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应用合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应用合作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项目名称: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应用合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C-********60E
采购服务说明: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的文件精神,深化和拓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充分发挥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在地方政务和社会经济领域的基础支撑作用,突出政务应用为主,兼顾社会应用为辅,不断扩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影响力。
采购服务预算金额:每年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①具有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资源的权威性以及唯一性: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原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职能调整为: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登记管理部门制定统一代码国家标准,负责管理统一代码资源,建设和运行维护统一代码数据库,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加强统一代码赋码后的校核,定期通报赋码和信息回传情况。
②具有数据资源的广泛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及其基本信息已广泛应用到银行、保险、税务、社会保障、统计、人事、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海关、外汇、公安、公积金管理、高检、高法,征信、电信、互联网等领域,在组织机构实名标识和验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③具有数据资源的共享性:根据《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方应用推广与共享工作情况说明》文件要求,由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负责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及数据共享服务,各分支机构根据自身需求、条件和能力,本着自愿签署原则,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指导和支持下,利用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为所辖区内的用户提供数据应用服务,并向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支付技术服务费用30万元/年(源数据量上限为500万条),用于设备技术维护及人工费用支出。超出上限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或协商解决。
二、供应商信息
名称: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2020年12月15日上午08:30起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提出异议或质疑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名称: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联 系 人:沈健威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227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单位名称:江苏省财政厅
联 系 人:丁伯文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传好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1.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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