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数码城(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阳光华艺房地产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和《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府〔2017〕8号)等相关规定,经大浪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并由深圳市大浪下早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 决议,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深圳市大浪下早股份合作公司三合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涉及深圳市大浪下早股份合作公司 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招商,现诚邀已通过投标报名资格预审 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三合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2. 项目概况 为了提升大浪街道三合村片区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提升福城整体城市面貌,秉着“尊重历史、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和依法依规”原则,深圳市大浪下早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引进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三合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合作实施城市更新(拆除重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交易范围为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集体物业。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达路与布龙路交汇处,拟更新单元用地面积约79965.4平方米,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71988.2平方米,其中,涉及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面积合计约18962平方米[包括股份合作公司实际控制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用地13527 平方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在城中村、旧屋村范围以外形成的建成区域股份合作公司早年以租代卖用地 5435平方米(实际使用权利人为红丽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涉及深圳市龙华三合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面积约41484.1平方米([该用地已于2018年6月11日完成集体资产备案手续,并选定天安数码城(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合作方],涉及深圳市大浪鹊山股份合作公司在城中村、旧屋村范围以外形成的建成区域早年以租代卖用地约3291平方米(实际使用权利人为深圳市宝安区大浪创艺礼品厂),涉及国有已出让用地约14754.69平方米。属于股份合作公司的18962 平方米地块现有地上物业建筑面积合计约 51231.74 平方米(包括永久性建筑物 50677.5 平方米,临时性建筑物554.24 平方米), 其中权利人为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物业建筑面积合计约 28556.81 平方米(包括永久性建筑物 28373.49 平方米,临时性建筑物 183.32 平方米),红丽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现有地上建筑物面积合计22674.93平方米(包括永久性建筑物 22304.01平方米,临时性建筑物370.92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与实际或政府批复不一致的,以实际测绘或政府批复为准。项目拟作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申报,具体项目开发方式、项目名称、范围、项目用地面积等最终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根据深圳市宝安402-09&10&11号片区[大浪南地区]法定图则,法定图则方向为产业和居住。项目规划设定为产业、新型产业、居住等。 特别说明: 本次交易范围内其他权利主体的拆赔事宜由选定的合作方按照城市更新程序自行负责处理,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计划及专规申报、拆迁补偿安置、实施主体确认、用地手续办理等概由合作方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若因前述城市更新手续办理及其他权利主体拆赔问题导致项目成本增加、推进受阻、暂停或取消等问题,风险概由合作方自行承担,股份合作公司及交易实施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另外,本次拟更新单元用地范围内有41484.1平方米用地已于2018年6月11日完成集体资产备案手续,并选定天安数码城(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合作方。意向合作方在申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时应当充分认识该情况对项目可行性及后续实施的影响,并自愿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如本次竞争性谈判确定了合作方,合作方应处理好前述合作合同法律关系并承担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意向申请人如欲了解前述合作合同的履约情况,可到相关股份合作公司详细咨询,否则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知情为由推托相关责任或风险。 3.应答方资格要求 3.1应答方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 (2)净资产规模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现行同行平均水平; (3)应答方近三年内(自2017年12月14日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谈判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资信授权方式参与(应答方及资信授权方数量均仅限于1家),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2 应答方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谈判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 (3)谈判委托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谈判委托人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应答方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获得谈判邀请,才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参与正式谈判的资格。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0 年12 月14日至2020 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时(北京时间)。 4.2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1106室 4.3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不支持邮寄。谈判应答方通过资格预审后,经谈判委托人邀请,由谈判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本公司免费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2020 年12月28日14时30分,本公司开始接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 年12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第三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委托人不予受理。 6.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7.项目的谈判 7.1谈判时间:2020 年12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谈判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第三评标室 8.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9.联系方式 深圳市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系人:黄工 通讯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1106室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 传 真:****-******** 谈判委托人:深圳市大浪下早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黄文海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下早新村办公楼4层 邮政编码:518110 电 话:135*****282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2020年 12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