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大楼公益服务项目对外合作招募报名公告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大楼公益服务项目对外合作招募报名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大楼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是省总工会服务职工、服务基层工会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更好地发挥“中心”公益性服务性作用,为广大职工和基层工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专业化服务,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推动工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现就部分公益服务项目开展对外合作,诚邀有志于公益服务、熟悉工会工作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合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项目 (一)文化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文艺演出、文艺技能培训、才艺展示、艺术鉴赏、剧场活动等。 项目实施场所:中心大楼辅楼1层多功能剧场(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合作对象数量:1个。 (二)体育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健身、游泳、乒乓球、体育文化传播、比赛、培训等。 项目实施场所:中心大楼主楼5层、6层和辅楼4层(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 合作对象数量:1个。 (三)工会服务产品开发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工会职工服务产品研发、体验、推广为一体的开发平台;推出一批服务工会业务和职工的产品,供全省各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选择使用;通过项目运作,助力各类公益社会组织孵化成长。 项目实施场所:中心大楼9—13层(建筑面积共计7000平方米)。 合作对象数量:若干个。 二、合作期限 上述项目首次合作期限均为2年。每个合作项目都设立3个月试营期。试营期间,合作方自主组织开展公益活动1至2次。试营期内绩效评价不能达到要求的,即终止合作。合作期满,如合作方绩效评价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1至2年。 三、合作方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入驻后,能够服从省总工会和省职工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为省总工会拓展服务职工、服务基层工会提供相应的专业支撑。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有按面积承担大楼运行成本分摊费等的能力。 四、招募程序 (1)接受报名。 (2)召集报名的单位现场踏勘,介绍项目合作条件和要求,发放项目招募文件资料。 (3)参与招募的单位,根据招募文件规定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按期提交。 (4)招募小组组织评审筛选。 (5)报批。 (6)签订合作协议。 五、报名及现场踏勘事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17:00止。 报名方式:(1)现场提交报名表。地址: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大楼16楼1601室(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2)网络提交报名表。邮箱地址:staffservice107@163.com。 报名表下载见附件1。 (二)现场踏勘和领取招募文件时间:12月25日(8:30至17:00)。 联系人:陈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意见递交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 /
4、联系人:蒋老师
5、联系电话:****-********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
五、注意事项:
/
附件信息:
********2/202012/3bb2415a-8683-4780-894e-4ad80e577bff">1.招募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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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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