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电厂2×600MW亚临界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四川泸州电厂2×600MW亚临界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编 号 91843 所属地区 泸州市
项目名称 四川泸州电厂2×600MW亚临界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
公告名称 四川泸州电厂2×600MW亚临界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所属行业 其它
招标类别 施工,监理,设计 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07日到2012年12月13日
四川泸州电厂2×600MW亚临界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泸州电厂2×600MW亚临界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已由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以 【泸州市技改备案(2012)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经信技改【2012】57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计施工总承包:
2.1.1 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境内。
2.1.2 建设规模:包括2×600MW发电机组脱硝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及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2.1.3 招标范围:脱硝技改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具体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及其辅助系统设计、设备制造、采购、技术服务及工程施工。包括锅炉炉架范围内烟道改造,锅炉钢架的改造(若需要)也为投标方范围,但改造方案需经原锅炉制造厂校核。(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附件2)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14年7月底。其中第一台机组及公用系统具备“168h”启动调试时间不能晚于2013年9月25日,第二台具备“168h”启动调试时间不能晚于2014年7月1日。
2.2监理:
2.2.1计划监理服务期:脱硝技改工程计划两年两阶段完成,其节点工期要求,第一台机组及公用系统具备“168h”启动调试时间不能晚于2013年9月30日,第二台具备“168h”启动调试时间不能晚于2014年7月1日(暂定,具体时间根据检修安排)。故监理工作的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起,至“168”完成,监理人和承包人竣工资料移交完成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2.2招标服务范围:机组脱硝技术改造工程,仅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改造相关工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2.3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总承包: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主体施工单位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3.1.2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08年~2012年11月)已完成不少于 2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具备至少2台600MW及以上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设计的业绩,要求投标方(及技术支持方)在标书中提供600MW机组及以上脱硝业绩,并附上主要参数,已运行的应附上性能试验结果。】
3.1.3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08年~2012年11月)已完成不少于 2 台300MW机组及以上火电厂基建项目或脱硫脱硝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施工能力。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
3.2.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来应至少具有两台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新建工程或脱硝/脱硫工程技改工程监理业绩(需附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得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12 月 7 日至2012年 12 月 13 日23时00分,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五冶大厦B座28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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