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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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20-12-14 16:14: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0-12-15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12-16 17:3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第二分包第一分包
标包名称:第二分包
标包内容说明:

********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1年-2022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CG-A8-NMDX2020-3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法律事务中心于2018年12月对区公司及十二盟市法律支撑服务进行了比选,现合同已到期,需要重新选聘两家法律事务所,提供区公司及十二盟市日常法律服务及重大项目的法律支撑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选聘2家为内蒙古电信区公司及十二盟市提供法律支撑服务的服务商。

服务期限:第一分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第二分包: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

分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分包

分包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含税(万元)

中选人数量

第一分包

内蒙古电信区公司本部、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乌海市分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

13

1

第二分包

呼伦贝尔市分公司、通辽市分公司、赤峰市分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兴安盟分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13

1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5">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分包一和分包二最高参选限价分别为130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5">(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参选人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如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向分所出具的本项目参选授权文件加盖总所公章(参选文件中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如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向分所出具的本项目参选授权文件加盖总所公章);

(4)参选人须具备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税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

(5)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大厦A座8层807。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参选人,请将参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liuhuiyuan0511.zgtj@chinaccs.cn,获取报名文件填写模板。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4时5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第(二)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赛罕西街6号

邮 编: 010020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编:100079

联 系 人:刘汇源、石慧、景志清

电话:158*****846181*****471

电子邮件:liuhuiyuan0511.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9452-0008“务必加-0008”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标签: 顾问服务 法律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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