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W-WZ-BJ-BL003-010910-2020-0719 2020年一、九、十号线空调等物资采购项目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一、九、十号线空调等物资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 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办公设备类。 6.采购内容:移动空调、立式空调等。(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万壹仟叁佰元整(小写:81,300.00元)。 8.交货地点: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 9.交货方式:指定地点交货。 10.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日历日。 11.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9:00时,踏勘地点为桑林子车辆段信号检修基地。合格供应商若未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格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见附件二)。 2.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 1.除满足报价原则(见附件二)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如有)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报价人须仔细核对“用户需求”内的所有物资参数及要求,在充分理解并确认无错误、无停产等问题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报价人在答疑及澄清时限内未对“用户需求”提出任何疑议,则其中选后视为能够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并按约定交货期限供货,如中选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及时供货,则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18日11:3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18日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95%合同款,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无息)。 五、质保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日。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或无法按要求实施,要求进行变更的,除非出现以下情形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 (2)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发生。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乙方延迟交货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沈阳地铁大厦 邮 编:110141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 ****************3.xlsx">附件一用户需求 ****************3.pdf">附件二 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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