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热锅炉招标公告

余热锅炉招标公告

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余热锅炉项目

招标编号:HCDJS-********

招标单位: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06日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四、合同一般条款
五、合同特殊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1 投标书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附件1-3 设备说明一览表
附件1-4 规格偏离表
附件1-5 设备详细清单
附件1-6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附件1-8 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0 投标回执表
附件2: 法人资格资料表
附件3: 投标单位情况表
附件4: 其他资料
一、投标邀请

1、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复杂多金属金精矿综合回收利用,注册资金2亿元,是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现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在近期对余热锅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资质和有设计、制造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家前来密封投标。
2、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合同格式
(7)附件
3、凡获得本招标信息并自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文件(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公章)于开标七日前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包,售后不退。
4、通过招标单位传真、网上下载(www.zjky.cn)或电子邮件形式取得本邀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无须按上述规定前来购买标书即可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时缴纳200元/包元的邀请招标文件成本费。
5、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按下述方法与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联系。
商务联系人:钟治寰 TEL:****-******* FAX:****-*******
技术联系人:方树刚 TEL:****-******* FAX:****-*******
6、此次招标时间定于2012年12 月24日,投标人应于招标当日09:00前按邀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至或送至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监察审计室收。
监察审计联系人:周磊 TEL :****-*******   
招标单位将于2012年12 月24日09:00在投标人自愿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开标。为方便现场答疑,建议投标人派出技术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7、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若有效标书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采用竞争性商务谈判的形式处理。
9、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招标单位: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邮 编:133300
开标地点: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0、本招标文件中所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06日


二、投标人须知

目 录
招标人须知前附表
A、说明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写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G、授予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内容内 容
1适用范围项目名称:余热锅炉项目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金额的2%
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60天
4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和商务标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电子版本1份(U盘),另提供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详细清单一份(单独密封)。
5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
“正本、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6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 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2年12 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7投标文件评估其他评标考虑因素:付款条件与商务优惠
8数量的变更数量变更:
9注意事项请将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详细清单单独密封,技术标书正本和副本均不能含有报价或商务条款,技术标书正本或副本含有报价或报价条款的按废标处理;商务标书中提供一份针对本次招标产品的资质材料。
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认真填写附件1-10中的投标回执表后盖章回传真至****-******* 钟治寰收。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中所叙述的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只有具备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单位”系指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设备”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设计、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取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5“买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是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3.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送达到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补充和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8.1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1):
(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设备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设备详细清单、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含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基础图纸)和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及单价;
(2)按第13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按第14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4)按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设备投标规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设备进行全部投标或分包投标。
10、投标书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11、投标价格
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拟提供的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分项报价为准。
11.2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未到达买方前的费用)、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取证、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11.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系统调试、验收取证等。
(2) 运输方式:汽运至安装现场,买方提供起重设备,由卖方负责卸车及现场保管。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应采用人民币。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13.1款的其他证明文件。
14、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
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的
开户名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HUNCHUN POLYMETAL CO., LTD.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边珲春市支行
银行账号:2200 1686 4380 5959 9999
银行代码:PCBCCNBZZLY
1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起投递,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
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15.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终止之前撤回投标;
(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 或
B、按第36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本1份(U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正本、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4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8.5注意事项:“技术标”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可邮寄或派人送交。递交时间以招标人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所涉及修改或撤销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 标
22、开标
23.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选。
22.2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代表可自愿出席。
22.2开标时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销投标通知按第21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F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若大写与数字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废除。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4.3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4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5评标小组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5.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设备的技术参数、设备质量和价格、设备性能、互换性及标准、设备先进性、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安装工程质量指标和企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确定最优性价比评标中标
26.1确定最优性价比中标的评估原则:
A、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在买方承受能力内,价格性能比最为合理;
D、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最优性价比中标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开标后,参与招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的手机关机后将统一收到监察审计人员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中标候选
本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或投票结果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提交本单位定标委员会定标。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可根据情况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G 授予合同
30、资格后审
30.1评标小组将审查所选择的最优性价比中标的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0.2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评标小组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30.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当作废标处理,评标小组将对下一个最优性价比投标作出类似的审查。
31、授予合同的准则
31.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1.2评标小组有权将设备全部授予一个投标人。
32、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2.1评标小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设备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3、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3.1评标小组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4、中标通知
34.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4.2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随即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4.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5、签订合同
3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6、履约担保
36.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的设备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1、招标设备一览表
名 称余热锅炉规格型号工作压力4.2MPa,饱和温度,其它由供货单位依据设计院提供条件设计、计算
数 量侧吹炉余热锅炉1套;
转炉余热锅炉(三个受热面,一个汽包)1套供货方式成 套
到货时间2013年6月,所有设备到达安装现场
技术参数

订货要求1、招标设备一览表
2、基础条件
3、技术规格、使用参数(条件)及技术要求
4、供货设备清单、技术规格(型号)参数及技术要求
5、其它要求与说明
6、供方需要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
7、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8、侧吹炉及转炉与余热锅炉接口简图
资料

要求合同范围内的全套生产制造图纸需提供硬拷贝及电子版(文档为word格式,图纸为CAD.dwg格式),其它需提供原件各6套。
备 注1、卖方包安装、取证,安装费用单独报价(含安装所需的原、辅料),并提供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说明:
1.1 投标人必须注明所供设备的型号、材质牌号、生产厂家、重量、外形安装尺寸及各项性能指标等参数。
1.2 投标人必须注明所供设备的主要属部件的型号、材质、生产厂家、重量、外形尺寸等各项性能参数,并分项报价。
1.3 投标人必须注明所供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1.4 投标人必须注明所供设备的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
1.5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的总装图及部件图。
1.6 投标人必须按附件1-8提供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及价格,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

余热锅炉技术要求及订货要求

2、基础条件
该余热锅炉属于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配套设备,此项目位于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内,厂区距珲春市8km,距连接俄罗斯的珲春火车站1km,紧靠珲春通往俄罗斯的长岭子二级公路,距珲春河8km。
2.1气象、自然条件:
珲春属中纬度中湿近海洋季风气候区 ;
极端最高气温 36.3℃
极端最低气温 -32.5℃
多年平均气温 6.5℃
空气湿度 70%
多年平均降水量 604.6mm
一日最大降水量 176.1mm
多年平均气压 101.09KPa
多年平均蒸发量 1311.9mm
多年平均风速 2.4m/s
冬季主导风向北 偏西风
夏季主导风向 东南风
最大雪深 91cm
最大冻土深度 172cm
地震基本烈度 Ⅵ度
海拔 ~50m
2.2供电条件:
频率:50Hz±0.5Hz
电压:
2.2.1高压:AC10kV三相三线不接地系统
2.2.2低压:AC380V/220V三相四线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
2.3供水条件:
给水水质能满足《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12145-2008)的要求。
3、技术规格、使用参数(条件)及技术要求
侧吹炉余热锅炉、转炉余热锅炉用来回收冶炼炉排出的高温烟气余热,降低烟气温度,为后部收尘和制酸创造条件。
3.1侧吹炉余热锅炉烟气条件及基本参数
参数名称烟气条件参数名称设计参数
单位单位
烟气温度℃1250工作压力MPa4.2
烟气量Nm3/h37200蒸汽温度℃254
烟气成分给水温度℃104
SO2%19.38出口烟气温度℃380±20
SO3%0.40数量台1
CO2%9.18水循环方式强制循环
O2%3.33海拔~40m
N2%48.82
H2O%18.88
烟气含尘量g/Nm331
侧吹熔炼炉烟气水平进入余热锅炉,实际烟气量应考虑增量20%
侧吹熔炼炉与余热锅炉之间为斜烟道连接。连接熔炼炉与余热锅炉的烟道出口尺寸:内径φ4100,外径φ4642,法兰外径φ4940。烟道出口中心标高:25.2m。(此数据为工艺专业按目前布置提供的数据,最终设计数据,待最终与冶炼工艺确定)

3.2转炉余热锅炉烟气条件及基本参数
参数名称单位烟气条件参数名称设计参数
造渣期造铜期单位
烟气温度℃800800工作压力MPa4.2
烟气量Nm3/h42812.845268.4蒸汽温度℃254
烟气成分给水温度℃104
SO2%7.69.8出口烟气温度℃380±20
SO3%0.61.1数量台三个受热面共用一个汽包
O2%7.47.9水循环方式强制循环
N2%82.379.3海拔~40m
H2O%2.11.9
烟气含尘量g/Nm32518
转炉烟气出口尺寸:3.6×5.1m,烟气出口中心标高12.35m,(此数据为工艺专业按目前布置提供的数据,最终设计数据,待最终与冶炼工艺确定)
4、供货设备清单、技术规格(型号)参数及技术要求
4.1侧吹炉余热锅炉供货清单、技术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
4.1.1供货范围:(不限于)
侧吹炉余热锅炉本体的全部制造内容,包括:
4.1.1.1汽包、集箱、受热面、循环管道及其他承压部件等;
4.1.1.2弹簧振打装置、整套激波清灰装置
4.1.1.3过滤器、排污扩容器、消声器、取样冷却器(3套)、加药装置(1套, 1箱2泵,包括所有配套装置、部件如计量泵、阀门、搅拌器、过滤器、缓冲器、控制柜、压力表、箱体、液位计等)
4.1.1.4余热锅炉外部交接口范围内的阀门、安全附件、一次仪表、管道等
4.1.1.5钢架与平台、支吊架、导向装置、门类杂件、保温材料、外保温护板和膨胀补偿设施、辐射区对流区入口密封装置、炉顶雨棚等
4.1.1.6备品备件及其他:锅炉人孔盖垫圈10个(并提供图纸)、锅筒水位计玻璃板及垫片4套、灯光2支、各型号弯头各20各、无缝钢管(光管,20G)60m、过滤器垫片10片(并提供图纸)、加药泵等辅机备件,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用的专用工具,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4.1.1.7外部交接口:蒸汽管、给水管至管架,消声器出口,加药管至加药装置(含),取样管至取样器(含水槽及排放管),排污管至排污降温池及扩容器引出管,冷却水管至来回水总管,出灰口的接口法兰(含密封材料、螺栓螺母垫片等),与熔炼炉接口为炉体连接法兰以后,包括进口膨胀节,出口界区为锅炉出口烟道(含)
4.1.2侧吹炉余热锅炉锅筒材质要求采用Q345R,接管:20G-GB5310
4.1.3锅炉水冷壁及管束材质要求采用20G-GB5310
4.1.4辐射室水冷壁依烟气条件及工艺要求,可采用Ω管结构并分项报价
4.1.5循环水过滤器材质采用20G-GB5310、0Cr18Ni9
4.1.6锅炉范围内管道材质采用20G-GB5310
4.1.7辐射区灰斗材质采用0Cr18Ni9,对流区灰斗材质采Q235-A
4.1.8相关部件的材质应满足工艺、现场需要,并符合国家、业内相关标准
4.1.9汽包上应至少配置2个现场液位计(双色石英玻璃板液位计,建议铁岭光学设备厂总厂产品)和2套4—20mA输出电容液位计,法兰连接,(采取检测单元和变送单元分体式,建议采用北京科普斯特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产品)
4.1.10辐射室灰斗倾角需保证落灰顺畅。辐射部灰斗卸灰至灰罐内,灰罐与灰斗之间采用柔性密封装置,灰罐由叉车运走
4.2转炉余热锅炉供货清单、技术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
4.2.1供货范围:(不限于)
转炉余热锅炉本体(三个受热面,一个汽包)的全部制造内容,包括:
4.2.1.1汽包、集箱、受热面、循环管道及其他承压部件等;
4.2.1.2弹簧振打装置、整套激波清灰装置
4.2.1.3过滤器、排污扩容器、消声器、取样冷却器(3套)、加药装置(1套, 1箱2泵,包括所有配套装置、部件如计量泵、阀门、搅拌器、过滤器、缓冲器、控制柜、压力表、箱体、液位计等)
4.2.1.4余热锅炉外部交接口范围内的阀门、安全附件、一次仪表、管道等
4.2.1.5钢架与平台、支吊架、导向装置、门类杂件、保温材料、外保温护板和膨胀补偿设施、入口密封装置、炉顶雨棚等
4.2.1.6备品备件:锅炉人孔盖垫圈10个(并提供图纸)、锅筒水位计玻璃板及垫片4套、灯光2支、各型号弯头各20各、无缝钢管(光管,20G)60m、过滤器垫片10片(并提供图纸)、加药泵等辅机备件,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用的专用工具,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4.2.1.7外部交接口:蒸汽管、给水管至管架,消声器出口,加药管至加药装置(含),取样管至取样器(含水槽及排放管),排污管至排污降温池及扩容器引出管,冷却水管至来回水总管,出灰口的接口法兰(含密封材料、螺栓螺母垫片等),与转炉接口为炉体连接法兰以后,包括进口膨胀节,出口界区为锅炉出口烟道(含)
4.2.2转炉余热锅炉锅筒材质要求采用Q345R,接管:20G-GB5310
4.2.3锅炉水冷壁及管束材质要求采用20G-GB5310
4.2.4循环水过滤器材质采用20G-GB5310、0Cr18Ni9
4.2.5锅炉范围内管道材质采用20G-GB5310
4.2.6相关部件的材质应满足工艺、现场需要,并符合国家、业内相关标准
4.2.7汽包上应至少配置2个现场液位计(双色玻璃板液位计,建议铁岭光学设备厂总厂产品)和2套4—20mA输出电容液位计,法兰连接,(采取检测单元和变送单元分体式,建议采用北京科普斯特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产品)
4.2.8辐射室灰斗倾角需保证落灰顺畅。辐射部灰斗卸灰至灰罐内,灰罐与灰斗之间采用柔性密封装置,灰罐由叉车运走
4.3锅炉采用弹簧锤振打和激波清灰联合方式,其中弹簧振打装置电机和减速机要求采用SEW产品;激波清灰高脉冲波建议有加速装置,乙炔电磁阀要求采用德国宝德,点火装置采用意大利原装进口, 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配置有乙炔和空气流量监控系统,一个点火柜带2个脉冲发生器; 装置要配置自洁系统,能够消除吹灰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积水和烟道返进吹灰器管路的积灰对吹灰器的不良影响;系统应设有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所有连接件应布置在柜内,每个柜内要安装阻火器,并设置止回阀等多重保护。程序装置PLC采用西门子或AB、ABB产品,采用定时开启、关闭、工作时间间隔任选,能够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运行。
4.4锅炉钢架平台应按相应规范做防腐涂漆处理,并进行现场二次涂漆防腐工作
4.5锅炉受热面材质要求采用宝钢产品
4.6安全阀、液位计、辅机设备以及各种阀门要求选用国内知名产品并注明生产厂家
4.7锅炉设计中要考虑北方冬季温度低的特点,有合理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和装置并在投标技术文件中说明
4.8侧吹炉余热锅炉与转炉余热锅炉加药装置、扩容器、取样装置等不考虑共用,应单独配置
4.9余热锅炉应符合以下设计制造标准
余热锅炉的制造按图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总局)有关锅炉制造和检验标准并严格遵循《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版)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版)进行转化设计工作,并严格遵循制造厂系列标准的要求。制造厂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系列标准,并且覆盖以下制造标准。
《锅炉管子技术条件》(JB/T1611-93)
《锅炉集箱制造标准》(JB/T1610-93)
《锅炉锅筒技术条件》(JB/T1609-93)
《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T1612-94)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JB/T1613-93)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JB/T1615-91)
《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制造技术条件》(HB/T1618-92)
《锅壳锅炉本体总装技术条件》(JB/T1619-93)
《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JB/T1620-93)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9222-88)
《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T16508-1996)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94)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JB3375-91)
合同签定后卖方需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厂家标准给买方。
本余热锅炉的制造按图纸要求制造,图纸无特别要求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局有关锅炉制造和检验标准。
锅炉各部分材料按图纸要求选用,材料入厂检验按JB3375-91《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标准。
锅筒、联箱和管子等受压元件的焊接及检验按《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JB/T 1613-93。
锅筒、联箱和各组受热面的焊接应作外观检查和100%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
锅筒、联箱、管子和各组受热面对接焊缝试件应作拉力和弯曲试验。
锅筒对接焊缝试件还应增作冲击试验,宏观金相检验。
联箱上管接头角焊缝应作宏观金相检验。
各组受热面管子应作断面检查和通球试验。
锅筒应作焊后热处理。
锅炉钢架按《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条件》JB/T1620-93进行加工和验收。
锅筒、联箱和各组受热面在无损探伤及有关检查项目合格后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
锅筒、各组受热面: 5.75 MPa
联箱: 7.5 MPa
管子: 10.0 MPa
水压试验后,按图纸要求加工锅筒、联箱和各组受热面上各管接头的坡口,再用压缩空气吹扫,以清除内部杂物,然后将各管接头坡口用保护套保护。
各零件制造后用油漆写上图号、件号。
锅炉各部件的油漆和包装按JB/T 1615-91《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膜式水冷壁应采用自动生厂线制造,小半径弯管必须用专用设备制造。
对流管束组装出厂,尺寸超限时,每组对流管束可分成两部分组装出厂。所有与受热面焊接的附件,如导向装置、刚性梁等在制造厂焊接。
余热锅炉的锅筒、联箱、各组受热面应包装运输,以防止运输途中变形、损坏。
4.10锅炉安装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按GB50231-199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参考DL/T 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进行
5、其它要求与说明
5.1中标单位负责锅炉安装、调试,包括安装前的告知、锅炉监检、第三方检测、本体及附属设备、辅机、管道仪表、流量计调节阀、取压管等的安装调试,以及无损探伤检测、操作培训、单体整体试车、安全阀定压、压力仪表安全阀二次检定、水压试验、保温施工、炉顶雨棚封闭房屋安装、锅炉清洗煮炉、系统运行调试、整体验收等,并配合招标单位办理锅炉使用证,投标报价已包含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
5.2锅炉清灰:要有采用①弹簧锤振打装置或者②联合振打方式(采用弹簧锤和激波清联合)的清灰方案对比,包括清灰效果以及两种方式分别报价(建议采用FosterWheeler无锡沃豪机械公司和北京德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或相当公司产品)
5.3锅炉循环泵、刮板机等不在招标范围内,但中标单位应提供接口条件及设备的技术参数,提供灰斗接口图纸等配合招标单位完成采购
5.4测温热电偶(阻)、流量计、调节阀、压力变送器、其他测温元件等不在招标范围内,但中标单位应提供锅炉检测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包括接口条件、选型参数、仪表安装位置、台数,流量计计算书、调节阀计算书等),配合招标单位完成采购。
5.5弹簧锤振打控制部分不在招标范围之内,但要提供弹簧锤振打布置图、振打顺序、时长、时间间隔等工艺条件和接口条件给招标单位及设计院,激波清灰装置全套由中标单位提供并调试(包括控制部分)
5.6因暂时不能指定锅炉具体结构型式、受热面布置、数量、重量等参数,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明确主要部件材质、重量、生产单位并进行分项报价,要有相同材质材料重量的汇总并报价,供招标单位对比参考
5.7侧吹炉余热锅炉的安装位置应与侧吹熔炼炉及转炉布置相结合,设计时与设计院沟通配合
5.8 最终技术参数、订货要求在技术谈判时确定
6、供方需要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
6.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以下图纸和资料(不限于):
投标单位设计、制造、安装资质证明
投标单位业绩表(至少近三年)
锅炉设计方案
锅炉总图
锅炉设计说明书
锅炉汽水系统总图
锅炉热膨胀系统图
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结果汇总表
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锅炉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锅炉水循环(包括汽水阻力)计算书或结果汇总表
安全阀计算书或汇总表
烟风道系统图
配套循环泵基本参数、选型
余热锅炉本体、辅机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表格(应包括部件名称、材质、重量、数量、规格、总重、生产厂家等)
仪表设备表、带仪表测点的工艺系统图;P&I图和所配置仪表清单(包括电动或气动调节阀门清单,所有仪表测点位置、型号、量程、检测环境、计算书等)
与投标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包括热工测量,调节,保护和控制所要求的资料。
6.2以下图纸资料(不限于)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交付进度:
6.2.1提供设备安装图,土建条件图、电气条件图,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关键部件材质等
6.2.2提供供货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手册、设备详细CAD 图纸,CAD图纸包括:设备安装图、余热锅炉热力系统图、配置图、土建条件图、电气系统图等;
6.2.3合同范围内的全套生产制造、施工图纸
6.2.4外购辅机设备的清单及技术规格说明书等
6.2.5锅炉安装申报所需的图纸资料
6.2.6根据劳动部门法规,提供压力部件的测试报告和验收证书
6.2.7锅炉合格证及监检证明
6.2.8锅炉安装竣工图纸资料
6.2.9循环泵、刮板机、流量计、调节阀等的接口条件、计算书、订货条件
6.2.10其他应交付业主的图纸资料文件
6.2.11最终的图纸资料、具体交付进度及数量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7、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7.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7.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优秀的现场服务人员。下表为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安装及服务计划表
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月数派出人员构成备 注
职 称人 数
1技术交底
2清点服务
3现场安装及技术服务
7.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7.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7.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7.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安装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安装;
7.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保证派遣优秀的现场服务人员。
7.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7.2.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 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7.2.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向本单位安装人员及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7.2.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7.2.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7.2.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7.3 培训
7.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积极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 进度相一致。
7.3.2 下表为培训计划表
培训计划表
序号培训内容计划人月数培训老师构成地 点备 注
职 称人 数
1
2
3
7.3.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7.3.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7.4 图纸审查与设计联络会
7.4.1图纸审查:在锅炉图纸设计完毕后,锅炉制造前,由投标方组织招标方、设计院举行图纸审查确认会对图纸进行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合同签订时明确
7.4.2 设计联络会一般规定
7.4.2.1设计联络会议是为及时协调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把锅炉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在设计中得到解决,使锅炉系统的设计工作更趋于完善。为此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及设计要求, 积极召开联络会。双方(可邀请设计院)按照每次设计联络会议和特定议程派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所有在会议期间讨论、提意见、审查和批准的图纸,在会前15天内提供。
7.4.2.2除上款要求外,如需要就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立即召开设计联络会。
7.4.2.3每次设计联络会均签订议定书(会议纪要)。议定书(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均严格遵守。
7.4.2.4前一次联络会议中决定下一次联络会议的具体议题,具体人数、时间另行商定。
7.4.2.5为使招标方很好地理解合同设备设计、运行中的各种技术问题,投标方邀请招标方参观工厂、车间,投标方协助并安排招标方人员前往参观并做好接待工作。
7.4.2.6除联络会议外,所有由一方或其他方对合同设备设计方面的修正或更改,均经另一方讨论同意后才能进行。在一方收到另一方的资料或图纸后,在5天内给予答复。
7.4.2.7合同的有效期内,投标方应及时解答就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和技术所提出的问题,并免费向招标方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反之亦然。
7.4.2.8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为了适时促进双方和其他方的协调关系,招标方可向投标方派遣技术人员与投标方人员协作,投标方积极协助并提方便。
7.4.2.9为便于调试,投标方应积极参加协调会议,讨论调试计划、方案及接口问题,会议在招标方现场召开,投标方派代表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7.4.3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双方根据进度商定
7.5投标单位需配合设计院进行斜烟道及与锅炉的连接方式的设计
8、侧吹炉及转炉与余热锅炉接口简图
见附图:1、侧吹炉及转炉与余热锅炉接口
2、熔炼工段斜烟道

四、合同一般条款

目 录
1、定义
2、技术规范
3、专利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装运通知
7、保险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技术资料
10、质量保证
11、检验
12、安装与调试
13、索赔
14、拖延交货
15、违约赔偿
16、不可抗力
17、税费
18、履约担保
19、纠纷的解决
20、违约终止合同
21、破产终止合同
22、通知
23、变更
24、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6、适用法律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28、 廉政责任

1、定义
1.1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设备”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系统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这里是指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设备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这里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动力中心。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技术规格规定判定合同项下的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范
2.1提交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提交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设备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设备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通知
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设备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7、保险
如果设备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设备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设备。受益人为买方。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9、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9.1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技术资料内容详见“合同特殊条款”)包装好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另以快件邮寄3套技术资料到买方市场部。
9.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1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满意的性能。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整机,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0.2按10.1条规定,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应作出明确答复,提出补救措施并及时处理,否则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3质量保证期限不同产品在不同时间,最短不短于一年。
11、检验
11.1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1.2设备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按检验标准根据自行检验结果或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现场检验规则见“合同特殊条款”。
11.3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具体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买方监造人对设备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11.4卖方对所供设备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2、安装与调试
卖方负责安装和系统调试。
13、索赔
13.1根据合同第9条和第10条规定,如果卖方对设备与合同不符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和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损坏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13.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履约担保中或和未付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拖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未得到买方同意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从履约担保中赔偿,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取得买方同意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按迟交货或未提供服务的交货总价的每周0.5%计收。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买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1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7.3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卖方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和买方认可的正式税务发票。
18、履约担保
18.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了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18.2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纠纷的解决
19.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当卖方出现如下情况下: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或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在发生以上(1)或(2)情况下,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0.2在买方根据第20.1款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设备。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变更
23.1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按第22条规定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设备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交货地点;
卖方必须提供的服务。
23.2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5.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6、适用法律
26.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担保后即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各执三份。
27.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28、 廉政责任:
28.1买方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卖方索要财物,买方有责任对有索贿行为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调离、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28.2 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得安排与卖方业务有关人员的亲属在其属下工作。
28.3 卖方若有行贿行为的,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签订的合同,并拒付货款,买方不补偿卖方任何损失。
28.4 卖方为获取不当利益向买方管理人员行贿,造成买方经济损失的,除按前款处置外,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
28.5 卖方遭受买方管理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买方领导及买方有关部门举报,买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卖方通报。举报属实的,买方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五、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 定义
6 交货方式
8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 技术资料
10 质量保证
11 检验
11.2 检验规则
11.3 监造
18 履约担保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7)现场:本合同项目下设备安装和运行地点在: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项目工地现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动力中心)
6、交货方式:
6.1本合同项目下的设备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8.1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以后买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若卖方能完全履行合同即作首付款,否则,按合同法规定赔偿买方。货到验收合格以后凭17%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设备总价款的4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取得特检所出具的验收报告且通过考核后支付合同设备总价款的30%和凭建筑安装专用发票支付安装费用。10%为合同设备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七天内支付。
8.2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如有疑义,请投标方在报价表中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9、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10、质量保证:
11、检验:
11.2检验规则:
11.3监造:当合同数额或单机价值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
18、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第36条。


六、合同格式

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号: 日期:
签约地:

合 同
(以下简称“买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一般条款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合同特殊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填写完毕的投标书 (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文件)
(6)设备说明一览表和设备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
(7)规格偏离表(如果有的话) (投标文件)
(8)合同条款的补充文件及附件(如果有的话)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1、合同范围和文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
2、设备和数量
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和数量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其分项价格详见投标价格表。
4、支付条件
货款的支付条件为:
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投 标 人:
全权代表:
日 期:
附件1-1 投 标 书

致: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余热锅炉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U盘)。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3)设备说明一览表
(4)规格偏离表
(5)设备详细清单
(6)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7)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8)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9)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①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②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③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④如果发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5.7款所述情况,本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被招标单位没收将不持异议。
⑤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买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完全理解评标小组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标。
⑥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万元
1234567891011121314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备单价(万元/台)随机备件、附件专用工具费调试、培训、检验、技术协助和技术服务等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现场单项交货总价(万元)安装费用(建安发票)设备总重(T)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期注册资本
侧吹炉余热锅炉工作压力4.2MPa,饱和温度,其它由供货单位依据设计院提供条件设计、计算1套
转炉余热锅炉(三个受热面,一个汽包)工作压力4.2MPa,饱和温度,其它由供货单位依据设计院提供条件设计、计算1套
投标总价(Σ8,设备部分含税税率17%,安装费用建安专用发票): 安装总价:
全权代表签字:
注:1、所有价格应以“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的货币表示。 2、第8栏的价格应包括4、5、6、7栏费用。(8=4+5+6+7)
3、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以单价为准。 4、价格中应包括制造、组装或进口设备过程中的所有税费。
5、第4、5栏的分项价应在附件1-5、1-6中详列。 6、随机备件、附件包括在以上报价中,且应在附件1-6中详列。
7、选购件或选择项价格不包括在以上报价中,如果有,可另附页分项单报。
8、投标总价为第8栏和第9栏之和。


附件1-3 设备说明一览表

设备名称及型号:
数量: 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序号内 容投标方提供设备技术性能数据与卖方配套的主要外购件制造厂,配套厂及其采用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1-4规格偏离表
设备名称规格条目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 离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本表详细规格说明栏目可文字补充说明,并紧随表后。


附件1-5 投标设备详细清单
(供货范围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分项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主要规格重量(t)材质单价(万元)设备价(万元)运保费(万元)外协件制造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总 计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本设备项下的所有组成单元设备部件内容。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时,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3、此表必须填写。

附件1-6 随机备件、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运保费(元)备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设备项下应提供的随机备件、附件、专用工具。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中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和投标人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的整机外型尺寸、重量及安装和基础尺寸)。
2、填写时应详细列出资料名称及提供数量。
附件1-8 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使用寿命备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设备项下应提供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其品种及数量应能满足正常运行所需),并分项报价。
2.卖方应承诺:“如果买方需要购买中标设备的备品备件、易损件等,其价格在三年内不得超过上述报价”,此项也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3、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附:投标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附1-10: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投标方式□派员参加 □密封函件报价
备注

如需投标,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后盖章回传至****-******* 钟治寰收 。

附件2:
法人资格资料表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
投标单位情况表

1、投标单位及组织机构
1.1一般情况
注册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济类型: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1.2组织机构
(1)单位简况
(2)单位组织机构
(3)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1.3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财务状况
2.1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固定资产:原值 净值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2.2近3年的工业总产值和销售利润,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近3年度审计报表,并提供独立第三方资质文件;
2.3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
3、企业质量保证系统机构及人数,曾获得何级、何种质量奖。
4、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生产史:
曾设计制造过与投标设备或类似的产品产品的使用厂家使用厂家地址电 话

5、完成投标设备的生产条件及保证措施(包含工艺方案要点、设备配备、材料来源和检验程序及手段)
其中:应对保证重要零部件及整机的加工精度和质量所采用的重要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和检验程序及手段作出承诺。
附件4:

其他资料
1.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如未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可不必提供。
3.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4.产品标准
5.投标设备结构特点,达到什么水平?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有何优越性?针对常见故障有何优化设计?
6.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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