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楼走廊学术生活展墙及走廊灯光控制系统采购公告

科研楼走廊学术生活展墙及走廊灯光控制系统采购公告


科研楼走廊学术生活展墙及走廊灯光控制系统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科研楼走廊学术生活展墙及走廊灯光控制系统

2、建设地点:长沙市,建设方指点地点。

3、规模:58.05万元人民币,详见谈判文件。

4、招标内容:科研楼走廊学术生活展墙及走廊灯光控制系统建设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电磁楼、微波楼、老图书馆、实验楼、ATR楼、综合科技楼、CEMEE办公楼、导航中心等建筑内,进行走廊装饰,宣传橱窗、卡布灯箱、展示板、柜体、艺术字制作安装,隔墙、门窗安装,布置安装灯光系统,水电设施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6、谈判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本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装修改造施工内容等。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缺陷修复等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与交付、工程保修的全过程承包。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8、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成交方在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任务,如遇疫情影响可适当顺延。

9、保修要求:

9.1工程质量保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自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筑防水(含外墙、屋面、地下、室内等各部位)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供热(冷)期;

建筑电气、给排水、装修及设备安装等,均为2年。

9.2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供应商须具备完善而系统的维修体系,能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拥有属其公司的可随时上门维修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7×24小时保修,在接到维修申请后2小时内响应。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审定总价的5%,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后28天内,发包人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9.3质量保修期内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和质量保修期外委托的维修工作,乙方按成本价(即综合单价中不计利润,人、材、机与管理费照计)提供维修服务。

9.4如不能及时响应维修要求或保修效果不能满足用户要求或经返修后施工质量仍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维修,并就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向承包人索赔,上述情况产生的维修费与索赔将从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总额(含该承包人在学校承建的其他工程预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价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下同)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本工程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5人:本工程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5)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报价人须提供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报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成交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建设方同意。

9、项目经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按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项目。

10、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0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自本招标项目公示起, 潜在投标人按以下步骤领取招标文件:

(1)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2)以“某某公司参加科研楼走廊学术生活展墙及走廊灯光控制系统施工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JD2020-07-0644 )”为邮件标题,将以下内容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zbsc2616@sina.com):

1)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pdf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pdf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要股东和出资人信息pdf扫描件(推荐使用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信息并加盖公章)。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后邮件回复投标人用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二维码,投标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 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24 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绿地中心T2栋1808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人未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拒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绿地中心T2栋1808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奚峻、何陈照、钱乐乐

电话:****-****************110、182*****5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系统 廊灯 科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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