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珀湖、明塘湖湿地保护管理处建设招标公告
珊珀湖、明塘湖湿地保护管理处建设招标公告
安乡县珊珀湖、明塘湖湿地保护管理处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乡县珊珀湖、明塘湖湿地保护管理处建设项目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安发改﹝2012﹞1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单位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乡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乡县珊珀湖、明塘湖湿地保护管理处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乡县林业局指定地点
2.3 规模:新建管理处业务用房、管理站站房、候鸟观测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水质监测站,总投资13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贰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并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立收据。银行进账单用途栏必须注明“安乡县珊珀湖、明塘湖湿地保护管理处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对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帐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安乡支行
联 系 人:聂其红
电 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2年12月6 日至2012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截止时间2012年12 月 10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6.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①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③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提供本企业的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各投标单位凭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安乡县深柳大道官民巷18号)购买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知每位投标人并在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方式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9:30时,地点为安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乐大酒店7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乡县建设局招标办,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乡县林业局
联 系 人:庞锦华
电 话:153*****5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乡县深柳大道官名巷18号(国土局西侧)
联 系 人:刘云志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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