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0年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玻璃钢地面故障维修业务外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ZTSYJCGS2020-0835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0年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玻璃钢地面故障维修业务外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ZTSYJCGS2020-0835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0年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玻璃钢地面故障维修业务外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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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TSYJCGS202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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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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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0年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玻璃钢地面故障维修业务外包(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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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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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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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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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的技术标准: A01:《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5]29号,《铁路客车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检修技术条件》(机辆动客函[2020]15号),《铁道客车柴油发电机组暂行技术条件》(TJ/547-2018);A02:铁总运【2014】34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试行)》和《铁路客车厂修规程(试行)》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6】40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公布《铁路客车单元制动缸、车体配线、玻璃钢水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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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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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A01:需向提供合格证、试验合格记录单。出具检修报告,注明故障原因及施修方法。出具检修所在地驻厂(段)验收室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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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保条款:,维修中所需材料、工具、人工以及运输完全由承揽方负责。委托方在正常运用和维护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由承揽方负责。A01检修后返修率不得超过5%,超过时进行质量追溯,扣除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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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售后服务及要求:(1)因承揽方原因或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承揽方须承担全部直接责任;(2)承揽方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3日内,应立即回应并组织人员到达指定地点,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相关问题;(3)对于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追究承揽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检修后返修率不得超过5%,超过时进行质量追溯,扣除质量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A01送厂,A02现车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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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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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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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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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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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铁科院颁发有效的柴油发电机组E级以上检修资质的生产或维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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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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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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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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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维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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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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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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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近三年任意一年国铁集团客车段或客车车辆厂或主机厂的玻璃钢地面故障维修业绩,提供维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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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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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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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8:00时起至2020年12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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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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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成功后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招标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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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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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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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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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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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月5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5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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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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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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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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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定于2021年1月5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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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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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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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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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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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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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立项单位:长春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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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人:A01王永新,A02母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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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王永新186*****017,母鑫13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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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项目经理: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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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8*****681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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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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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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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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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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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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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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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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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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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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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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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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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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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

\n\n\n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n

业务外包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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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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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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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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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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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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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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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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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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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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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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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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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明斯柴油发电机组D级及附属装置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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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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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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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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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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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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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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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地面故障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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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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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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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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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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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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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验收期限及交工验收地点:A01包件送修之日起30天内,包含运输时间;A02承揽方检修周期为1天(到段检修)。交货地点:长春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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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检修并测试后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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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维修 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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