地址位于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南面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可为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井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参与投标拟派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打击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使用假业绩、假证书参与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的将立案调查,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4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景德镇市昌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进行监察、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村排涝站项目部(章)
地 址: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村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9*****1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鸿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地址:景德镇市天宏花园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7*****22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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